來源:CCTV今日說法
異地購房聽說能托管
還能“躺賺”?
沒想到“一站式”的承諾
如此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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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購房欲托管
裝修未果錢難追
2024年底,長居外地的王先生在山東煙臺購置了一套商品房用于投資。收房當天,一群自稱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便向其推銷了“民宿一站式托管”服務,承諾提供“裝修+運營+收租”全流程服務,讓投資者“躺賺”。考慮到異地打理不方便,王先生當天便與對方簽訂了為期5年零4個月的托管合同,約定由公司負責房屋裝修并對外運營,裝修款分階段支付。合同簽訂次日,王先生便支付了第一筆裝修款。
2025年3月,工作人員向王先生發送了房屋內已完成鋼結構搭建的照片,王先生隨即支付了第二筆裝修款,累計支付近4萬元。可就在支付第二筆款項后,王先生發現,微信上的工作人員失聯,公司官方電話也始終無法接通。察覺不對勁的王先生立即動身趕往房屋查看,發現房屋內僅搭建了簡單的鋼結構,合同約定的樓梯鋪設、水電改造等關鍵工程均未動工,裝修工作徹底停滯。更讓他氣憤的是,該公司的注冊地址早已無人辦公。為維護自身權益,王先生訴至山東省煙臺市牟平區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返還已支付的裝修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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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解除合同
返還扣除已完工部分后的款項
王先生表示,雖然涉事公司搭了架構,但是根本不合格,理應退錢。承辦法官仔細審查案卷材料后發現,王先生提出的返還全部裝修款訴求,與房屋內已實際完成鋼結構搭建的情況存在出入。
為進一步查明事實,承辦法官及時與王先生取得聯系,向其釋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委托裝修合同中,對于已經履行的部分,應當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進行合理結算。因此,即便被告構成違約,其已完成部分的合理價值也應從返還金額中予以扣除,這既符合法律規定,也體現了公平原則。
承辦法官表示,扣除的是對方實際施工的合理成本,并非認可其違約行為,王先生仍可主張利息等損失。考慮到王先生不熟悉本地市場行情,承辦法官建議其拍下鋼結構的詳細照片,包括鋼材型號、截面尺寸、搭建面積,再結合本地同期裝修市場行情、鋼材價格、人工成本等進行合理核算。
庭審當天,被告經公告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承辦法官依法進行缺席審理。經審理查明,原告王先生與被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的《房產托管增值運營合同》及補充裝修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雙方均應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本案中,原告已按約定交付房屋并支付兩筆裝修款,履行了合同義務,被告經法院公告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應視為其放棄一審中舉證、質證的抗辯權利,故本院對原告主張的解除合同、返還扣除已完工部分價值后的剩余款項及利息等訴訟請求,依法予以支持。判決現已生效。
法官:警惕托管陷阱
簽約需核實資質
“全托管、穩賺租”的話術,本質是裹著利益的陷阱。此類異地房屋托管裝修糾紛背后藏著明確的“違約套路”:通過“精準營銷”,瞄準異地購房者“打理難”的痛點,以“全托管、穩收益”為噱頭吸引關注,再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騙取信任,誘導購房者簽訂合同,最后以少量工程進度騙取后續款項,拿到全部裝修款后人去樓空。
簽訂此類合同時需重點關注三點,切勿被口頭承諾迷惑:一是核實主體資格,通過市場監管部門查詢公司注冊信息、經營狀況,警惕空殼公司或有經營異常記錄的企業;二是審查合同條款,明確裝修標準、工期、租金支付方式及違約責任,拒絕簽訂條款模糊的“空白合同”;三是拒絕大額預付,應按工程進度分期支付裝修款,同時留存好合同、付款憑證、溝通記錄等關鍵證據。
文章來源:公眾號@牟平法院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編輯|何佳一 黎意
主編|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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