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奕林與前妻羅巧蓮離婚已經16年,這些年來羅巧蓮先后又嫁了6個男人,生下2個孩子。與劉奕林生下的4個孩子全都由劉奕林撫養,羅巧蓮沒有出過一分錢,甚至都沒有來看過一眼。如今大女兒要嫁人了,羅巧蓮卻找上門來,向劉奕林和女兒索要一半的彩禮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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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巧蓮認為,雖然自己離婚多年,沒有盡到做母親的義務,但孩子都是她生的。而且當年羅巧蓮和劉奕林離婚,劉奕林也負有很大責任。當初他不僅是有了別的女人,甚至對自己還有家暴行為,所以自己才不惜凈身出戶,離開劉奕林。
對于年輕時候所犯的過錯,劉奕林也非常后悔,所以16年來,他靠著為別人做裝修賺錢養家,一個人將4個孩子撫養長大,但是劉奕林認為自己年輕時候犯下的錯,并不是羅巧蓮來找孩子要彩禮錢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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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巧蓮的現任丈夫黃大偉也支持老婆去找前夫和孩子們要錢。在他們看來,孩子婆家給的彩禮錢至少應該有他們一半。
雙方爭吵激烈,甚至鬧到了派出所。羅巧蓮甚至詛咒自己的女兒不拿錢出來會遭到天打雷劈,生了孩子也會缺手缺腳,女兒則反唇相譏母親也不是什么好貨。
劉奕林幾次主動找羅巧蓮溝通,都沒能取得什么結果。女兒也表示,將來她可以贍養母親,但索取一半的彩禮,羅巧蓮沒有資格,“她不配”!
孩子的話雖然不好聽,但作為母親,羅巧蓮還真就應該好好反省一下自己,而不是鉆進錢眼里,眼睛只盯著那10萬元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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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離婚,往往孩子受到的傷害更大,16年來,羅巧蓮沒有盡到母親責任,而是一直在忙著嫁人、離婚、再嫁人,現在孩子長大成人了,該結婚成家了,母親不更應該送上一份祝福嗎?
不要說去分彩禮了,相反倒是應該給孩子送上一份禮物才對,讓孩子感受到母親雖然16年不在身邊,但仍然牽掛和關心自己。這才是一個母親該做的。
如果繼續無理取鬧下去,母女之間的矛盾甚至是怨恨可就越結越深了。
與劉奕林離婚后,16年間又結婚6次,可以看出,羅巧蓮把自己的生活過得一團糟,包括與現在的黃大偉,生活可能也是非常拮據。從黃大偉的表述中就可以看出,羅巧蓮之所以堅持要女兒的彩禮,八成就是受了現任丈夫黃大偉的挑唆。日子是要自己過的,改善生活條件也得是需要自己的努力才行。靠分女兒的彩禮來發家致富,你以為這是賣女兒嗎?
劉奕林年輕時候犯過錯,也曾經是一個浪蕩青年,但與羅巧蓮分手后,能夠撐起這個家,靠自己的辛勤勞動撫養四個孩子長大,并把他們培養成人,也算是盡到了做父親的責任。
現在為了孩子的幸福,和羅巧蓮主動溝通,并教育女兒將來承擔起贍養母親的責任,從這一點上說,劉奕林無疑是成功的。也希望羅巧蓮能夠冷靜下來,好好想一想,自己的婚姻已經是非常不幸了,也沒能給孩子一個很好的童年,就不要再為了錢財損害了孩子的幸福婚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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