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曰:“名可名,非常名”,它表達了“語言造成的誤解是不可避免的”這個道理。
你用一段文字去表達你的某個感受A,另一個人從你的這段文字中得到的體會不可能再是你原來的那個100%的A了,而是B了。那個“常名”,即萬事萬物的本原、原型,是不可能用文字完整表達出來的;只能靠個人的感受、領悟,借助文字、影像,去無限接近它。
可即使如此,人還是需要向外界去表達自己的,即使這些表達中總是蘊含著你對自己,對這個世界的某種誤解。因為你對自己的理解,與你對這個世界的理解,其實是同一個事物的兩面,一內一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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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來自Unsplash
簡言之,你對世界的看法,其本質就是處于世界中的你是如何看待理解你自己的。但是要記住的是,你對于自己的認識和理解,不等于真實的你,這兩者之間是永恒存在差距的,這是一個很自然,很客觀的事實,無它,唯自然規律爾。不得不說,造物主在某些方面還是比較公平的。
正因為每個人的表達都是有誤差的,而我們只有從誤差之中才能識別出真實,所以我們才需要去表達。你能識別出假的時候,你必定也知道什么是真了。真實不會獨自出現,它只能依靠誤差來顯現它自己。
這個世界,真真假假,虛虛實實。我們都是靠著這些“誤差”,來撿煉出自身的某些真實片段的。被誤解是表達者的宿命,而表達同樣也是表達者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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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來自Unsplash
【文中圖片來源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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