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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山東的歷史地位極高,和山東的自然資源豐富是強相關的。
《史記·齊太公世家》里說:“太公至國,修政,因其俗,簡其禮,通商工之業,便魚鹽之利,而人民多歸齊,齊為大國”,意思是姜太公受封齊國之后,尊重地方風俗,鼓勵工商發展市場經濟,并利用魚、鹽等自然資源充實國庫,齊國很快成為地域性大國。
數百年后,齊桓公和管仲也做出相同的選擇,他們修訂軍事制度、用魚鹽發展市場經濟,給齊國霸業奠定了軍事和經濟基礎——“桓公既得管仲,與鮑叔、隰朋、高傒修齊國政,連五家之兵,設輕重魚鹽之利,以贍貧窮,祿賢能,齊人皆悅。”
魚、鹽、黃河灌溉的肥田,可以說是上天賜給山東的可持續性自然資源,三者共同支撐起山東在歷史上的重要地位。
隋唐時期,山東東部的萊州(今屬煙臺),更是發現了黃金。
黃金是人類世界的硬通貨,自古就有“盛世置地、亂世藏金”的說法,萊州發現黃金,便進一步提升了山東的經濟地位。
隋朝任命的刺史辛公義,就在萊州昌陽縣(萊陽縣)開采金礦冶煉黃金,然后上貢給朝廷使用。李世民平定亂世、開創貞觀治世以后,重開昌陽金礦,并在法律層面規定,黃金是萊州給朝廷的貢品。
不過,隋唐的主流貨幣是銅幣和絹帛,黃金一般用做大宗貨物交易、皇帝賞賜、富家轉移資產的媒介,需求量不是很大,故而萊州的黃金產量也有限。
到了北宋,隨著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社會上對于金銀等貴金屬的需求猛增,而朝廷受冗員、冗兵、冗費和交納歲幣的拖累,造成嚴重的財政危機,急需開辟新的財源。
在官、民兩方的共同推動下,萊州的黃金,開始登上歷史舞臺。
公元1050年間,宋仁宗下詔,允許山東人民自由開采金礦冶煉黃金,但要接受政府的監管、收購。不久后,僅僅是黃金一項的賦稅,萊州每年就能上交三千兩。
此后二十余年,萊州的金礦不斷擴大。
公元1078年,北宋的金稅達到10710兩,其中萊州(煙臺)上交4872兩、登州(煙臺、威海)上交4701兩,兩州金稅占全國金稅的90%左右。
山東黃金,自此便成為全國黃金的重要產地,此后千年,這一地位始終沒有動搖過。
時間進入抗戰時期,山東的魚、鹽、糧食支撐起山東抗日根據地,給中國革命做出巨大的貢獻。山東煙臺的黃金,則不斷的運往延安,成為中央財政來源的重要補充,在經濟層面支援著中國革命。
2、
抗戰初期,紅軍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國民政府按照三個師的標準發放經費。但隨著抗日戰爭的進程,延安的開銷用度越來越大、八路軍的兵員越來越多,國民政府發放的經費便不能滿足需求。
開辟新的財源,迫在眉睫。
1938年春,山東省委書記黎玉到延安匯報工作,教員就和他說:“延安的黃金和外匯非常匱乏,把票子搞到延安什么都買不到,多搞些通貨比較好。”
票子是日漸貶值的法幣。通貨即黃金、白銀、鴉片。
因為山東自古出產黃金,黎玉就決定,利用山東產黃金的有利條件,不惜一切代價開采黃金,送到延安緩解中央的財政壓力。
那時山東的最大黃金產地,已不是隋唐北宋時期的萊州昌陽縣,而是煙臺招遠縣。
受益于近現代工業設備的進步,先后殖民山東的德國和日本,探明招遠縣境內分布著2000余條金礦脈,黃金儲量千噸以上。德國退出山東以前,就在招遠大力開采黃金。
“一戰”期間,德國退出山東,全力投入歐洲戰爭,于是日本趁機侵略青島,并逐漸向北滲透。日本勢力抵達招遠以后,便成立了一些實業公司,開始以入股、承包等名義掠奪招遠的黃金。
經過數十年的開發,招遠成為亞洲最大的黃金產地。
抗戰爆發前夕,盡管日本一度撤出招遠,放棄了開采黃金,但隨著國軍兵敗如山倒,日軍逐漸吞并了整個華北地區,于是日軍成立了“北支那開發公司”,負責修復招遠的玲瓏金礦,隨后又和三菱礦業公司合作,成立了一個每天處理150噸礦石的選礦廠,重新開始掠奪黃金。
招遠縣的玲瓏金礦,每噸礦石的含金量是100克左右,那么估算下來,日軍每天能得到1.5萬克、300兩的黃金。
既然日軍都在招遠辦廠采金了,八路軍還能怎么搞黃金呢?
其實是有辦法的。
一方面,日軍只開采黃金儲量最豐富的金脈,而不是按步驟、有秩序的開采一整條金脈。這樣一來,招遠的金脈就被日軍開采的支離破碎,那些日軍看不上的金脈,就能做為我黨我軍的開采目標。
另一方面,日軍為了保護玲瓏金礦,在那里屯駐了一個日軍中隊、七個偽軍中隊,并用碉堡、電網把玲瓏金礦包圍起來。這么做固然保護了玲瓏金礦,但也隔絕了日軍和其他金脈的聯系,于是在玲瓏金礦以外,我黨我軍和人民群眾可以任意活動。
在這樣的背景下,1938年7月,黎玉和中共膠東區委商議后決定,由膠東區工委書記蘇繼光,到招遠成立招遠采金管理委員會,以秘密工作的方式,領導招遠的采金工作。
山東,從此開始了開采黃金支援延安的偉大工作。
那蘇繼光是如何在日軍的眼皮下,領導招遠軍民開采黃金的呢?
其實主要是三種方式,而這三種方式,都有歷史的經驗可以借鑒。
其一,蘇繼光領導招遠采金管理委員會籌集資金,在日軍看不上、顧不到的地方創建了大量的小型金礦,然后租給招遠的人民群眾,由他們自由開采冶煉。
但從金礦中提煉出黃金以后,招遠的人民群眾不能私藏,必須按照事先簽訂的合同,以規定的價格賣給招遠采金管理委員會。
這樣一來,人民群眾得到實際利益,招遠采金管理委員會得到黃金,雙贏。
因為有利可圖,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招遠采金管理委員會管理的小型金礦,便達到兩百余座,參與采金的人民群眾達到三萬余人。
這種采金方式,可以看作北宋開采金礦冶煉黃金的進化版。
其二,八路軍武裝搶奪日軍控制的玲瓏金礦的黃金。
1939年7月,即招遠采金管理委員會成立一年的時候,八路軍第五支隊的一個營,便在招遠到龍口的公路旁,伏擊了日軍的運金隊伍,繳獲了三輛卡車的金礦石。
以此為起點,伏擊日軍的運金車,成為八路軍的日常行動。
例如在1942年4月,八路軍的一個營裝扮成送葬隊伍,悄悄靠近日軍的運金車,等到達最佳戰斗位置以后,他們立即從棺材里取出武器發起戰斗,一舉擊斃十余名日軍、俘虜二十余人,繳獲了運金車上的金礦石和武器彈藥。
同年7月,八路軍的一個團埋伏在招遠的一段公路旁,擊斃或俘虜49名日軍,繳獲了六輛卡車的金礦石。
而就在武裝搶奪日軍黃金的同時,中共膠東區委和蘇繼光還選拔地下黨員,打入日軍的玲瓏金礦,動員礦工參加抗日戰爭。
這些被動員起來的礦工,經常把金礦石提煉出來的金精粉藏到鞋底、棉襖夾層、菜餅里,騙過日軍的管理人員,然后從玲瓏金礦帶出來,交給招遠采金管理委員會。
盡管每次武裝奪取金礦石、偷帶金精粉的數量不多,但勝在次數比較頻繁,日積月累之下,也是一筆非常可觀的黃金來源。
這種方式,是梁山好漢截取生辰綱、斯大林搶劫運鈔車的翻版。
其三,設立地下收購站,收購黃金。
招遠做為黃金產地,難免有大量的黃金流向民間,以金戒指、金耳環等形式在社會上流通。于是,招遠采金管理委員會在中共膠東區委的支持下,派出工作人員到招遠各村鎮開設地下收購站。
收購黃金的流程,也是有步驟的——
1、開展群眾工作,悄悄打聽誰家有黃金。2、登門拜訪有黃金的人家,做抗日教育。3、以市場價或高于市場價收購黃金。
這么三步走完,有黃金的人家參加了抗日戰爭、換來實際利益,名譽和物質都獲得極大滿足,而工作人員得到黃金,完成組織交代的任務,又是雙贏。
據統計,招遠的地下收購站,每月收購的黃金有三百兩左右,效率不輸武裝搶奪日軍的黃金。
3、
招遠到延安有千里之遙,路上又遍布日軍碉堡,那么招遠的黃金,是如何送到延安的呢?
其實招遠沒有直抵延安的交通線,招遠的黃金,必須先送給沂蒙山區的中共山東分局,然后由山東分局統一送到延安。
招遠到沂蒙山區,主要是武裝運送。
1944年前,招遠到沂蒙山區要走“渤海走廊”,即自招遠出發,經萊陽或萊州到昌邑、濰坊、壽光,然后調頭向南,穿過膠濟鐵路抵達沂蒙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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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部隊運送黃金的時候,往往是挑選兩百余名政治可靠、久經考驗的戰士,組成兩個連,他們穿著特制的衣服,然后把10兩黃金縫進特制的口袋里。
這樣一來,即便遇到日偽軍襲擊,送金戰士也可以分頭突圍,把黃金的損失降到最低,不至于被日偽軍一網打盡。
如果要送的黃金數量較大,便要動用大部隊。
例如1940年6月,蘇繼光指揮營以上的部隊,武裝運送兩萬兩黃金到沂蒙山區。同年冬,八路軍第一縱隊教導團團長賈若瑜,又指揮兩個營的部隊,運送三萬兩黃金送給山東分局。
除了專門武裝運送以外,領導干部們到山東分局開會的時候,也會帶著一批人運送一批黃金過去。
例如1940年9月,膠東北海區的行政專員曹漫之,就利用開會的時機,指揮八百名送金戰士,把六千兩黃金送到山東分局。
從這三件事可以看出來,不到半年時間,招遠就給山東分局送去五萬六千兩黃金。
1944年以后,山東膠東到江蘇鹽城的交通線已經打通,于是送金戰士便不再走危險的“渤海走廊”,而是自招遠、萊陽直抵膠州和高密,然后經諸城進入沂蒙山區。這條路稱為“濱海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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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分局收到黃金以后,主要通過上海的正規金融機構送到延安,相對方便一些。
而山東分局送黃金到上海,也有兩條路。
其一是通過海運,把山東分局的黃金秘密運送到上海,交給我黨在上海設立的華益公司,華益公司再以商業貿易、運送抗日物資的名義,以常規的商業渠道把黃金送到延安。
其二是山東分局把黃金存到青島、煙臺的銀行,而這些銀行都是我黨暗地控制的。它們以結算、匯兌、轉賬的名義,把黃金運送到上海,上海的銀行機構再和華益公司合作,把黃金運送到延安。
如果走陸路直接運送黃金到延安,可能就要付出一些代價。
例如1943年秋,二十余名送金戰士得到命令,每人懷揣五十兩左右的黃金,給延安送去。結果走到山西的時候,他們遭遇日軍堵截,隊長被迫把送金隊伍分成兩批,一批帶著全部黃金去延安,另一批留下和日軍作戰,掩護戰友和黃金。
戰斗打到最后,黃金倒是全送到延安了,但留守的一批送金戰士全部犧牲,代價非常慘重。
4、
招遠到底向延安運送了多少黃金?
根據薛暮橋、谷牧等人的回憶,以及煙臺、招遠留存的資料,普遍認為,1938—1945年間,招遠向延安運送了13萬兩黃金。
這13萬兩黃金,相當于延安的陜甘寧邊區政府年度財政收入的7倍,換句話說,招遠向延安運送的黃金,和抗戰時期陜甘寧邊區政府的財政收入總量,幾乎是持平的。
按照那時的市價,13萬兩黃金可以購買5.99億斤小米、6.5億斤高粱、4.99億斤小麥。
可以說,招遠的黃金,極大緩解了延安的財政危機,為抗日戰爭做出巨大的貢獻。
美中不足的是,抗戰期間,日軍在招遠開采的黃金達到16.5噸,折合33萬兩,另外還有38.45噸白銀、6226噸銅。這些硬通貨,都成為日軍“以戰養戰”政策的有力支撐。
不過話說回來,在日軍氣焰囂張的年代,相對弱小的我黨我軍,能從日軍的虎口中奪取13萬兩黃金,已經很不錯了,還要啥自行車。
1945年8月,日軍無條件投降,我黨完整接收了包括玲瓏金礦在內的所有招遠金礦,9月,招遠便開足馬力開采黃金,支援即將到來的解放戰爭。
截止到1949年,招遠又開采了22.8萬兩黃金。
統計下來,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期間,招遠以一縣之地,足足提供了35.8萬兩黃金。
現在人們回憶山東的革命貢獻,往往會談起領導山東的羅榮桓、沂蒙紅嫂、孟良崮擊斃張靈甫、山東八路軍挺進東北、五百萬小推車支援淮海戰役等大事件,招遠的黃金好像不為人知。
但用唯物主義史觀來看,用黃金支援延安的招遠,同樣是值得銘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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