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我從軍校畢業,分配到了部隊。工作穩定下來,找對象這事就成了頭等大事。
我在內蒙古當兵,老家在河北。這對象到底是在部隊駐地找,還是回老家找?真是個讓人發愁的問題。
要是在駐地找呢,好處是將來不用兩地分居。可麻煩的是,以后轉業想回老家的話,就比較難辦。
要是回老家找呢,轉業時順理成章就能回老家安置工作。但壞處是,在轉業之前,得一直過兩地分居的日子,不知道要熬多少年。
后來我仔細想了想,還是決定在老家找對象。主要是我將來轉業,不想留在內蒙古當地。
不過,當兵的想在老家找個對象,其實挺不容易的。一來,沒結婚的時候,一年就30天探親假,時間很短,回來一趟特別匆忙。二來,很多姑娘一聽說要長期兩地分居,就直搖頭,不愿意談。所以,想在這么短的時間里找個合適的,真不是件容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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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年底,我休假回老家探親。家里挺著急的,前前后后給我介紹了三個姑娘。一個是銀行上班的,一個是小學老師,還有一個就是在鄉政府工作的,也就是我后來的媳婦。
前兩個姑娘,都只見了一面,因為各種原因吧,就沒再往下談了。等到和我媳婦見面的時候,情況就不一樣了。
記得那天第一次見她,是在她嬸子家。我們倆聊了挺久,一上午就談了差不多兩個多小時。聊得很投緣,感覺挺好的。
說起來有點怪,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時候,心里就覺得特別熟悉,好像以前就認識似的。就感覺,這應該就是我要找的人了。
聊完天我回到家,等著女方那邊回話,看看人家是愿意還是不愿意。我心里挺有把握的,跟父母說:“我感覺這事應該能成。”父母聽了也挺高興。
沒想到的是,第二天媒人過來回話說:“姑娘不想接著談了。”因為她媽媽想了一晚上,雖然覺得我人還行,但一想到女兒以后要過兩地分居的日子,心里就接受不了。
我一聽這話,心里真是特別失望,但也沒辦法,就是覺得挺遺憾的。
誰知道,事情還有轉機。剛過了沒幾天,那個媒人又來找我了,說如果還想談,可以安排我和姑娘再見一面。
我又驚喜又有點摸不著頭腦,不明白怎么又有了這樣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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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一打聽才知道,原來是媒人趕集的時候碰巧遇上了我后來的老丈人。媒人跟他聊起來,說感覺我和他閨女挺般配的,想再撮合一下試試。老丈人對我第一印象本來就不錯,就答應了。他回去又說服了我丈母娘,這才有了我和媳婦的第二次見面。
這次見面,我們從早上八點開始聊,一直聊到十一點多。好像有說不完的話,也許這就是緣分吧。
我的探親假眼看就要到期了。我就試探著跟她說:“等我回部隊了,咱們接著談,寫信聯系,你看行不?”她點了點頭,同意了。
就這樣,我們開始了靠寫信談戀愛的日子。那時候手機還沒普及,打固定電話也不方便,寫信就成了我們表達感情的主要方式。現在我家柜子里還好好保存著那些信,我給她寫了32封,她給我回了19封。幾次搬家我都小心收著,沒舍得扔,那是我們那段特殊日子的見證。
光寫信不見面,時間長了,感情難免會有點受影響。有一次她在信里就流露出了挺惆悵的心情,覺得有點失望。她看到身邊的同事談戀愛,都是成雙成對,一起吃飯逛街,挺浪漫的。而她自己呢,只能一個人,男朋友遠在千里之外,想見一面說說話都難。
我也是第一次談戀愛,沒什么經驗,不知道怎么安慰她才好。只能反復跟她說,希望她理解我這個當兵的有很多身不由己的地方,讓她等我下次休假回來。
時間久了,我們倆的情緒都變得有點煩躁。有一次在電話里,說著說著就吵了起來,最后弄得不歡而散。
我心里特別苦惱,又沒法立刻回去跟她當面解釋,一下子真不知道該怎么辦了。
有個休息日,我就把心里的煩悶跟一個已經結了婚的同事說了。他聽完,一拍胸脯說:“這小事兒!你聽我的,保證能讓她高興起來!”
我問他:“那該怎么做呢?”
他說:“現在這種情況,你得舍得花錢,買件像樣的禮物送給她,這才是最好的辦法。走!我陪你上街挑禮物去!”
于是我倆就上了街,逛來逛去,就逛到了“集寧皮件一條街”。
同事跟我說:“要不你給她買件皮衣吧?這禮物夠貴重,也大方,拿得出手。而且現在正流行穿皮衣,她肯定會喜歡。”
我一聽,覺得有道理,就開始在皮件店里挑了起來。最后我看中了一款毛領子、深棕色的半大皮衣。一問價錢,要800塊錢一件。
這皮衣在當時確實挺貴的。1998年,我每個月的工資也就700多塊,她的工資才200出頭。
同事說,這件皮衣款式新,適合年輕姑娘穿,雖然貴是貴了點,但肯定管用。我就聽了他的建議,買下了這件皮衣,馬上就寄到了她工作的鄉政府。
還真讓我同事說中了!沒過幾天,她就給我來信了。信里說皮衣收到了,她特別喜歡,同事們看了都很羨慕,都說皮衣質量好,她自己也覺得挺有面子。從信里的字里行間能看出來,她對我送皮衣這件事非常滿意,心情也好了起來,對我的態度也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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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同事說:“你真行!這招果然有用,她給我回信了!”
他笑著說:“談戀愛的時候,咱們當兵的,又見不著面,就得多花點錢給人家姑娘買點東西。你要舍不得花錢,人家怎么知道你心里有她、在乎她呢?”
經他這么一點撥,我算是明白了。從那以后,我就隔三差五地給她買點東西寄過去。我們倆的感情也一天比一天好,后來就順理成章地結了婚。
一晃眼,跟媳婦結婚都二十多年了。這些年一起過日子,柴米油鹽,生兒育女,平平淡淡的。可每次回想起當年談戀愛的這些事,還是覺得挺有意思的。那件皮衣,我們一直收著,放在衣柜深處,成了那段歲月實實在在的念想。當年花掉那幾乎一個月工資的800塊錢,買下的不只是一件皮衣,更是我們感情的見證。現在想想,挺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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