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1日,本報刊發的《貸款背后藏“潛規則”?山西絳縣一村民稱被農商行員工索要5萬元“主任用款”至今未還》,引發讀者廣泛關注。令人欣慰的是,文章發布僅三小時后,當事人高某便向本報反饋:絳縣農村商業銀行工作人員任某武已通過微信分三筆將5萬元全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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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某武給高某轉賬截圖
這一迅速回應和果斷退款行為,一度被視為金融機構正視問題、及時糾錯的積極信號,快速處理的態度點贊。 至此,這起“主任用款”長期未還的糾紛已得到妥善解決,事件似乎畫上了句號。
然而,風波并未真正平息。據高某稱,在款項退還當天晚上,絳縣農村商業銀行三名工作人員來到其家中,一直待至深夜。期間,一名絳縣農村商業銀行工作人員親筆撰寫了一份書面說明材料,內容包括“本人高某曾出借5萬元用于‘主任用款’是任某武個人借款行為,對農商行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現向絳縣農村商業銀行致歉,希望刪除報道”等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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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關注的是,該材料正文與高某簽名筆跡明顯不同——文字為他人書寫,僅由高某在末尾簽字確認。高某坦言:“錢拿回來了,我的訴求也實現了,本來不想把事情鬧大。當時他們寫完就讓我簽,我也沒細看內容,想著早點結束。”
此類由一方代寫、另一方在未充分閱讀或理解內容的情況下簽署的說明材料,可能涉及程序瑕疵,甚至存在誘導簽字、責任轉嫁的風險。若該材料被用于內部追責或對外澄清,其真實性和合法性或將面臨質疑。
更值得深思的是,這筆貸款過程中當事人貸款用途“偷梁換柱”般的操作,是如何在絳縣農商行順利走完“流程”的?如果不被媒體曝光,這5萬元“主任用款”為什么遲遲不歸還當事人?此類借款行為在絳縣農商行貸款過程中是個例還是普遍存在?雖然絳縣農商行工作人員主動還款,但是該銀行不是查漏補缺,而是派員深夜上門要求借款人簽署所謂道歉說明,此舉究竟是為了理清事實、規范流程,還是意在避重就輕、轉移輿論焦點?無論如何,難掩管理中的漏洞。
金融秩序不容“慣例”侵蝕,公眾信任更需透明守護。一筆5萬元的退款或許可以快速到賬,但修復由此暴露的信任裂痕,仍需更多誠意與行動。
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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