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 | 風財訊fengcaixun
作者 | 王婷婷W=T=T
時隔一年,從印尼被抓回來的“和合系”創始人林強,終于被開庭審判了!
以和合資產管理(上海)公司、上海和合首創投資管理公司等公司為主力的“和合系”,成立八年已非法集資超過1000億元,蒙騙了5萬余人,很多人血本無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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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至20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和合系”非法集資系列案,林強被指非法募集資金且絕大部分并未用于真實投資,而是用于兌付前期投資者本息,形成典型的“龐氏騙局”。截至案發仍有300余萬未兌付。
此外,林強還指使他人通過境內轉賬、跨境轉移資產,在海外瘋狂買豪宅、買游艇等方式,掩飾隱瞞8億余元犯罪所得。庭審中披露的諸多騙局和跨境逮捕細節,堪稱精彩。
金融高材生造“千億騙局”
發家史蹭上地產紅利
林強,這位擁有上海交大碩士學位和北京大學博士學位的“高材生”,曾就職于國泰人壽、國金證券、國金基金等知名金融機構,起點可謂高端體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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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林強辭職創立了“和合首創”,2021年通過收購和合期貨,與上海國資創投平臺建立緊密聯系(成為其旗下海望資本的唯一民營合伙人)等方式,構建起“和合系”資本帝國,該業務版圖一度涵蓋了股權投資、證券投資、票據投資、地產基金等多個領域。
2023年,和合旗下大量產品被曝投資本金無法兌付,項目接連暴雷。當年8月林強失聯。
2024年4月10日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依法對“和合系”公司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立案偵查。
2024年9月25日國際刑警組織對林強發布了“紅色通緝令”,請求全球執法機構拘留或逮捕此通緝犯。
2024年10月13日,林強從新加坡抵達巴厘島時被印尼方面抓獲,并將其扣留在機場,后續被引渡回國。據悉他當時手持一本土耳其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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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顯示,“和合系”兩家主要公司涉及司法案件已超過158起,多數為借款合同糾紛,直指和合系發行的產品違約無法兌付的糾紛。
鳳凰網風財訊則注意到,“和合系”下轄重要的房地產資產——天津陸創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早在2023年7月就開始掛牌轉讓股權。
而兩個月前,天津陸創全資持股的江蘇金域置業有限公司,還與華發旗下南京鏵昭置業有限公司、象嶼旗下江蘇象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共同創立了一家公司——南京嶼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據南京房地產報道,上述三家公司合資共同開發了南京江寧區百家湖的G16地塊,后案名定為象嶼華發鉑萃云灣,目前仍在售,110㎡戶型存量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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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系”與林強的發跡史,的確與房地產領域有著部分綁定。
早在2010年林強任職新時代信托期間,便精準捕捉到房地產行業的融資需求與普通投資者的收益訴求,推出“票據 地產”嵌套式理財產品,引導大量資金投向高回報的房地產項目,該類產品的熱銷為林強積累了原始資源與行業名氣。
2016年林強創立和合首創后,明確將“地產基金”納入核心業務,將房地產相關投資作為重要布局方向。
“和合系”主推票據投資等看似與房地產無關的產品,但在面向投資者宣傳時,仍頻繁借用房地產行業的高回報屬性進行包裝,利用公眾對房地產投資的認知慣性吸引資金,而其募集的千億資金中,部分也被用于填補前期相關虛假項目的兌付缺口。
目前,針對和合系旗下地產金融公司、期貨公司、基金公司資產的清理仍在繼續,林強的最終宣判也即將落地。
有逃必追、一追到底
“外逃人員”處理加速
從跨境逃亡到回國受審,林強的結局一定不是個例,而是給所有潛逃境外人員尤其“紅通人員”的警示。
據公開報道,去年以來已有多名外逃人員被抓獲,且清理速度加快。
2024年,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在今年8月、3月分別通報,海通證券原副總經理姜誠君在境外落網并被遣返回國;原銀川市副市長、職務犯罪嫌疑人郭柏春在境外落網并被遣返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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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誠君)
今年8月,廣西萊德投資實控人“梁小菲”也被外方執法機關將其抓獲并遣返回國。其涉嫌共同職務犯罪和洗錢犯罪且涉案金額巨大,于2023年外逃。
今年7月,“百名紅通人員”第26號人物——周靜華從泰國引渡回國,她原是中國云銅(泰國)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于2012年被發布紅色通報。周靜華歸案標志著亞洲地區“百名紅通人員”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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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通報,我國過去十年間,已從120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超1.4萬名,其中包括2999名黨員和公職人員,累計追回非法資產666.2億元,“百名紅通人員”中已有63人歸案 。
2025年以來,“天網2025”行動再添戰果,截至8月已追回贓款225億元,超過2024年全年追贓總額的三分之一,跨境資產追繳與國內違法所得沒收程序的協同發力,讓外逃人員的“避罪天堂”徹底崩塌。
“有逃必追、一追到底”,我國針對在逃犯罪人員的態度,越來越嚴格且清晰,國家明確要求:
一“零容忍”。無論涉案金額大小、逃亡時間長短,只要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責任,絕不因時間久遠或跨境藏匿而減輕處罰;
二“強化國際執法司法合作”,深化與各國在通緝、引渡、資產追繳等方面的協作,構建無死角的全球追逃網絡,讓外逃人員無處可遁;
三“優化追贓挽損機制”,通過境內查封扣押、跨境凍結返還等多種方式,最大限度追回涉案資產,維護受害人和國家的財產權益;
四“突出重點打擊”,聚焦金融詐騙、貪污賄賂、電信網絡詐騙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犯罪類型,對紅通人員、重大案件在逃人員實行“一案一專班”,優先開展追逃工作。
可見,一潤不能解千愁,相關調查從未結束,甚至處理持續在加速。所以,與其抱著僥幸心理逃之夭夭,不如及時歸罪,求得一個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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