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遲到了近十年的終審判決書,翻開了42歲的趙勇人生最沉重的篇章,而在判決書的背后,隱藏著一個家庭破碎、十年堅持和一場關于誠信的終極較量。
2025年最后一周,唐山中院終審判決:黃某芬向女兒“贈與”的40余萬元需限期返還,這也算是對趙勇一家十年煎熬的正式回應,然而拿到判決書的額趙勇似乎并不開心,因為他面對的是并不是普通人,而是被稱為“教科書式老賴”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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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2015年10月6日,趙勇父親61歲的趙香斌早上像往常一樣出門騎自行車鍛煉,這位曾經的駕校教練已經退休,本應享受平靜的晚年生活,沒想到一場意外奪走了生命。
當天趙勇在家等著父親回來,假期即將結束,他計劃返回天津工作。可誰曾想,在一個路口,黃某芬駕駛的小汽車撞上了趙香斌的自行車,事故造成趙香斌重型閉合型顱腦損傷,趙勇和他的家庭從此被拖入一場漫長的醫療和官司的拉鋸戰。
事故發生時,黃某芬剛拿駕照不滿三個月,存在跨越雙實線、未按規定右側行車的行為,被交警部門認定對事故負主要責任。趙勇父親的救治費用很快就超過百萬元,這個普通家庭不得不賣掉房子來支付醫療費,可是黃某芬在支付了2.6萬元的治療費用后,便聲稱自己沒錢了。
經過近兩年的訴訟,2017年6月8日,當地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要求黃某芬賠償趙香斌各項損失約93.6萬元,扣除已支付部分,還需賠償86萬元。
拿到判決書后,趙勇本以為事情會有轉機,然而黃某芬并未按判決履行義務,反而開始了各種規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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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趙勇將黃某芬堵在停車場追討賠償金,面對鏡頭,黃某芬說出了后來流傳甚廣的“名言”:“我就是人品有問題,你在這說有啥用?”更令人震驚的是她的另一番話:“法院判幾年也中,咋都中,判幾年,最起碼我這點錢不用還了。” 這種公然藐視司法、炫耀賴賬的態度,很快在網絡上引發軒然大波。
黃某芬還聲稱:“我不出國,也不坐飛機,也不高消費,你說的那個什么老賴,我不給你,你不也得受著嘛。” 這些言論被趙勇錄制成視頻并發布到網上,黃某芬因此被網友稱為“教科書式老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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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和輿論的壓力下,黃某芬因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被拘留15日,然而悲劇并未停止,幾天后,趙香斌因搶救無效去世。趙香斌的去世使案件性質發生了變化,法醫病理鑒定書顯示,趙香斌系因交通傷致特重型顱腦損傷后長期處于植物生存狀態并發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這次鑒定結果直接導致黃某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準逮捕,她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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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即便如此,黃某芬仍拒不執行。在事故發生后的幾年里,她與女兒劉某之間有頻繁、數額不等的相互轉賬,這些轉賬行為引起了趙勇和法院的注意。
2024年12月,一審法院調查認定,黃某芬累計向劉某轉賬44萬余元屬于贈與性質,法院依法判令撤銷贈與,要求劉某返還。
對于一審判決,黃某芬提起了上訴,她提出了多個上訴理由:認定金額有誤、資金不屬于贈與、轉賬是正常的家庭生活需要等。黃某芬甚至辯稱,這些轉賬是在事故發生后、事故責任判決前進行的,她不能預見自己將承擔巨額賠償,不存在逃避債務的主觀惡意。
她還聲稱,自己使用的信用卡是劉某所有,她向劉某轉賬的21萬余元是替劉某還債。
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二審中通過事實調查,逐條駁斥了黃某芬的上訴理由。法院認定黃某芬向女兒劉某轉賬的40余萬元屬于贈與行為,應予撤銷。
2025年底,唐山中院作出終審判決:黃某芬向女兒劉某“贈與”的40余萬元被判決撤銷,劉某需在限期內返還給黃某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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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子耗時整整十年,趙勇手里已經積累了超過30次判決和裁決,甚至至今都沒能成家。還有更讓人沒想到的,那就是在這十年間,黃某芬母女曾還反過來多次起訴趙勇及其代理律師,涉及名譽侵權、誹謗等多種案由。趙勇說:“她們起訴我們的次數,遠多于我們起訴她們的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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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教科書式老賴”黃某芬一案可見,部分失信被執行人并非無力償還,而是竭力轉移資產、規避執行。他們一面哭窮,一面將財產贈予親友,實在讓人氣憤。而此案也警示所有人,誠信是立足社會的基石,任何試圖挑戰法律底線的“小聰明”,終將被識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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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持續十年的案件,留下了一個家庭的破碎,一個中年人的堅持,和一個社會對“教科書式老賴”的深刻反思。只是不知道,拿到終審判決的黃某芬,會不會拿出賠償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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