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信號是真的不一般!
這記重錘,雖然等了很久,但總算砸到了痛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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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前幾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等七個部門,對美團、淘寶閃購、京東秒送、滴滴、貨拉拉等16家頭部平臺企業開展了用工行政指導,而且會議要求有關企業全面落實用工主體責任。
這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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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很有意義的信號
首先,“用工主體責任”這六個字,聽起來有點官方,但翻譯過來,其實就是不管你中間隔了多少個外包公司,只要勞動者是在為你平臺的業務流汗,你平臺就得負責。
其次,這所謂的“行政指導”不是處罰,也不是罰單,而是一種柔性、非強制性的政府行為,是監督指導性質,不是直接罰款或封禁企業的法定制裁。用人社部自己的說法,它是“為引導企業合規用工、預防勞動爭議而采取的一種服務型執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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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里就有很多人擔心——僅僅是“行政指導”能有什么意義?
恰恰相反。
即便如此,這件事的意義遠比“只是一次普通約談”大得多。因為它打開了中國當下一個被壓在民意底層、卻長期不被官方政策層面聚焦的問題——外包和勞務派遣體系下的勞動者權益保障。
換句話說,這次的信號很不一般——國家終于要對平臺經濟中那些模糊不清、層層轉包的用工關系動真格了。而官方通稿里的每一句話,拆解開來其實都在釋放一個信號:那些靠著“算法”把勞動者困在系統里,靠著“外包”把法律責任甩得干干凈凈的日子,到頭了。
學生外包假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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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別急著罵我亂解讀,咱們把幾件事放一塊看,就有意思了。
就在這次七部門開會之前不到一年,2025年3月,京東干了一件讓全行業都盯著的事兒:和首批全職外賣騎手正式簽勞動合同,交五險一金,而且公司掏全部成本,騎手不用從工資里扣一分錢。到3月20號,簽約騎手就破了一萬人。四月底,京東又放話:未來仨月,再招十萬全職騎手,五險一金還是公司全包,入職前三個月保底工資5000塊。
這還沒完。今年7月,工人日報登了一組讓人心里一暖的數據:京東物流退休的一線員工,已經有近3000人。北京順義的陳海彥,干了15年分揀,退休后養老金每月5390塊;四川綿陽的快遞員佟建彬,近5000塊。京東創始人劉強東自己也說過,兄弟干到退休,光公積金就能一次性提二三十萬現金。
一個民企,快遞員、外賣員總數超過50萬人,全員簽合同、全員五險一金、全員算正式工,退休了真給你發養老金,生病了真有救助基金頂著——近十年光是員工救助基金就掏了1.57個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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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2025年,北京三中院判了一個案子。當事人賀師傅在某網絡科技公司的門店當食品加工員,活兒歸門店管,天天在這兒干,但簽合同的時候,公司說業務外包了,讓你跟一家物流公司簽。工資發不全、社保不交齊,找誰誰推。法院最后怎么判的?明明白白四個字:假外包,真派遣。用工單位和外包公司,連帶責任,共同支付欠薪。
賀師傅算幸運的,至少法院給了公道。可這案子往深里看,觸目驚心。法院在審理這類商超、配送行業的勞動爭議時發現,外包和派遣的邊界早就被玩壞了:層層轉包,責任鏈條斷得七零八落;用工單位隱身幕后,勞動者連“我到底給誰干活”都說不清。這是個別企業的“靈活用工創新”嗎?不是。這是對整個勞動法體系的“制度套利”。
所以總結下來就會發現一個很明顯的趨勢——那些明目張膽利用外包和派遣去剝削的企業和個人,是真的會被實打實地敲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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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會問:勞務派遣不是合法的嗎?
事實上,外包、勞務派遣本來不是壞事。《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務派遣只能用于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總比例不超過10%,必須同工同酬,包括工資、福利、社保全覆蓋。
但現實呢?
我們得說句大實話,現在所謂的“外包”和“勞務派遣”,在很多時候已經演變成了企業逃避責任的“避風港”。很多大廠一年賺幾百個億、上千個億,可一提到員工的五險一金,一提到工傷保障,就開始玩起文字游戲。他們通過一層又一層的外包公司、加盟商,硬生生地把外賣小哥、快遞員、網約車司機從企業的正式編制里切了出去。名義上叫“靈活用工”,說得好聽點是“合作伙伴”,可說白了,不就是想賺盡最后一點利潤,卻不想承擔哪怕一丁點雇主責任嗎?
雖然最高法也解釋過:如果用人單位控制工作時間、場所、工具,那就是派遣,得擔連帶責任。可執行起來呢?罰款5000到1萬每人,杯水車薪,大廠照樣我行我素。國企央企可能還更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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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這次七部門指導,絕不是走過場,而是一個開始。
大家都在看著,這16家企業在接到指導后,是真心實意地把社保補上、把合同簽了,還是繼續換個馬甲玩躲貓貓。尤其是那些長期依賴外包、勞務派遣的壟斷性企業,不管你是國企還是民企,都該清醒清醒了。
這種層層剝削、兩頭通吃的“抽水泵”式用工模式,早就該取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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