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一名老太騎自行車因避讓兩個騎電動車的初中女生而摔倒,兩個女生主動停車前去攙扶老人,結果被老太家屬索賠2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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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通過查看監控后,判定兩個初中女生負無接觸交通事故的次要責任。這一判定結果一出,引發輿論嘩然,很多網友都在為兩個女生鳴不平。
起初去非本來也沒關心這個案件,每年全國各地交通事故多了,死人的事故也不少,何況這起交通事故連摩擦都算不上。
后來發現網絡上對這起交通事故討論都挺熱烈的,爭議頗大,便懷著好奇心看了一下。說實話,看完心情挺復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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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初中女生,緩慢地騎著一輛電動車,在十字路口大老遠地看著一個老太太騎著自行車慢慢摔倒在地(感覺摔得也不重),然后兩孩子停下電動車,好心地上去把老太太扶起。結果就惹上麻煩了,被鑒定為“無接觸交通事故次要責任”。
之所以判定女生負事故的次要責任,有專業律師和交警通過監控分析,給出的理由綜合下來大致有這兩條:
一是危險原則,因為女生擋住了老人前行的路線,如果不避讓會產生碰撞,老人正是因為避讓騎電動車的女生所以才摔倒;
二是路權原則,騎電動車女生在十字路口,沒有盡到觀察義務、減速義務和讓行義務(轉彎讓直行原則)。
基于這兩大因素,所以判定女生承擔這次無接觸交通事故的次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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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如果從專業的角度和負責任的態度來看待,這樣的分析也算大差不差。
當然,目前交警的責任認定還不是這起案件的最終定論,據說雙方還要到法庭上見分曉。最終結果如何,目前還是個未知數。
盡管這起交通事故還沒有最終定性,但網絡輿論幾乎一邊倒地在指責老太太一方。許多人甚至把這起案件和當年的彭宇案關聯到一起:做好事不但得不到回報,反惹上一身麻煩,真是好人做不得。尤其是老太太家屬索要高達22萬元的賠償,令許多人感到憤怒,認為這簡直就是在訛詐。
甚至有不少網友認為,兩初中女生年幼不懂事,當時就不該下車扶人,如果選擇直接走人,啥事也沒有。
當然更有網友認為,無接觸交通事故,判定的依據比較難界定,多少距離才算無接觸責任?
毫無疑問,這起普普通通的交通事故,因和無接觸交通事故、和老人摔倒扶不扶、和高額金錢索賠產生了關聯,觸發了社會大眾內心的某些痛點和敏感神經,最終產生了巨大的社會關注度。正因如此,這起事故的最終定性,必將會對社會、對公眾產生廣泛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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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社會大眾一員,仔細看了一下視頻后,去非和絕大多數網友感受一樣,如果真的判定兩初中女生(其實應該是騎車女生)承擔無接觸交通事故次要責任的話,確實挺冤,因為兩女生距離老太摔倒的地方真的還是有一定距離,而且,兩女生當時電動車的速度也并不是很快。
當然,個人主觀感受肯定無法替代專業界定。但與此同時,我們也要提醒,再權威的專業解讀和定性,也不能完全忽略社會大眾的普遍感受,或曰公序良俗。法律是基礎,但社會公序良俗也不應缺位。就像當年彭宇一案的判決,雖然從法律角度詮釋,是立得住腳的,但它卻給我們的社會留下了太多的后遺癥和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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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去非想對事故雙方各說兩句。
對于老人,歲數大了,就盡量不要在馬路上騎車了。說實話,這起所謂的無接觸交通事故,主要就是老人歲數大,反應慢了所致,如果是年輕人,當馬路上出現當時的那種情況,根本不是事,不要說摔倒了,即便摔倒也是立馬起身走人,哪會出現這么多的一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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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兩個年幼的孩子,想告訴你們,在這起事故中,認定你們有過錯,或許你們無論如何也想不通,但這就是社會現實,這就是生活中的無奈,如果最終真的判你們賠償,那就把這筆賠付當作人生一堂深刻的教育課吧。
注:編輯好此文,網傳老太一方已經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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