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偵題材的電視劇最容易犯兩個毛病:一是警銜和職務不對等或者不合理,這樣的例子很多,比如《狂飆》中京海兩任市局刑偵支隊長的警銜都只是一級警司,二是細節不嚴謹或不合邏輯,《除惡》同樣也犯了這個老毛病。
隨便舉幾個例子,比如程懇戴著口罩離開悅來旅館,程懇是開車來的,劇情背景是2024年,悅來旅館周邊很多商鋪,按理來說總能拍到程懇的車牌號吧?結果這條線警方居然不去查,又比如魅夜酒吧的服務員揭發曹金川從邏輯上來說就不合理,程懇一個大廠會計月薪只有3800更是令人難以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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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來被程小東開車撞死被認定是交通事故,結果警方就不繼續查下去了,程懇和李曉雅的身份也就沒有暴露,其實從劇情細節來看不僅程懇早就應該暴露了,李曉雅的身份也藏不住同樣早就應該暴露了!先來看兩個細節:
2.王萍被送上救護車,護士問病人的身份證帶了沒有?李曉雅自告奮勇說自己上去拿,因為她見過這種糖果,也從丁來口中知道這種糖果的危害性,她去王萍家里拿身份證的主要目的就是拿走桌上的兩粒糖果。
王萍雖然一開始神志不清,但她搶救過來后已經很清醒了,筆筒中有三粒糖果,自己吃了一粒,她肯定知道桌上還有兩粒糖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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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粒糖果有兩粒下落不明,王萍又明明記得桌上有兩粒,對警方來說需要做的有兩件事:
一是不僅要詢問王安剩下兩粒糖果的下落,也同樣要詢問王萍,但警方似乎忽略了王萍,這是一個很明顯的漏洞,作為刑偵劇來說不應該!
二是既然王萍確認把剩下兩粒糖果放在了家里的桌子上,那么警方接下來就要追查誰拿走了這兩粒糖果,毫無疑問李曉雅的嫌疑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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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惡》這部劇的漏洞其實不少,對一些明顯的邏輯破綻視而不見,按照刑偵劇的標準來看,程懇和李曉雅都應該暴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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