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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北交所上市委將召開審議會議,對江蘇朗信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的IPO申請進行審核,公司計劃募集資金3.5億元,保薦機構為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律師事務所為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為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定位
朗信電氣,公司位于江蘇省張家港市,主營業務為熱管理系統電驅動零部件產品的研發、生產及銷售,是國內市場份額最大的乘用車熱管理系統電子風扇供應商。
主要財務數據
朗信電氣報告期營業收入和凈利潤整體呈現同步增長態勢,經營活動現金流凈額也由負轉正,從2022年的-3707.73萬元提升至2024年的 3384.12億元,現金流狀況顯著改善。
報告期內(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朗信電氣的營業收入分別為6.68億元、10.31億元、13.01億元、5.95億元;凈利潤分別為4531.1萬元、8123.8萬元、1.16億元、4434.0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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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分產品收入
報告期各期,公司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65,082.94萬元、100,839.64萬元、127,203.07萬元和57,929.87萬元,主營業務中電子風扇及電機總成收入占比較大,合計超過95%,其他產品包括電子水泵、空調鼓風機等,整體占比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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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毛利主要來源于電子風扇及電機總成,電子風扇及電機總成的毛利率分別為16.85%、18.31%、19.67%和17.22%。2022-2024年,公司電子風扇及電機總成的毛利率持續上升,主要系公司產品銷售結構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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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與飛龍股份、旭升集團、文燦股份的毛利率基本相近,由于恒帥股份毛利率大幅高于其他可比公司,使得公司毛利率低于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前五大客戶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向單個客戶銷售比例超過主營業務收入50%的情況,不存在嚴重依賴于少數客戶的情況。公司與主要客戶的合作過程中,所簽署的合同、訂單均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后達成的協議,不存在公司及其關聯方、員工向客戶提供商業賄賂、利益輸送等情形。
報告期內,公司向關聯方銀輪集團的銷售定價公允、具有商業合理性,相關產品或服務均實現了最終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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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五大供應商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向單個供應商的采購比例超過總額的50%或嚴重依賴于少數供應商的情形,前五名供應商中不存在新增供應商。報告期內,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關聯方未在上述供應商中占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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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費用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期間費用合計金額分別為5,672.26萬元、8,924.94萬元、10,024.92萬元和5,070.77萬元。公司報告期內期間費用金額上漲較快,主要系公司營業收入增長較快,相關費用支出增長較多;報告期內公司期間費用占營業收入的比重較為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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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期內,公司銷售費用分別為498.62萬元、658.76萬元、809.56萬元和407.67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0.75%、0.64%、0.62%和0.69%,總體較為穩定。報告期內,發行人的銷售費用率水平在同行業可比公司區間內,低于恒帥股份、飛龍股份和天龍股份,高于旭升集團和文燦股份,發行人銷售費用率略低于同行業可比公司均值。
報告期內,公司管理費用分別為1,773.79萬元、3,638.89萬元、3,795.20萬元和2,241.91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2.65%、3.53%、2.92%和3.77%。報告期內,發行人的管理費用率水平在同行業可比公司區間內,發行人管理費用率低于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值。
報告期內,公司研發費用分別為2,627.89萬元、3,548.04萬元、4,139.42萬元和2,009.90萬元。報告期內,公司研發費用率略低于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值、在同行業可比公司區間內,主要系同行業可比公司中飛龍股份的研發費用率相對較高。
報告期內,公司財務費用分別為771.95萬元、1,079.25萬元、1,280.75萬元和411.29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15%、1.05%、0.98%和0.69%。公司財務費用率高于同行業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處于快速增長階段,流動資金需求較大,公司為擴大生產,銀行借款余額較高,借款利息支出較多。
行業競爭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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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可比公司競爭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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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情況
發行人控股股東為銀輪股份,實際控制人為徐小敏先生、徐錚錚先生。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簽署日,銀輪股份(SZ.002126)持有公司2,154.17萬股,持股比例為40.67%,為公司第一大股東;另通過天臺銀信的一致行動關系,銀輪股份合計對朗信電氣的控制比例為46.01%。銀輪股份提名了發行人6名非獨立董事中的4名,分別為陳子強、劉維華、許光強、胡振武,且陳子強擔任朗信電氣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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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資金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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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風險因素
1、客戶集中度高的風險
公司下游行業為汽車整車行業,根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數據,2024年國內汽車銷量排名前十位的企業集團銷量合計為2,190.30萬輛,占汽車銷量總量的85.6%,市場集中度較高,因此公司終端客戶也呈現出相對集中的特點。報告期內,公司對前五大客戶的銷售額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83.08%、77.22%、68.43%和71.02%,占比較高。客戶集中度高導致公司對客戶依賴度較高,以及面向客戶談判價格存在劣勢,如未來公司因產品競爭力下降或遭遇市場競爭導致公司對主要客戶份額降低,或公司產品價格因客戶要求大幅降價,則將對公司的營業收入、凈利潤帶來不利影響。
2、新產品市場拓展風險
報告期內,公司電子水泵產品的銷售收入分別為2,220.08萬元、1,978.32萬元、1,860.36萬元和1,576.31萬元;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6月,空調鼓風機的銷售收入分別為25.86萬元、36.40萬元和59.15萬元。公司的電子水泵和空調鼓風機產品是公司基于汽車熱管理系統新增開發的電驅動零部件,目前仍處于市場拓展階段,收入金額及占比較低且尚未貢獻利潤。如公司新產品的市場拓展不及預期或出現產品質量不穩定等產品競爭力不足的問題,將對公司未來收入增速及盈利能力帶來不利影響。
3.應收賬款增加及壞賬風險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別為30,641.79萬元、40,781.20萬元、64,890.18萬元和53,324.59萬元,應收賬款賬面價值較高。近年來,由于下游整車廠客戶使用供應鏈債權憑證方式進行付款以及公司發貨后不一定能夠與客戶及時對賬開票等因素,導致公司應收賬款實際賬期較長,對公司占款增加;此外,近年來新能源汽車整車廠競爭日益激烈,整車廠盈利能力也遭受較大挑戰。如未來整車廠客戶為進一步降本繼續延長實際賬期,以及整車廠及上游供應鏈進入淘汰賽或者整車廠自身經營情況惡化導致回款情況惡化,這將導致公司存在應收賬款較高甚至發生壞賬無法收回的風險。
監管關于存貨真實性及盤點有效性和業績持續性及客戶合作穩定性的問詢重點
在第一輪問詢函中,存貨跌價準備計提充分性。根據申請文件:①報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貨賬面價值分別為11,737.45萬元、12,351.35萬元和13,809.09萬元,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比例分別為0.87%、2.78%和4.00%。②報告期各期末,庫存商品余額分別為3,830.02萬元、6,080.13萬元和6,026.64萬元,發出商品余額分別為1,712.83萬元、2,444.19萬元和3,274.69萬元。
請發行人:①說明原材料占比逐年下降、發出商品占比逐年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貨周轉天數與原材料采購、產品生產、銷售周期的匹配性。②表格列示寄售倉庫的地域分布、產品分布、金額分布及占比情況,說明發貨數量、客戶領用數量、期末發出商品數量與發貨單據、運輸費用、客戶生產規模、客戶所在地及銷售情況等是否匹配,說明發行人針對各類存貨實施的盤點程序、周期、盤點金額及比例。③結合汽車行業“年降”政策、整車售價下調影響、原材料價格下降等,說明公司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是否充分,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異,充分揭示存貨發生跌價損失的風險。
在第二輪問詢函中,存貨真實性及盤點有效性,根據申請文件及問詢回復:(1)報告期內,公司發出商品周轉天數逐年增加主要系報告期內公司寄售模式下收入占比提高所致。(2)報告期內,公司單位運費存在一定的波動,部分客戶運輸費用由原先的公司承運轉變為客戶自行承擔。(3)發行人對各報告期末存貨盤點比例分別為68.24%、65.08%、69.44%和66.70%,其中發出商品盤點比例均為0.00%。(4)由于公司存在較多三方倉庫且分布全國各地,因此盤點時間在接近各期末資產負債表日前后數月。
請發行人:(1)結合寄售模式占比、存貨訂單覆蓋率、產品生產周期、安全庫存確定方式等,進一步量化分析存貨周轉天數增加的原因,是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存在較大差異。(2)結合與客戶簽訂合同及協議、運輸方、結算差異、與客戶約定的運費承擔方式等,說明由發行人承運和客戶自行承擔的收入金額及占比,承擔方轉變的背景及商業合理性,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較大差異,相關運費的會計處理方式,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規定。(3)結合主要物流運輸方式的金額、占比、平均單價,不同產品類型、體積、銷量和客戶所在地等情況,說明不同區域單位運費存在差異的原因及合理性。(4)分年度說明公司各類存貨管理模式和存放地點,不同存放地點的存貨分布情況,對各類存貨盤點的具體情況,包括盤點時間安排、地點、人員、范圍、各類存貨盤點方法、程序、盤點比例、存貨賬實相符情況、盤點結果處理情況,說明各年度存貨盤點時間相同、未盤點發出商品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存貨管理相關內部控制及其有效性。
在第一輪問詢函中,業績持續性及收入確認準確性,根據申請文件:(1)報告期內,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為66,838.18萬元、103,094.61萬元和130,060.15萬元,扣非后歸母凈利潤分別為4,305.82萬元、7,876.36萬元和10,898.19萬元。(2)2022年至2024年,公司向前五大客戶合計銷售占比分別為83.08%、77.22%和68.43%,向第一大客戶銀輪集團年度銷售占比分別為33.36%、30.21%和26.76%。(3)報告期內,電子風扇銷售均價分別為216.56元/套、228.09元/套和224.33元/套;電機總成銷售均價分別為98.38元/套、93.47元/套和89.61元/套。(4)吉利集團于2023年進入公司前五大客戶,2024年營業收入同比增長140.36%;奇瑞汽車報告期內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為23.10%,恒信集團向發行人采購冷卻風扇終端銷售至奇瑞汽車;一汽集團和江蘇嘉和分別于2023年和2024年退出前五大客戶。(5)內銷情況下,公司主機廠客戶及部分零部件客戶以上線領用或下線結算后確認收入,其他客戶以收到貨物并簽收入庫后確認收入。
(1)業績增長合理性及客戶合作穩定性。請發行人:①按照終端汽車類型、寄售和非寄售模式列示報告期內電子風扇、電機總成的銷量、銷售價格、銷售收入、單位成本、毛利率、配套車型、銷售額占客戶同類產品采購額的比重、是否為終端客戶等情況,說明收入增長與終端汽車制造商采購需求、產銷量是否相符,收入和凈利潤增長率逐期下降、2024年度利潤增幅遠高于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較大差異。②結合客戶結構、應用領域、產品類型、定價機制、成本構成等,說明吉利集團銷售收入提升、愛斯達克2024年銷售收入下降、奇瑞汽車存在直接和間接采購、一汽集團和江蘇嘉和退出前五大客戶的合理性。③結合訂單獲取方式、定價方式及“年降”比例、采購單價及成本變動、產品性能和技術指標、與競爭對手差異情況等,說明電機總成均價逐年下降,電子風扇均價整體呈上升趨勢的原因及合理性。④結合發行人在手訂單及預計收入可實現情況、議價能力、主要客戶調價策略、2025年第一季度利潤同比下滑等,量化分析說明“年降”對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期后業績下滑風險及應對措施,充分揭示相關風險。
(2)收入確認準確性。請發行人:①結合主要客戶的合同條款、退換貨和返利情況,寄售(上線領用或下線結算)與非寄售模式主要判斷依據,收入確認的具體時點、依據、單據出具與領用時間間隔等,說明公司收入確認時點是否準確,內外部依據是否充分,是否存在突擊銷售、提前確認收入的情況,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②說明各年第四季度和12月確認收入對應銷售產品訂單生產、發貨、交付、取得領用結算資料與其他季度和月份是否存在較大差異,是否存在銷售周期明顯偏短或偏長的情況,第四季度收入占比波動的原因,是否符合行業特征。③說明通過銀輪集團向終端客戶銷售的具體情況,包括銷售數量、銷售單價、毛利率、交易對手方等,終端客戶采購、銷售單價與市場價格是否存在較大差異,是否實質為貿易業務,會計處理方式及合規性。④比較同期市場價格或第三方采購價格,說明向客戶關聯采購的必要性和價格的公允性。
在第二輪問詢函中,業績增長持續性及客戶合作穩定性,根據申請文件及問詢回復:(1)發行人產品通過直接和間接方式銷售至比亞迪等終端客戶,通過銀輪集團等間接方式銷售至北美新能源車企等終端客戶。(2)發行人電子風扇和電機總成產品占主要整車廠客戶同類產品的采購比例情況中,比亞迪、奇瑞汽車和北美新能源車企采購占比整體呈現下降趨勢,吉利集團和長安汽車采購占比整體呈現上升趨勢,蔚來部分年度采購占比較高。(3)銀輪集團電子風扇供應商包括江蘇超力、日用友捷、浙江永欣、博世、SPAL等,發行人電子風扇產品在銀輪集團同類產品的供貨份額約為50%。(4)報告期內,發行人年降比例分別為2.03%、3.61%、5.09%和6.32%。(5)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根據定點項目預計的未來6個月客戶需求約9.17億元,公司主要終端客戶北美新能源車企2025年上半年銷量同比下滑13.24%。
請發行人:(1)結合發行人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在產品設計、客戶定制化需求、生產工藝等方面的具體差異,說明合作以來與整車廠直接及間接銷售的商業模式和具體差異,是否發生重大變化,電子風扇或電機總成產品銷量與終端應用車型銷量和滲透率是否匹配。(2)結合下游需求變動、整車廠客戶同類產品供應商家數及份額變動情況、終端應用車型銷售及配套情況等,說明報告期內主要客戶采購占比變動的原因及合理性。(3)結合細分產品類型、售價區間、產品定價的關鍵因素等,說明發行人相較于整車廠其他供應商的競爭優勢,是否存在被其他供應商替代的風險,并針對性進行風險揭示。(4)結合風扇總成的攻關、開發、送樣及供貨具體流程,供應商選擇的過程等,說明銀輪集團向北美新能源車企供應前端冷卻模塊未選擇其他電子風扇供應商的原因,是否由北美新能源車企指定銀輪集團向發行人采購,不同整車廠的電子風扇供應商選取標準及實際供應情況,銀輪集團具備電子風扇的注塑件生產及組裝能力但向發行人采購電子風扇的合理性。(5)區分客戶類型,具體說明主要整車客戶及汽車零配件客戶價格調整的發起主體、各期調整時間、價格調整政策、協商過程及談判結果,說明各年度年降涉及的主要產品型號及對應的車型,主要客戶與其他供應商是否存在類似約定。(6)結合期后重點項目的開發、定點、預計量產時間、預計停產或減產時間、新車型開發周期和更新周期、配置滲透率、下游主要客戶銷售變動趨勢、報告期內及期后需求計劃的同比和環比變動情況等,說明發行人未來取得需求計劃的可實現性、穩定性及持續性,下游客戶主要車型及產品需求是否發生變化,是否存在銷售收入下降或大客戶依賴風險,并針對性進行風險揭示及重大事項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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