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跨越3000公里的抓捕,讓李某月、張某夫婦墜入一段不堪回首的經歷,認為其涉嫌遠洋捕撈。近日,吉林省通化市中院以“事實不清”為由撤銷一審判決,將案件發回輝南縣法院重審,案件爭議也從“罪與非罪”徹底轉向“執法是否合法”,輝南縣執法方的執法布滿疑點,也讓公眾追問:基層程序正義的解釋權究竟在哪里?
酒店抓捕:未亮證拘留,屈辱與恐懼交織
2024年6月19日清晨,廣州陽光酒店內,李某月與張某的休息被急促敲門聲打斷。未等確認身份,房門被強行推開,數名不明人員沖入進來,控制住李某月致其倒地,受慌情況下李某月大喊救命,對方才自稱執法人員,卻未開啟執法記錄儀,僅有部分人出示執法證。混亂中張某被按在桌旁,頸部在掙扎中留多處抓痕,自稱輝南執法方的工作人員對拘留行為無任何解釋,僅稱受指令出動四五十名執法人員專門抓捕二人。
被抓后的李某月聲稱自己頭暈目眩、后腦鼓包,想提出休息卻被厲聲制止,執法方索要了其電腦密碼,安排兩名操廣東口音、戴口罩的不明人員拷貝數據,直言“證據夠判刑了”。期間兩名廣州本地執法人員現身門口卻未進門,李某月自覺求助無門。更讓他屈辱的是,因頭部受創引發身體應急反應導致失禁,更換的衣物被執法方承諾轉交家屬卻不知所蹤,被帶至東北的衣物被當作“證據”留存輝南所,此次抓捕的錄音及其家人證言,李某月認為均為其遭遇不公的佐證。
審訊押解:途中爭議行為引不滿,火車上演鬧劇
從廣州派出所到押解東北的火車,李某月、張某覺得途中遭遇多重爭議行為。在派出所,二人被安排在石凳等候,涉案執法人員表達以“認罪就放張某”。進入審訊室后,李某月認為執法方將空調冷風調至最低直吹其身,卻未針對案件做實質性訊問。其原本的廣州口供被“作廢”無法簽字畫押,二人被關后一夜未眠,次日直至中午才進食少量食物。
押解的火車上,押解負責人以“家里有孩子,作為男人要負責”勸說,建議李某月“破財免災”取保候審,依法上交違法所得。稱同案人員袁某已交20萬元,李某月無奈表示愿出20萬,最終以“二人涉案”上交100萬取保候審。轉款時李某月姐姐打來電話,他告知姐姐“姐不用請律師了,他們執法人員在轉我的錢了”,彼時的李某月已連續多天未休息,身心俱疲。
輝南審訊:取保候審拒簽字
抵達輝南縣公安單位時,李某月已連續三天未合眼,身體極度虛弱,他與張某被分開審訊。執法人員在電腦上編輯記錄李某月的口供,還頻繁前往張某的審訊室“對口供”,一名執法人員則在門口值守。李某月多次詢問放人時間,得到回復“四天后放”,還出門打電話核實。
此時李某月身體不停顫抖,多次表示無法堅持,工作人員在不斷催促下加快編輯口供速度。當李某月發現口供與事實有不符的地方時,他拒絕簽字時,竟被該男子告知:“不簽字就無法放人”。
出于對妻子的擔心,李某月無奈簽字。執法方見其身體狀況極差,將其帶至醫院簡單檢查,完成身份信息采集后,便在看守所門口等候剩余10萬元到賬,直至錢款到賬才辦理收押手續。可進入看守所后,工作人員還拿著一份銀行流水要求其簽字,李某月認為其不是自己的銀行流水,拒絕簽字。工作人員告知其不簽字就沒法放張某、取消認罪認罰權利”。而且令人奇怪的是,一同被抓捕的員工,其口供也均為復制粘貼而成,所有人的供述內容、措辭都完全一致,李某月認為違背了訊問筆錄“同步記錄、如實記錄”的基本要求,最終拒絕簽字。
證據丟失難定案,一審判決陷入難題
律師在一審開庭前依法申請調取所有審訊錄像,檢察單位卻當庭表示“所有錄像均因技術原因損壞”,此舉李某月認為執法方有涉嫌掩蓋違規行為的借口,而刪改、損毀審訊錄音錄像已明確被納入追責范圍,情節嚴重者可追究刑責。輝南縣檢察單位指控二人搭建“甜歌”APP涉賭,賭資3100余萬元、違法所得300余萬元,但二人堅決否認,稱APP合法報備、無賭博功能,獲利來自合法主播分成,辯護人亦提出涉案證據違規、電子證據有瑕疵,應依法排除。
輝南縣法院一審未采信辯護意見,以這些復制粘貼的員工口供作為核心定案依據,未認定高額賭資,僅認定違法所得209110元,卻仍以開設賭場罪判處李某月有期徒刑六年、張某五年,其余7名被告人緩刑。法院未認定刑訊逼供,僅以執法方簡單“情況說明”辯解,還在判決書中稱李某月“自稱有拒捕行為”,李某月認為進一步加劇了二人的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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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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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提供)
中院發回重審,程序合法性成核心爭議
因不服一審判決,李某月、張某依法上訴,吉林省通化市中院審理后以“事實不清”為由,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這一結果讓二人看到洗清冤屈的希望,也讓案件核心爭議轉向輝南執法方跨省執法的程序合法性與正當性。一個縣級單位,針對主要運營團隊、服務器均在廣東,涉案人員多為粵湘籍的網絡案件,遠赴3000公里外偵辦,是否涉嫌遠洋捕撈?其管轄權受到質疑,而其被指控的一系列行為,也引起涉事人員對執法程序性合規性產生質疑和不滿。
如今案件已進入重審階段,李某月、張某夫婦仍在看守所煎熬等待,家屬也始終為二人奔走。基于遭遇的一系列不合規執法行為,二人及家屬提出三點迫切訴求:一是懇請重審法院全面審查執法方執法過程,依法排除失真證據,還原案件全貌并作出公正判決;二是懇請相關部門介入,徹查執法方不合規違規行為;三是懇請相關部門返還被扣押100萬元中,去除已認定違法所得209110元后的79萬元個人存款,彌補二人的人身、財產與精神損失。
我們期盼這起案件的重審,能徹查所有不合規執法細節,依法還原案件真相,讓李某月、張某夫婦的遭遇得到公正評判,讓每一個涉案行為都得到應有的審視與定論,同時厘清網絡涉賭與合法經營的邊界,規范基層執法行為,守護司法公正與執法底線,杜絕“以復制口供定案”這類違背司法原則的行為發生。
(以上內容均基于當事人訴求及公開案件材料整理呈現,相關爭議與事實細節有待相關部門進一步調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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