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的一個清晨,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燈火尚明,陳春梅抱著厚厚卷宗走進辦公樓。電梯里,還有同事低聲感嘆:“永貴副總理的孫女,真能熬夜。”她抬頭笑了笑,沒有回答。十幾分鐘后,她已坐在會議室,與來自山西的基層法官討論即將發布的涉農司法解釋。
那天的討論從“宅基地使用權”扯到“土地股份合作社”,各種專業名詞交錯。會上,一位老法官忽然提到“大寨精神”四個字,陳春梅握筆的手一滯,但表情依舊鎮定。散會后,她才在咖啡機前輕聲自語:“爺爺當年想的,也不過是讓老百姓把飯碗端穩。”這一瞬間,沉淀多年的家族記憶與眼前的法條交織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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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1986年3月26日,八寶山告別廳彌漫肅穆氣息。十二歲的陳春梅攥著祖父遺像,只覺得鏡頭里那條印著補丁的白毛巾格外扎眼。親友圍著低聲啜泣,母親卻把她拉到一旁囑咐:“記好今天的樣子,將來寫文章要用。”多年后,那句叮嚀成了她踏入寫作的最初動力。
再往前推,1963年7月,暴雨沖毀大寨兩百余間窯洞,二百多畝莊稼被卷進泥流。洪水退卻,陳永貴赤腳站在淤泥里吆喝:“這個坑我是第一個下,誰怕?”社員們笑罵著跟下去。三天三夜,肩挑背扛,大寨保住了當年種子糧,也保住了鄉親的倔強。正是那場拼命般的搶險,讓這位土里刨食的農民走進了高層視線。
1964年12月26日晚,陳永貴第一次獲邀參加毛主席生日座談。周恩來走到他面前:“永貴同志,當國務院副總理,你看行不行?”這句問話在后輩口中反復被講,卻少有人知道他當時只回了四個字:“要聽黨的。”自此,大寨經驗走向全國,陳永貴也背上沉甸甸的責任。
榮耀并非永恒。1978年的一場真理標準大討論,讓“學大寨”出現巨大反差。一夜之間,批評聲四起,陳永貴不得不摘下光環。1980年,他主動請求辭去國務院副總理職務。離開大會堂那天,他用山西口音嘟囔:“回村不合適,北京先住著。”戶口沒遷,工資不要,他依舊拿著老繭滿手去菜市場買蔥姜。
這種樸素家風深深影響第三代。1992年,陳春梅考入山西大學法學院。聽到老師講“人民主權”時,她忽然想起爺爺坐在窯洞口念過的順口溜:“鋤頭底下刨飯吃,手心向上沒好日。”那句土話讓她意識到,法條與泥土并不遙遠。
博士階段,她寫下《當代中國鄉村治理的憲法學審視》。文章引用大量田野調查數據,又把“大寨集體經濟”與當代土地股份制并置比較,觀點鮮明:大寨的核心并非“超高畝產”,而是農民主體性的集體表達。導師批注:“思路夠膽大,也夠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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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最高法后,陳春梅先后參與《農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釋》《關于農村土地流轉糾紛案件的指導意見》起草。每遇爭議,她總提醒同事:“別只看文件,也要想想地頭的石頭多不多。”有意思的是,許多法條里的“尊重歷史形成的利用習慣”表述,正是她借鑒當年大寨修梯田的口述記憶。
2013年,《我的爺爺陳永貴》出版,學界注意到這位法學博士罕見的“個人化史料”。大量一手口述、檔案交錯呈現,讓人重新思考所謂“大寨模式”的定位。書里一句話流傳甚廣:“當年的鋤頭,今天換成了法槌;改造山河的勁頭,不能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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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她掛職北京市東城區法院副院長,審理的第一起案子是一位七旬老人狀告兒子私自流轉土地。法庭上,老人哽咽:“這地是當年跟陳永貴同志學樣子改的,舍不得。”陳春梅溫聲提醒:“老人家,合同是死的,人心是活的。”最終雙方握手,土地流轉方案得以重新協商。
值得一提的是,陳家從未出現“官二代”的浮華。大伯陳明珠深耕縣委宣傳部二十年,一直處級;二伯陳明善轉業后成了普通車工;姑姑陳明花在縣公安局守檔案。父親陳明亮常對子女說:“你爺爺不識字都能干副總理,你們識字更要自己走路。”
2022年重回大寨,陳春梅登上昔日“海綿田”觀景臺,俯瞰整片梯田與遠處風力發電機并排。山風獵獵,她在調研筆記上寫下一行字:集體記憶若能轉化為法治資源,鄉村振興就多了一根搟面杖。同行學者打趣:“你又把吃的比作法律。”她笑而不答,目光投向晨曦里的太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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