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向東自2022年開始執業,擅長民商、公司金融、行政領域。執業至今承辦案件逾100件,尤其在侵權領域,成功辦理相關案件40余件。他擔任多家醫院及疾控中心法律顧問,還曾代理醫療糾紛引發的行政處罰爭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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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背景
楊向東法學學士出身,2022年起在陜西許小平律師事務所執業,至今承辦案件已逾100件。他深耕侵權領域,成功辦理相關案件40余件,其中醫療損害案件占比約50%,在合同糾紛、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等領域也有豐富經驗。他擔任陜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西安市紅會醫院等眾多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還曾在20202023年擔任空軍軍醫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的法律顧問。此外,他還擔任西安市第三醫院臨床倫理委員會委員、陜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倫理委員會委員、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員以及西安市第三醫院工會勞動監督員。
醫療糾紛案件
2022年5月,患者李XX在某村衛生室診療后經搶救無效死亡,引發醫患糾紛。患者家屬認為衛生室存在“未按規定書寫、偽造病歷”及“未按規定告知并封存病歷和現場實物”等違法違規行為,于2023年11月兩次向市衛健委提交《行政履職申請書》。2023年12月,衛健委僅就“未按規范填寫病歷資料”作出警告及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家屬認為處罰未全面涵蓋涉事違法行為,申請行政復議。2024年2月,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關認定衛生室在封存現場實物時未通知家屬到場,原行政處罰決定認定事實不清,予以撤銷并責令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再次復議維權
2024年4月,衛健委重新調查后再次作出與前次基本相同的處罰決定。家屬認為衛健委涉嫌違反法定程序、未完全履行法定職責,再次委托楊向東所在律師團隊代理申請行政復議。楊向東團隊從依法行政與全面履職的維度制定代理策略,緊扣復議撤銷理由,闡明違法行為的連續性,指出衛健委負有對“未按規定封存、保管、啟封病歷資料和現場實物”嫌疑行為依法核查并作出處理的法定義務。還體系化梳理法律依據,論證“未履行告知義務”屬獨立違法行為,指出衛健委屬“選擇性執法”,未能全面貫徹相關條例立法宗旨。通過運用行政機關自認證據,固定關鍵案件事實,為家屬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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