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個字上輩子把我鎖了一輩子。
但我在省城的圖書館翻過婚姻法。法律保護的是軍人不同意離婚時配偶不能單方起訴。
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另當別論。
“如果軍人一方有過錯呢?”我問,“比如和他人同居。”
辦事員的手頓了一下,抬起頭。
我表情很平靜。
他咳嗽一聲:“你……有證據嗎?”
我笑了笑沒回答,轉身出了門。
蘇楠不會主動同意離婚。
不是因為愛我。是因為面子。
一個立了功的軍官被丈夫提離婚,傳出去不好聽。更何況她需要我這個“合法丈夫”當幌子,好名正言順地把林浩和孩子養在家里。
上輩子我就是那塊遮羞布。用了二十年,破了爛了,她也懶得換。直到我死了,才把林浩扶正。
站在民政局門口想了一會兒,我轉身去了郵局。
寫了兩封信。
一封給省城的系主任,確認分配名額。
一封給同學江映舟,他畢業后分到了省城廣播站,他愛人在法院工作。
上輩子我不好意思麻煩人,所有的苦自己扛。
這輩子我想明白了——能用的關系該用就用,能借的力該借就借。我不偷不搶,只是不吃啞巴虧了。
信寄出去,我站在郵局門口。
八月的太陽毒辣辣地曬。
街對面的國營飯店門口蹲著一個穿軍裝的人。
蘇楠的警衛員孟曉。
她小跑過來,臉上堆著笑,語氣里帶著居高臨下的味道:
“姐夫,營長讓我帶句話,讓您趕緊回去。林浩哥這幾天身體不舒服,身邊離不開人照顧。”
上輩子這個人在蘇楠面前沒少編排我。
“姐夫心眼小容不下人。”
“林浩哥多可憐,姐夫就不能大度一點。”
我看著孟曉,笑了一下。
“你回去告訴蘇楠,林浩身體不舒服就找醫生,別找我。”
“我是老師,不是大夫。”
孟曉嘴張了張,被噎得說不出話。
我沒再看她,去供銷社買了兩斤紅糖和一袋奶粉。
紅糖給我媽。
奶粉給晨晨。
以后我只伺候我在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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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爸媽家,把奶粉沖了一碗給晨晨。
他捧著搪瓷缸子一口一口地喝,喝完了用舌頭把缸沿舔了一圈。
我看著這個動作,鼻子酸得受不了。
上輩子家里的奶粉全給林浩的孩子喝,岳父說人家沒娘不能再虧了嘴。
我的晨晨呢?他娘活得好好的,過的日子還不如沒娘的孩子。
蹲下來把晨晨臉上的奶漬擦干凈。
“晨晨,爸爸要帶你去一個很遠很遠的地方,那里有很大的學校,有很多小朋友。你愿意去嗎?”
晨晨點頭。猶豫了一下又問:“媽媽去嗎?”
“不去。”
“林浩叔叔呢?”
“也不去。”
晨晨想了想,放下搪瓷缸子,兩只手摟住了我的脖子。
“爸爸去哪晨晨就去哪。”
下午我爸出去了一趟,回來手里多了個布包。
打開,一沓錢加一些票證。
“你妹妹結婚攢的,先借你用。到了省城安頓好了再還。”
“爸——”
“別跟你爸客氣。”他又從口袋里掏出一張皺巴巴的紙,“我下午去找了趙會計,她閨女在縣婦聯上班,管婦女權益的。”
紙上歪歪扭扭寫著一個名字和地址。
縣婦聯,何勇。
“趙會計說找這個何主任,比你一個人跑民政局管用。”
我捏著那張紙,眼眶熱了。
上輩子我爸不知道真相,以為我過得好。死的時候還在念叨:“阿衍娶了個軍官,享福咧。”
這輩子不會再讓他帶著誤會走了。
5
第三天,我去了縣婦聯。
何勇四十出頭,一臉嚴肅,說話聲音不大但句句帶釘子。
我從頭到尾把事情說了一遍。
沒哭沒鬧,像做工作匯報一樣,把時間、人物、細節講得清清楚楚。
何勇聽完,茶杯往桌上一頓。
“混賬東西。”
罵的不是我。
“小陸,你有證據嗎?”
“實質證據還沒有。但林浩的妻子周梅香1979年2月犧牲,他的第一個孩子1981年3月出生。中間隔了兩年。”
“除非死人也能懷孕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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