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白云某物流園,老李做搬運工五年,每天裝卸貨物少則十噸,多則二十噸。2024年3月,他在貨車車廂內搬運重物時,腳下踩空跌落,腰部重重砸在車廂邊緣。送醫診斷:腰椎L2壓縮性骨折,伴椎管輕度狹窄。
1、單位否認勞動關系:你是臨時工
住院手術,椎體內植入鋼釘。老李妻子找公司談工傷,公司人事拿出勞務協議:“他是臨時工,跟公司沒有勞動關系,不歸我們管。”協議上簽的是“勞務合同”,而非勞動合同。公司還稱,老李工資是通過第三方平臺發放的,與公司無關。老李妻子跑了一個月,人社部門說需要先確認勞動關系才能申報工傷。勞動仲裁排期要等兩個月,老李躺在病床上,醫療費越欠越多。
找到澤良工傷律師時,老李問:“簽的是勞務合同,就不是工傷了嗎?”
2、確認勞動關系:穿透勞務合同外衣
澤良律師明確告知:是否構成勞動關系,看的是事實而非合同名稱。老李接受公司管理、由公司安排工作、工資是主要收入來源,完全符合勞動關系特征。
律師指導收集證據:銀行工資流水(顯示定期固定金額)、工牌照片、工作服照片、微信工作群記錄(公司每天在群里安排任務)、同事證人證言。同時調取考勤記錄截圖,證明老李每天按時打卡。
2024年4月,澤良律師向白云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確認勞動關系。仲裁庭上,公司仍堅持“勞務關系”。澤良律師出示工資流水、微信工作記錄、考勤記錄,證明老李接受公司考勤管理、遵守公司制度、收入來源于公司。仲裁委采納律師意見,裁決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
3、工傷認定與勞動能力鑒定
憑仲裁裁決書,澤良律師向白云區人社部門申報工傷。2024年6月,工傷認定下達。傷情穩定后鑒定為九級傷殘。拿到鑒定結論,澤良律師計算全部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護理費等。
律師審查發現,公司從未為老李繳納工傷保險。依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未參保期間發生工傷的,全部待遇由單位承擔。勞動仲裁階段,公司仍以“勞務協議”為由推諉。澤良律師當庭出示勞動關系裁決書、工傷認定決定書、傷殘鑒定結論。面對層層生效文書,公司同意調解。2024年9月,單位一次性支付賠償數十萬元。
澤良工傷律師,深耕廣東工傷法律實務,以專業守護勞動者權益。如您在廣東、廣州等地區遇到工傷難題,歡迎聯系澤良律所,聯系電話:0592-5973521,獲取免費初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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