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下午。
鹿寧從酒店出去逛街。
畫面切到酒店門口的監控,她出門后大約兩分鐘,許彥城也跟了出去。
同樣的棒球帽,同樣的口罩。
隔著大約二十米的距離。
第一天晚上。
鹿寧在酒店一樓的餐廳吃晚飯。
許彥城坐在餐廳角落,點了一杯咖啡。
他的位置剛好能看到鹿寧的桌子。
鹿寧全程都沒有注意到他。
第二天。
鹿寧出門去了一個寺廟。
許彥城跟著。
鹿寧去了一個夜市。
許彥城跟著。
鹿寧在街邊買椰子,蹲下來逗一只流浪貓。
許彥城站在街對面的便利店門口,假裝在看手機。
每一個鏡頭,每一個畫面。
他都在。
我的手開始發抖。
不是出軌。
出軌的人不會這樣。
戴著口罩,保持距離,全程跟蹤。
出軌的人會并肩走路,會一起吃飯,會有親密接觸。
但他沒有。
從頭到尾,他沒有跟鹿寧說過一句話。
從頭到尾,鹿寧都不知道他在。
這不是偷情。
這是跟蹤。
“第三天的呢?”
我問,聲音干澀。
安保主管調出了第三天的錄像。
第三天上午,鹿寧退房了,或者說,她離開了酒店。
她背著包,手里拿著一張地圖,看上去心情很好。
監控顯示她走出了酒店大門,沿著街道往東走。
兩分鐘后。
許彥城從酒店側門出來,往同一個方向走。
然后,畫面就沒了。
酒店的監控只能覆蓋到酒店周邊五十米的范圍。
五十米之外的世界,我看不到了。
“還有別的監控嗎?”我問。
安保主管搖了搖頭:“酒店的只有這些,街道上的要去找當地警方。”
我沉默了很久。
然后我站起來,說了聲謝謝,走出了監控室。
站在酒店門口,我打開手機地圖。
鹿寧最后走的方向是東面。
沿著那條路一直往東,會經過幾條街道、一個市場、一個加油站。
最后到達的,是海邊。
一個懸崖海岸。
我盯著地圖上那個標記,手指冰涼。
她去了那里。
他跟著去了。
然后她就消失了。
我租了一輛摩托車,沿著那條路騎了四十分鐘。
路的盡頭是一片開闊的海岸。
崖壁很高,下面是礁石和海浪。
風很大,吹得人站不穩。
這里不是旅游景點,沒有護欄,沒有警示牌,只有一條長滿雜草的土路通向懸崖邊緣。
我站在崖邊往下看。
下面是碎石、灌木叢,和一片被海水反復沖刷的海灘。
如果一個人從這里掉下去。
我不敢想。
我開始在周邊走訪。
懸崖附近有一個小漁村,稀稀拉拉住著幾戶人家。
我拿著鹿寧的照片挨家挨戶問。
沒有人見過她。
問了十幾戶,全是搖頭。
我正準備離開的時候,在村口的一棵大樹下,看見了一個小男孩。
大概七八歲。
穿著一件臟兮兮的藍色T恤,光著腳坐在地上玩泥巴。
他手里拿著一個東西。
一個手機。
粉色的手機殼。
上面貼著一個貓爪形狀的手機支架。
我的腦子嗡了一聲。
那個手機殼,是我送給鹿寧的生日禮物。
我親手在網上挑的,粉色的,貓爪支架款,因為鹿寧最喜歡貓。
我走過去,盡量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溫和。
“小朋友,你這個手機,是哪里來的?”
小男孩抬頭看了我一眼,下意識把手機往身后藏。
“是你的嗎?”
“不、不是……”他聲音很小,眼神躲閃。
“我不是壞人。”
我蹲下來,跟他平視,“這個手機的主人是我的好朋友。她丟了,我在找她。你能告訴我,你在哪里撿到的嗎?”
小男孩抿著嘴唇,不說話。
他的眼睛里有一種我在小孩子身上很少看到的東西,恐懼。
不是怕我的那種恐懼。
“你是不是看到了什么害怕的事情?”我輕聲問。
小男孩的嘴唇抖了一下。
還是不說話。
我從口袋里掏出幾張泰銖,遞到他面前。
“你告訴姐姐,姐姐給你買好吃的,好不好?”
小男孩看了看錢,又看了看我。
猶豫了好一會兒。
然后他小聲說了一句話。
“山下面撿的。”
“哪個山下面?”
他抬手指了指懸崖的方向。
我的心往下沉了一截。
“除了手機,你還撿到了別的東西嗎?”
小男孩又不說話了。
眼神閃躲。
“你撿到了是不是?”
他慢慢地從身后拿出了一個東西。
一個錢包。
白色的,皮質的,上面有一個小小的蝴蝶結。
是鹿寧的。
我認得這個錢包。
去年圣誕節,她在商場看到的,嫌貴沒買,我偷偷買了送給她。
她高興了一整個星期。
現在這個錢包沾滿了泥和水漬,皮面已經開裂了。
我接過錢包,手指在發抖。
打開。
里面的銀行卡、身份證、還有一張我們的合照,都還在。
鹿寧不可能主動扔掉這些東西。
如果它們在山底。
那鹿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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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帶我去你撿到這些東西的地方嗎?”我問。
小男孩用力搖頭。
“我給你錢。”
他還是搖頭。
“求你了。”
我的聲音開始發抖。
我已經不在乎自己是不是在威脅一個小孩了。
鹿寧的手機和錢包在山底。
鹿寧不在。
我必須去那里。
小男孩看著我的臉,看了很久。
也許是我的表情太可怕了。
他慢慢站起來,拍了拍屁股上的泥土。
“姐姐,我帶你去。”
他走在前面,我跟在后面。
小路越來越窄,雜草越來越深,空氣里開始彌漫一種奇怪的味道。
我的胃開始翻涌。
我在心里一遍一遍地默念。
我寧可她是和我丈夫有一腿。
我寧可她是背叛了我。
我寧可她跟許彥城私奔了。
什么都好。
只要她還活著。
什么都好。
小男孩突然停下了腳步。
他回過頭看著我,臉色發白。
“姐姐。”
“怎么了?”
“那個地方……”他咽了一口口水,聲音幾乎聽不見。
“很臭。”
我沒有繼續往前走。
我知道,如果我一個人走下去,就算看到了什么,也沒有任何意義。
我需要專業的人。
我需要證據。
我拉著小男孩折返回漁村,掏出手機,撥打了當地警方的報警電話。
電話打了三個才接通。
語言不通,我用磕磕絆絆的英語講了半天,對方才明白我的意思。
“你說你朋友可能……在懸崖下面?”“是的。”
“你有什么證據?”
“她的手機和錢包都在山底被撿到了。她已經失蹤一個月了,求你們來看一看。”
警方說他們會派人來。
但需要時間。
我掛了電話,又撥了一個搜救隊的號碼。
出發前我就在網上查好了,清邁有一支民間搜救隊,經常配合警方做山地和叢林的搜索工作。
搜救隊比警察快。
他們說下午就能到。
等待的時間是最難熬的。
我坐在漁村村口的石頭上,手里攥著鹿寧的錢包,一動不動。
我打開錢包,取出那張合照。
照片上的我們站在大學門口,穿著學士服,摟在一起笑。
鹿寧比了一個剪刀手。
那一年我們二十二歲。
鹿寧是我大學四年的室友。
上鋪和下鋪。
她睡上鋪,每天晚上趴在床沿上跟我聊天,聊到凌晨兩三點。
聊夢想,聊八卦,聊喜歡的男生,聊未來的日子。
畢業那天晚上,我們喝了一整瓶紅酒,躺在天臺上看星星。
就是那天晚上,她提出了趙飛虎。
“知意,我們定一個暗號吧。”
“萬一有一天其中一個人出事了,另一個人聽到這個名字,就知道該行動了。”
我笑她中二。
但我記住了。
我以為這輩子都不會用到這個暗號。
現在我坐在泰國的一個小漁村里,手里拿著她的錢包,等著搜救隊來找她的尸體。
下午兩點,搜救隊到了。
五個人,帶著繩索和擔架。
警察晚了一個小時。
他們一起下了山崖。
我在上面等著。
一個小時過去了。
兩個小時過去了。
天開始暗了。
搜救隊的人通過對講機說,山崖下面地形復雜,灌木叢很深,今天天黑前可能搜不完。
“明天繼續。”
我說好。
我沒有離開。
我在漁村借了一個房間,坐在窗戶邊上,看著窗外那片漆黑的海。
一夜沒睡。
第二天一早,搜救隊繼續下山。
我還是在上面等。
中午的時候,對講機里傳來一個聲音。
“找到了。”
三個字。
我的腿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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