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聞晨報
日前,失業在家的武女士到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領失業保險金。窗口在核實信息時發現,武女士仍登記為上海日雅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監事,不符合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武女士多次與該公司負責人溝通變更事宜,但對方均未予配合。3月17日上午,公司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向《老葉較真》記者表示,已收到武女士的投訴,并對相關企業登記事項依法處理,預計幾天后即可查詢到變更結果。
莫名“被監事”13年毫不知情
武女士告訴記者,2012年底,她入職上海日雅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擔任白班客服,負責發貨物流及對接客戶。這是她大學畢業后的第一份工作。入職不久,大約在2013年4月,她便辭職前往廣州。自2015年9月起,她一直在黑龍江省雞西市工作生活。
武女士向記者提供了近10年的社保繳納記錄,證明其早已與上海這家公司無勞動關系。
“如果不是這次申領失業保險金,我可能一直不知道自己還擔任著上海日雅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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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啟信寶公開信息顯示,該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6日,目前登記從業人數為0人。
武女士表示,她完全不清楚當初公司負責人是如何使用其身份信息辦理工商登記的,事后也從未告知過她。
“我本人從未授權、從未簽字、從未知情、從未參與該公司任何經營活動,也從未領取過任何報酬。我離職至今已13年,期間與該公司再無任何聯系。”
武女士表示,其核心訴求只有一個:要求上海日雅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立即變更監事登記,停止使用其身份信息。
監管部門已介入處理
武女士稱,因時隔多年,她早已沒有該公司的聯系方式及聯系人,遂向公司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求助。
“市場監管部門告訴我,他們已聯系到公司負責人程某。程某稱當時征得了我的同意,建議我與程某協商解決。經程某同意,監管部門將其電話提供給我。我僅撥通一次,對方在得知我要求變更監事后,電話便出現忙音,此后再也無法聯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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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上午,記者按照武女士提供的號碼多次嘗試聯系程某,電話雖接通,但對方均表示并非程某,也不清楚該公司情況。
隨后,記者向該公司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核實進展,對方回復:
“注冊分局最新反饋,已根據投訴人網上提交的材料完成核準,相關事項已處理完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外網)更新存在延遲,預計兩個工作日左右可更新完成,屆時武女士將不再登記為該公司監事。”
莫名“被掛名監事”為何頻發?
記者在多個社交平臺注意到,個人在不知情情況下被登記為公司監事的情況較為常見。有網友反映,曾在兼職期間被登記為監事;也有人表示身份信息被冒用,莫名成為某公司監事,對公司情況一無所知。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周運柱介紹,監事是公司內部監督職務,屬于公司治理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職責是監督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財務狀況,設立監事是法律的明確要求。由于董事、高管不能自我監督,因此需要另行安排人員擔任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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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律師表示,在部分小微企業中,類似武女士的“被掛名監事”情況較為常見。實踐中,部分企業負責人認為監事無需出資、不直接參與經營、不承擔公司債務,只是掛名即可。
但實際上,監事仍可能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例如公司出現違法經營、債務糾紛、被監管部門調查等情形,監事作為公司相關負責人,仍可能被牽連、配合調查甚至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不少企業負責人為降低成本、避免麻煩,往往選擇剛入職、對法律規定不熟悉、不便拒絕的員工掛名擔任監事。即便員工早已離職,企業也不愿主動辦理變更手續,導致離職人員長期“被監事”。
被掛名監事該如何“辭任”?
武女士因被登記為監事,已影響其正常申領失業保險金。遇到類似情況,當事人該如何維權?
周運柱律師表示,當事人可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起訴前,建議先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通過EMS等可留存憑證的方式,寄送書面《辭任通知書》《滌除監事登記申請書》等材料,證明已先行通過內部途徑主張權利,這是法院受理此類案件的重要前提。
只要當事人能舉證證明與公司無實際關聯、未授權、未知情、未參與經營、未領取報酬等事實,法院通常會支持其滌除登記的訴求。
根據《公司法》《民法典》相關規定,公司與監事之間屬于委托關系,監事有權單方提出辭任。
來源 | 新聞晨報 記者 葉松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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