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手往窗外扔個東西而已,沒砸到人就沒事?”2026年1月1日新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首次將“高空拋物”列為單獨的治安違法行為,明確了處罰標準只要高空拋物危害公共安全都將依法處罰。
近日,遂寧高新公安分局西寧派出所接到轄區群眾報警,稱自己停放在某小區樓下的私家車被高空拋下的物品砸中,車輛擋風玻璃、引擎蓋受損嚴重,希望民警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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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勘查現場
到達現場后,民警對現場進行細致勘查,固定車輛受損情況、拋落物品、落點等關鍵證據,隨后對小區高空攝像頭視頻進行回放研判,最終鎖定了居住在該小區的徐某并將其依法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詢問,面對民警的詢問和監控證據,徐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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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砸壞的擋風玻璃
原來,當日徐某和男朋友發生爭吵后,為發泄心中不滿情緒,將家中一節五厘米厚的冬瓜和玉米棒子從窗戶扔下,恰好砸中樓下停放的私家車,造成車輛損壞。徐某表示,自己當時并未意識到高空拋物的嚴重危害,也沒有想到會造成他人的財產損失,對此深感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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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落的冬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條款,西寧派出所依法對徐某作出治安處罰,并對其開展法治宣傳,科普高空拋物的危害性。
警方提醒
高空拋物的行為
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希望廣大市民養成文明的生活習慣
共同維護“頭頂上的安全”
一旦發現有人高空拋物
請及時報警
(來源:遂寧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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