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0日,長春市民呂先生開車時,被一輛路虎車在一分鐘內連續別停八次,最后導致追尾事故,車輛維修費用接近十萬元,呂先生隨后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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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起初表示證據不夠充分,所以沒有立案,后來因為網上輿論鬧得很大,才轉為行政立案,可沒過幾天就宣布終止調查,再過一陣子又被上級要求重新調查,這種反復變動的情況讓人疑惑,到底是確實缺乏證據,還是存在某種阻力影響了調查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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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9號早上七點多,有人敲呂先生家的門,自稱是桂林路派出所的民警,呂先生沒開門,對方就拿掃把抵著門縫,一直站到下午一點多,他后來報了警,彩織派出所的人過來勸走了那些人,警方事后說這是正常辦案,但沒說清楚為什么在非工作時間上門,也沒穿制服,還沒出示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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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麻煩的是,這事被自媒體一傳播,他和妻子手機就開始響個不停,一天接到幾十個電話,有些是路虎司機的媽媽打來的,有些不知道是誰打的,他單位領導、岳父的老領導也陸續找他談話,意思很清楚,勸他別再鬧下去,收錢了事,他現在連保險公司賠的錢都不敢要,擔心萬一被人反過來指責敲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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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區司法局在同一天通知他,證據已經審查完畢,但沒有給出結論,也沒有解釋為什么先終止調查又重啟調查,監控和行車記錄儀這些本該提供信息的材料一直未公開,整個過程就像在玩捉迷藏,掌握主動權的人才能決定下一步行動。
這種事不是頭一回發生,去年全國至少有三起類似的案子,都是靠輿論推動才立案的,但最后沒有人坐牢,呂先生遇到的這些騷擾,不像走法律程序,更像老式維穩那一套——誰不聽話,就讓誰日子不好過,他現在不是在等一個結果,是在等哪天能睡個安穩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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