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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電影《深如墳墓》(As Deep as the Grave)因計劃借助AI技術“復活”已故演員方·基默出演影片一事引起爭議。
據相關媒體報道,演員方·基默于2020年與該影片簽署合作,但尚未進入拍攝階段便因病離世。目前,片方計劃通過其年輕時的照片及生命最后幾年的影像資料生成的“數字形象”來完成影片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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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如墳墓》電影海報,圖源見水印
片方表示,《深如墳墓》是為方·基默量身打造的作品,劇中角色患肺結核的設定與方·基默真實的抗癌經歷形成情感呼應。與此同時,《深如墳墓》是一部小眾獨立電影,預算有限,重寫劇本實拍難度太大。
盡管用AI“復活”方·基默出演電影的做法獲得其家人(女兒Mercedes Kilmer)的支持,并遵循美國演員工會規定支付相應費用,但“復活”已故演員的做法還是引發巨大爭議。
支持的聲音主要集中在以下兩點:
一是“特殊情況特殊處理”。方·基默生前已簽署合作協議,《深如墳墓》更是為其量身打造的“遺作”。在此背景下,借助AI“復活”演員完成拍攝,某種程度上也是對作品與演員本人的一種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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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社交媒體截圖
二是AI“復活”演員是以另一種方式延續演員的藝術生命,能滿足粉絲的緬懷之情。社交平臺上,甚至有粉絲表達希望看到梅艷芳、張國榮、吳孟達等已故演員被“復活”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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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社交媒體截圖
當然,反對的聲音也很強烈。
有人認為,“逝者在熒屏復活”的做法有違倫理,本質上是在“消費逝者”讓觀眾“花錢看鬼片”。
還有人認為,AI生成的表演本質上是基于數據樣本的拼接與重組,AI“復活”已故演員會消解演員職業的核心價值,甚至引發影視行業的“創作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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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社交媒體截圖
畢竟,表演是一門關于“在場”的藝術。演員基于對角色的理解做出的肢體、表情、情感投入才是塑造角色靈魂的關鍵,而AI生成的表演缺乏真人演員在特定情境下迸發出的即興情感與直覺反應,會拉低影視行業的審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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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社交媒體截圖
無論是支持還是反對,“AI復活逝者”本身就是一個極具話題性的營銷噱頭,讓這部原本小眾的獨立電影獲得了前所未有的關注度。
事實上,這并非首個使用技術“復活”已故演員的案例。在《速度與激情7》拍攝期間,主演保羅·沃克因車禍意外離世,當時影片已完成約40%-50%的拍攝。劇組只能通過CGI技術,結合其兩位弟弟的替身表演,完成了他的剩余戲份拍攝。
演員吳孟達曾參演《流浪地球》。但在《流浪地球2》還未開拍時就因病逝世。片方通過技術手段保留了該角色,讓吳孟達飾演的“韓子昂”在影片中以短暫鏡頭亮相,并在片尾露出“謹以此片獻給吳孟達先生”的字樣。
彼時,用戶對這這兩位演員的“復活”大多持支持態度。究其原因,兩位演員此前已有實拍內容,只有少量戲份是通過技術拍攝完成。而在《深如墳墓》中,方·基默并未進入影片拍攝,如若以方·基默“數字人”形式進行拍攝,意味著這部所謂的“遺作”從頭到尾都是AI生成。
《深如墳墓》是一個面向市場的商業片,觀眾支付票價走進影院,是消費藝術,不是消費算法。
還有一個是侵權問題。雖然片方獲得了方·基默子女的授權,并聲稱遵循了美國演員工會的規定,但在法律層面,這一做法仍面臨爭議。
一方面,基默2020年簽約時,合同中并無AI“復活”相關條款,子女的“事后補授權”能否覆蓋所有使用場景,尚存法律疑點;另一方面,不同法域對逝者人格權的保護標準各異。
如中國《民法典》第994條保護逝者肖像不受侵害,而美國紐約州2025年新法也明確要求使用已故名人的數字復制品必須獲得繼承人同意。即使獲得授權,若授權范圍模糊或使用方式違背公序良俗,仍可能構成侵權。
2025年已故茶學界泰斗張天福的一條AI“復活”視頻就曾讓其家屬對簿公堂。
其子張德友聲稱已獲授權,但其遺孀張曉紅卻強烈反對,認為該視頻“丑化、侮辱”逝者。這一事件說明,即使獲得了部分近親屬的授權,也未必能平息所有爭議。這正是AI時代技術越界后,面臨的法律與倫理拷問。
在回到開頭提到的問題。用AI“復活”已故演員出演作品,你是支持還是反對,評論區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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