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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人販子“梅姨”,但凡刷過新聞、看過熱搜的人,腦子里多半會蹦出印象:
這是個心狠手辣的女人,是拐賣兒童團伙的頭目,是拆散無數(shù)家庭的罪魁禍首。
甚至不少人下意識覺得,這個團伙就是一群女人在作惡,梅姨就是那個拿主意的“大姐大”。
可扒開官方通報的事實一看,荒誕感瞬間就上來了。
這個讓全社會恨得牙癢癢的拐賣團伙,滿打滿算一共六個人,清清楚楚是四個男人、兩個女人,沒有所謂的女頭目坐鎮(zhèn),更不是什么全女作惡團伙。
完完全全是男性主導、男性操盤、男性犯下最核心惡行的犯罪鏈條。
那個被輿論釘在恥辱柱最頂端、被反復渲染、被無限放大的梅姨,不過是團伙里負責牽線賣人的中間人,既不是策劃者,也不是動手拐搶孩子的人。
甚至分贓都拿的是最少的那一份。
這種敘事偏差,不是疏忽,不是巧合,而是一種刻在骨子里的媚俗,是藏在輿論里的厭女慣性:
壞事發(fā)生,先把女人推到臺前當靶子,給惡性犯罪套上“女性作惡”的噱頭,既能博眼球,又能悄悄淡化真正的主犯罪責。
先把賬算清楚:六個人的團伙,誰在作惡,誰在跑腿。
這個拐賣兒童團伙,一共六名成員,按性別和角色劃分,一目了然:
四個男性主犯,是整個犯罪的核心操盤手:
張維平:團伙頭號惡人,全程參與9起兒童拐騙、搶奪案,是所有孩子被擄走的直接執(zhí)行者,也是分贓最多的人,靠著拐賣9名兒童獲利近10萬元,最終被判處死刑并已執(zhí)行。
他是這條犯罪鏈的起點,沒有他動手搶孩子、拐孩子,后面的販賣根本無從談起。
周容平:核心主犯之一,專門策劃入戶搶奪兒童,震驚全國的申聰案就是他一手策劃實施的,罪責深重,同樣被判處死刑并已執(zhí)行。
楊朝平、劉正洪:團伙骨干,負責望風、接應、轉(zhuǎn)運孩子,充當張維平和周容平的幫兇,全程參與惡性搶童案件,最終被判處無期徒刑。
兩名女性成員,均為從屬角色,無核心操盤行為:
陳壽碧:周容平的妻子,僅參與輔助轉(zhuǎn)運、望風等邊緣工作,屬于從犯,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分贓僅有幾千元。
謝某某:綽號“梅姨”,僅負責牽線聯(lián)系買家、交接孩子,充當犯罪鏈條的“中間人”,每拐賣一個孩子只抽取1000元介紹費,9個孩子總共獲利9000元,遠低于張維平的獲利金額,2026年3月才落網(wǎng),案件尚在審理中。
這筆賬算下來,誰是狼,誰是爪牙,誰是跑腿的,再清楚不過。
四個男人動手、策劃、主導,犯下了最惡劣的拐搶罪行,是導致9個家庭破碎的直接元兇;兩個女人只是從屬、輔助、牽線,既沒有決策權(quán),也沒有實施最核心的暴力犯罪。
可輿論場的畫風,卻完全顛倒了過來。
這些年,關于這個拐賣團伙的報道、熱搜、短視頻,幾乎全圍著梅姨一個人轉(zhuǎn)。
媒體鋪天蓋地發(fā)梅姨的模擬畫像,反復強調(diào)“女性人販子”“惡毒梅姨”,把她塑造成團伙頭目、幕后黑手,卻很少有人著重提張維平、周容平這兩個被判死刑的男性主犯,很少有人強調(diào)這是一個男性主導的犯罪團伙,很少有人告訴公眾:
梅姨只是個牽線的,真正拐孩子、搶孩子的,全是男人。
這種敘事悄悄完成了“罪責轉(zhuǎn)移”。
大家罵著梅姨,恨著梅姨,慢慢就忘了張維平、周容平這些動手搶孩子的男人,忘了是他們把嗷嗷待哺的孩子從父母身邊奪走,忘了是他們把孩子當成商品販賣。仿佛只要罵倒了梅姨,就等于懲治了所有罪惡,那些男性主犯的惡行,就這么被輕飄飄地帶過了。
這哪里是揭露犯罪,分明是縱容惡,是幫真正的核心罪犯轉(zhuǎn)移火力。
往深了想,梅姨事件的輿論跑偏,不是個例,而是一種根深蒂固的社會慣性。
但凡發(fā)生壞事,但凡要找一個“惡人符號”,優(yōu)先找女性,把女性塑造成惡的主體,哪怕她只是配角,哪怕真正的作惡者是男性。
就像這個團伙,明明是四個男人主導的犯罪,兩個女性只是附屬,可輿論偏偏要揪著梅姨不放,給她安上“頭目”“主謀”的帽子,把整個團伙的惡都算在她一個女人頭上。
這種慣性的本質(zhì),是厭女情緒的隱性流露。
在這種敘事邏輯里,女性一旦犯錯,就是“天性惡毒”“蛇蝎心腸”,哪怕只是從犯,也會被無限放大,被當成整個惡的代表;而男性犯錯,反倒成了“一時糊涂”“受人指使”,哪怕是主犯,也能被輕易淡化。
明明女性在很多惡性犯罪里都是從屬者、被動者,可輿論偏偏要賦予她們“主體性惡”,把她們釘在恥辱柱的最頂端,讓她們替所有男性作惡者擋槍。
梅姨確實有罪,她牽線販賣兒童,罪責難逃,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這一點毋庸置疑。但有罪歸有罪,不能亂扣帽子,不能顛倒主次,不能把四個男性主犯的惡行,全都轉(zhuǎn)嫁到她一個女人身上。
法律尚且講究罪責刑相適應,輿論反倒先亂了分寸,搞起了雙重標準,這不是正義,而是嘩眾取寵,是對受害者、對真相的不負責。
這個六人的拐賣團伙,4男2女,男性是核心、是主犯、是惡行的實施者,女性是從屬、是從犯、是鏈條的末端。
我們可以譴責梅姨,譴責所有犯罪成員,但不能故意制造噱頭,把一個女性從犯塑造成團伙頭目,不能淡化男性主犯的滔天罪行,不能用“女性作惡”的標簽,掩蓋整個犯罪的本質(zhì)。
真正的正義,不是盯著一個女人罵個不停,不是靠獵奇的性別噱頭博眼球,而是讓每一個罪犯都承擔對應的罪責,讓主犯得到應有的懲罰,讓真相大白于天下。
說到底,惡從來不是由性別決定的,犯罪的主次、罪責的輕重,才是我們該關注的核心。
別再被虛假的輿論敘事忽悠了,那個被反復渲染的“梅姨”,從來不是什么團伙頭目,只是被推到臺前的一個靶子罷了。
文|蛙蛙和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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