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 柯美中
“我在畜牧局有熟人,配合辦手續就能辦理無息貸款、領取養殖補貼,貸款不用自己還,還能拿好處!”這樣聽起來“天上掉餡餅”的好事,讓不少養殖戶和村民信以為真,殊不知背后竟是一場精心策劃的詐騙陷阱。3月24日,黃石市陽新縣檢察院檢察官以案說法,介紹了該起詐騙案的始末。
承辦檢察官介紹,2022年春天,陽新縣村民馬某軍遇到了同鄉馬某華。對方聲稱自己“有路子”,可以爭取國家養殖扶持政策,只要假扮成養鴨場員工,配合辦理相關手續,就能領取8000元的養殖補貼,還能幫忙辦理大額無息貸款。為了騙取信任,馬某華當場拿出了偽造的畜牧局養殖補貼文件,文件上公章、條款一應俱全,極具迷惑性。
在馬某華的一步步誘導下,馬某軍跟著他往返多家銀行辦理開戶、貸款等業務,全程對“補貼政策”深信不疑。直到2023年3月,馬某軍到銀行辦理業務時,才被工作人員告知,自己名下竟背負著18萬元銀行貸款,且已面臨催收。此時,所謂的養殖補貼遲遲不見蹤影,馬某軍才猛然發覺自己上當受騙。
經查,和馬某軍一樣陷入騙局的,還有另外7名受害人,8人共計被騙125.5萬元。原來,被告人馬某華因欠下大量個人債務無力償還,便動起了歪心思。他通過偽造國家機關公章、公文文件,虛構“無息貸款”“國家養殖補貼”等虛假政策,對外謊稱自己在畜牧局有熟人、有關系,以“貸款不用個人償還”“辦理即可領好處”為誘餌,專門騙取身邊鄉親信任。在受害人成功辦理銀行貸款后,馬某華又以“資金需上交畜牧局統一辦理”為借口,將全部貸款騙走,用于償還個人債務。
2025年4月21日,案件移送陽新縣檢察院后,承辦檢察官嚴格審查全案證據,細致梳理案件事實,固定被害人陳述、偽造文件、銀行流水等關鍵證據,依法精準指控犯罪。
承辦檢察官認為: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馬某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偽造公文印章,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經陽新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2025年12月24日,被告人馬某華因犯詐騙罪被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同時被責令退賠8名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
近日,經黃石市陽新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一起詐騙案一審宣判。被告人馬某華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同時被責令退賠8名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
承辦檢察官提醒,所有惠農補貼、養殖扶持、無息貸款等政策,均有官方發布渠道、正規辦理流程,不存在“內部熟人特批”“私下代辦”“貸款不用還”等情況。凡是主動找上門、聲稱有關系、能代辦補貼貸款的,一律提高警惕;凡是要求提供銀行卡、簽字授權、轉賬上交的,一律拒絕;凡是發現偽造公文、虛假政策的,立即報警并向相關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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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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