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刑事案件不止于“案結”,更能實現“人和”?近日,太原市人民檢察院向社會發布信息,萬柏林區檢察院聯合區司法局、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共同簽署《關于建立刑事案件矛盾化解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正式啟動刑事案件矛盾化解聯動機制,將矛盾化解貫穿案件辦理全過程。
會簽儀式上,三方負責人共同簽署文件,并就工作推進開展座談。根據實施意見,三方將深化檢調對接,推動形成分工協作、權責明晰的工作格局,努力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此次建立的工作機制,明確了三方的具體職責:檢察機關發揮職能作用,篩選符合調解條件的刑事案件,引導當事人申請調解,并依法履行監督職責;司法行政機關依托專業調解力量,開展針對性調解工作,疏導情緒、化解積怨;綜治中心則負責統籌協調,做好矛盾糾紛的排查、信息共享、跟蹤督辦等工作,打通矛盾化解的“最后一公里”。辛戈 孔雅潔
來源: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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