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網-觀點頻道
李 哲
近日,“北京市多個點位違規吸煙現象較為突出”的話題引發了關注。隨后,有媒體記者實地走訪了多所學校,發現不少家長在門口等候區吸煙,導致孩子們放學后被二手煙包圍。文章稱,這樣的場景不僅“刺鼻”,也“辣眼睛”,更“叩問人心”。
從新聞報道的留言區中可看到,不少人認為批評在校門口抽煙是小題大做。其實,在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九條,已經明確規定任何人不得在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公共場所吸煙、飲酒。從另外一個角度講,這也是一個權利和義務對等的問題。二手煙問題的核心在于“強制共享”,吸煙的家長認為自己擁有吸煙的選擇權,但經過的孩子卻沒有拒絕權。公共場所人流密集,權利與義務的邊界更應該明確地建立起來。
近年來,部分車站的站臺也已開始禁煙?。如北京南站?實施包括站臺在內的?全站禁煙?,并通過攝像頭監測煙霧?;《?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規定,“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區域”禁止吸煙;《?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明確,“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臺和等候隊伍所在區域”禁煙?。
近年來,室內公共場合禁煙的工作取得了進展, 而室外游煙現象之所以普遍,是因為處于治理的模糊地帶。一方面,游煙的隨意性和流動性很大,缺乏固定的執勤人員和監督管理單位;另一方面,現階段對游煙的管理缺乏細致而明確的規定。但不妨先從醫院和學校門口、車站候車區、網紅打卡點等重點區域入手,完善相關規定和管理制度,加強執法,在社會上形成新的共識。
“吸煙有害健康”已經是一句人盡皆知的口號,而“不當吸煙有害他人健康”也應該廣而告之,直至進入每一個人心中,成為一種文明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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