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一位律師朋友交流時得知,很多人因為法律意識淡薄,一不小心就陷入刑事犯罪的困境,不僅給自己的人生留下污點,還可能影響家庭。就像下面這兩個真實案例中的當事人,原本生活正常,卻因一時糊涂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那么,他們后來的結局如何?又能給我們哪些法律啟示呢?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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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講解
本案由湖北德銘律師事務所高永帥律師代理。高永帥律師擁有法學學士學位,自2021年開始執業至今,累計辦案數百余件,是工會調解員。他專注刑事領域,秉持盡職、嚴謹、勤勉、高效的態度,為當事人捍衛權利、守護公正。曾于知名上市公司擔任法務要職,還在“黃岡市第二屆律師辯論大賽”中獲得團隊第一名的榮譽。
先來說說楊XX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一案。2022年8月至9月期間,楊XX先后將自己的四張銀行卡提供給跑分團隊過賬違法犯罪資金,兩張銀行卡共計過賬384,952.2元,其中涉詐資金共計346,042.2元。楊XX非法獲利2000元。他曾因搶劫罪、盜竊罪被判刑,此次作案距上次刑罰執行完畢未超過五年,屬于累犯。
被指控后,高永帥律師為其辯護,指出楊XX具有接電話通知主動到案、積極規勸同案犯自首、未實際實施轉賬取現行為、主觀惡性較小以及非法獲利證據不足等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最終法院認為楊XX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但因自首證據不足未予認定,不過采納了非法獲利證據不足的意見。判處楊XX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同時追繳違法所得2000元。
再看譚XX、盧XX涉嫌詐騙罪一案。2023年8月,譚XX通過軟件認識上線后,伙同盧XX等人,按照上線指示冒充領導添加微信好友實施詐騙。成功添加好友后,引導對方添加上線微信號,盧XX添加的好友朱XX、嚴XX添加的好友李XX因警覺未轉賬。事后,譚XX獲利620元,盧XX獲利220元。
此二人雖詐騙金額特別巨大,但屬于犯罪未遂,且系從犯。譚XX到案后如實供述,盧XX自動到案并如實供述。高永帥律師為譚XX辯護,強調其詐騙未遂、從犯身份、不應對全部金額負責等情節。最終法院判決譚XX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5000元;盧XX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5000元,同時追繳二人違法所得。
法律干貨
莫貪小利:不要為了一點小錢,就把自己的銀行卡、微信、支付寶等支付工具提供給他人使用,否則可能會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主動爭取:一旦涉嫌犯罪,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罪行、積極提供線索協助辦案,都有可能爭取從輕或減輕處罰。
認清地位:在共同犯罪中,要清楚自己的角色和作用。如果是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從犯,依法可以從輕、減輕處罰。
結語
這兩個案例告訴我們,法律面前容不得僥幸心理。即便不小心觸犯了法律,也不要自暴自棄,積極配合司法機關,尋求專業律師幫助,還是有可能爭取到較輕處罰。高永帥律師執業多年,專注刑事辯護,在黃岡為不少當事人維護了合法權益。希望大家都能增強法律意識,遠離犯罪。
高永帥律師,執業于湖北德銘律師事務所,地址位于湖北黃岡黃州區赤壁大道特3號空港供應鏈大廈15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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