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檢察日報
作者 | 潘志凡 王昊玥
![]()
《檢察日報》2026年3月25日
第07版:公益周刊·調查
一些看似“細節”的疏漏,實則如同隱藏于巖壁上的“松動的巖點”,隨時可能引發安全事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聚焦新體育業態相關問題,檢察機關向相關職能部門制發檢察建議——
系牢“安全繩”,守護“巖壁上的安全”
當前,室內攀巖正成為越來越多市民,尤其是年輕人挑戰自我、釋放活力的選擇。然而,在陡峭的巖壁與躍動的身影背后,安全保障有無同步筑牢?
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聚焦這一蓬勃發展的新興業態開展預防性公益訴訟監督,通過制發檢察建議,推動主管部門與市場主體共同守護“巖壁上的安全”。“以前覺得這些規定是‘條條框框’,墊子薄一點、告知書少簽一張,沒什么大不了。是檢察官讓我明白,這不是給經營添麻煩,而是真正為我們和顧客著想。現在場館完成整改后,反而有更多家長帶孩子來體驗。”3月9日,該院檢察官到轄區一家攀巖場館回訪,場館負責人指著規范設置的防護設備感慨不已。
現場調查鎖定巖壁上的風險
![]()
2025年8月,閔行區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中發現,轄區內有部分攀巖場館在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過程中,存在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情形,存在公共安全隱患,可能危及不特定消費者的生命安全。
“安全無小事,特別是攀巖這類高危險性項目,任何一個細節的疏忽,都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我們的履職必須跑在事故發生前面。”檢察官敏銳地意識到,這一問題關系到新興體育業態的社會公共利益保護,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健身安全與城市的安全韌性。該院隨即對轄區內攀巖場館開展全面排查。
“我們注意到,有些場館的保護墊厚度明顯不足,安全告知流程缺失,相關設施的定期檢查并不及時。”調查現場,檢察官針對場館經營資質、設備安全檢測報告、從業人員資質、警示標識等進行了重點核查。
通過細致的線索排查與實地勘查,檢察官鎖定了3家存在問題較突出的攀巖場館。調查發現,安全隱患存在于多個環節:有的場地攀登線路寬度不符合規定,影響運動空間與安全;有的攀巖區域保護墊厚度未達要求,緩沖保護作用打折。更普遍的是,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場館醒目位置未按規定張貼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設施檢查制度等,也未充分履行對參與者的風險告知義務。
檢察建議“把脈開方”推動場館整改
“這些看似‘細節’的疏漏,實則如同隱藏于巖壁上的‘松動的巖點’,隨時可能引發安全事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檢察官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對上述問題進行了精準定性,確認相關場館的經營行為不符合規范,存在公共安全隱患。
2025年9月,閔行區檢察院向負有監管職責的相關職能部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對前述3家攀巖場館進行處理,同時建議其對轄區同類攀巖場館進行全面排查,推動定期檢查與動態監管相結合,建立起長效治理機制,切實筑牢行業安全底線。
收到檢察建議后,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第一時間研究制定專項整改方案。閔行區檢察院持續跟進監督,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溝通聯系,就專項整改方案中任務計劃、推進開展等進行會商研判。2025年11月,相關職能部門就部分可以立即整改的事項進行了答復:立即對涉案3家攀巖場館開展現場檢查,責令其對照國家標準限期完成所有隱患項目整改,并且在全區范圍內啟動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專項檢查行動。
為城市新興活力系牢“法治安全繩”
2025年12月17日,就整改方案中的源頭治理事項,相關職能部門專門向檢察機關發送答復函,進一步詳細說明了具體履職舉措。該部門強調,在立即對涉案3家攀巖場館開展現場檢查,責令限期整改的同時,已在全區范圍內啟動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專項檢查行動,對攀巖項目實現排查全覆蓋,并組織開展全區攀巖場所安全開放工作會議,針對場所安全管理開展針對性的“一對一”業務培訓。接下來,該部門還將加強與檢察機關的信息共享機制構建,形成監管合力。
![]()
2025年12月10日,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檢察官和“益心為公”志愿者前往轄區內某攀巖場館進行回訪。
“我們關注的不只是幾家場館的整改,更在于推動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2025年12月,閔行區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官聯合相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對重點問題場館進行“回頭看”,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檢察官在現場看到,涉案攀巖場館內醒目位置已按規定張貼安全操作提示及安全提醒,符合規范的防護設備已安裝到位,場地攀登線路寬度已達到國家標準規定,保護墊進一步增厚。
據悉,該院將以此次監督為契機,將履職觸角延伸至更廣闊的城市公共安全領域:一方面,將持續跟進室內攀巖行業整改成效,定期開展“回頭看”;另一方面,將主動對接文旅、市場監管等部門,探索對劇本殺、密室逃脫、室內滑雪等更多新業態開展預防性公益訴訟監督,通過“監督—反饋—治理—預防”的閉環履職,托起人民群眾“穩穩的幸福”。
上觀號作者:上海檢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