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員 李長需
在職場里,“不休假就是敬業”的老觀念,不合適了。
據媒體報道,日前,貴州省人社廳、省委組織部等四部門發出關于進一步推動落實職工帶薪錯峰休假的通知。其中提到,鼓勵用人單位每年第四季度制訂下年度職工休假計劃、摒棄將不休假等同于“敬業奉獻”的片面認識等。
在我們的職場文化里,多加班、不休假,常常被當成“敬業奉獻”的典范,時間久了,就形成了根深蒂固的觀念。這些年,各地一直在大力推行帶薪休假,有的地方還試行了周末2.5天休假模式,但“不休假就是敬業”的老觀念,依然有不小的市場。這種扭曲的觀念,早已成了帶薪休假落地的最大絆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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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觀念的綁架,在職場上并不少見。主動申請休年假,會被貼上“偷懶”“不上進”的標簽;常年死守崗位、從不休假,反倒會被捧為“敬業標兵”;更有甚者,還大肆宣揚帶病堅守、全年無休,把透支身體、忽視家庭當成光榮事跡。這些領導嘴里的“敬業奉獻”,本質上就是不把員工的休息權當回事,把“熬時長、拼在崗”當成考核員工的唯一標準。長期惡性循環的后果,就造成了員工不敢休、不愿休,用人單位也不怎么關心員工的休假權,帶薪休假就淪為“紙面福利”。
不休假反而成了敬業,熬時間就是負責,這種觀念,其實是對“敬業”的歪曲誤讀,更是自欺欺人的形式主義。真正的敬業,可不是靠透支身體、犧牲休息換來的,而是要看工作實績、辦事效率和責任擔當。那些動輒要求員工“全年無休”的管理者,本質上是用“敬業奉獻”的外衣,來掩蓋自身的管理無能,說白了就是妥妥的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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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四部門這次發文,最大的價值就是要在觀念上進行糾偏:明確告訴全社會,不休假不是敬業,尊重員工休息權、讓員工勞逸結合,才是對員工、對單位、對社會最負責的態度。這種觀念上的破冰,比任何具體的制度條款都重要,它打破了“敬業等于無休”的道德綁架,為帶薪休假落地掃清了最核心的思想障礙。
其實都明白,部分單位帶薪休假之所以難以落實,從來不是沒有法律規定和制度保障,而是老的觀念深入人心。不少員工明明有法定年假,卻怕被邊緣化和影響晉升,主動放棄休假;一些用人單位明明知道必須落實休假制度,卻受“不休假等于敬業”的錯誤觀念影響,刻意給員工休假設障礙,甚至把不休假當成員工的“加分項”。這種觀念不改變,再完善的制度也會淪為空談,再嚴格的監管也會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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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摒棄這種片面認識,不是鼓勵大家偷奸耍滑、不負責任,而是要樹立更科學、更人性化的工作理念,讓大家對敬業、奉獻與休息權有個清晰的認知,也讓用人單位重視職工合法權益,主動落實帶薪休假制度。
觀念的轉變從來不是一蹴而就的,但貴州四部門的發文,已經邁出了關鍵一步。希望這份通知不只是停留在紙面上,而能真正走進每一個用人單位、每一位職工心里。
(圖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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