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紅星新聞記者獲悉,3月初,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則案件,女子管某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情況下,擅自開診所為當地村民看病行醫。何某甲前來輸液中突發昏厥倒地抽搐,管某實施搶救措施未果,報120到場實施搶救無效死亡。
經鑒定何某甲符合患冠心病、高心病導致心源性猝死;管某的診療活動中存在過錯,過錯與何某甲的死亡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系次要原因。最后,貴州省獨山縣人民法院以非法行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判決書顯示,女子管某出生于1975年5月12日,漢族,小學文化程度,務農。
貴州省獨山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管某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情況下,擅自開診所為當地村民看病行醫,于2024年7月13日13時,其為患有哮喘、冠心病等基礎病的何某甲先后輸頭孢呋辛納、利巴韋林、左氧氟沙星等各一瓶液,每瓶配藥100毫升,當輸左氧氟沙星液時,何某甲突感不適,管某為其拔針后何某甲突發昏厥倒地抽搐,管某采取掐人中、掐虎口、喂水等方式實施搶救措施未果,報120到場實施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何某甲符合患冠心病、高心病導致心源性猝死;管某的診療活動存在過錯,過錯與何某甲的死亡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系次要原因。
案發后,管某主動到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積極賠償被害人親屬的損失11.8萬元,并取得被害人親屬的諒解。
經貴州省獨山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的事實、證據與公訴機關的指控一致。另查明,被告人在明知被害人近親屬報警后仍在現場等候,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經過,系自首。
法院認為,被告人管某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非法行醫,情節嚴重,根據刑法規定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被告人在明知被害人近親屬報警后仍在現場等候,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經過,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其積極賠償被害人近親屬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酌定可以從輕處罰。綜上,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適當,法院予以采納。依照法律相關規定,2026年2月,獨山縣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管某犯非法行醫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紅星新聞記者 蔣麟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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