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每日幸運簽#
凌晨四點,太原杏花嶺區五一路與北中環街交叉口南側,天色還是黑的。一支二十多人的隊伍穿著統一的橙紅色衣服,在非機動車道上列隊行走,音響里放著音樂,聲音在安靜的街道上傳出去很遠。
這個時間點,環衛工人已經開始掃街了,上早班的人可能剛起床。但大多數居民還在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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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吵醒的人睡不著了,在網上投訴。記者去問社區,社區說這是市政道路,歸城管管。記者去問城管,城管說噪音污染不屬于他們管,建議報警。最后記者打了12345,工作人員說會轉交有關部門處理,2到5個工作日給答復。
這事其實挺典型的。一個普通市民被噪音困擾,投訴了一圈,發現不知道該找誰。社區推城管,城管推公安,每個部門說的都有道理,但問題就是沒人解決。
暴走團不是新鮮事。這幾年從遼寧到河南,從山東到山西,類似的事情反復上新聞。去年遼寧朝陽有個暴走團,在路上遇到消防車和救護車,愣是不讓路,逼得特種車輛停下來等。還有的地方暴走團走機動車道,闖紅燈,占著整條馬路慢慢走,后面堵一排車。
為什么這些人非要凌晨四五點出來走?有人說是為了趕在太陽出來之前鍛煉,有人說是習慣早起睡不著。但說到底,凌晨的街道人少車少,對他們來說“方便”。
可問題是,他們方便了,住在路邊的人怎么辦?
有網友評論說:“讓他們去掃大街吧,起這么早。有的人早起是為了當環衛工,這些人早起就是為了組團出去擾民,真膈應人。”這話說得有點狠,但確實戳中了一個點——同樣是大清早出門,環衛工在干活掙錢養家,暴走團在放著音樂鍛煉身體。兩種人,兩種狀態,中間隔著一道墻。
還有人調侃說:“前面黑白無常引路,后面牛頭馬面壓陣。”這話雖然損,但你細品那個畫面——凌晨四點,天還沒亮,二十多個穿統一衣服的人列隊走在街上,音響放著音樂——確實有點那個意思。
說實話,沒人反對老年人鍛煉身體。退休了想找個事兒干,想跟老伙伴們一起走走路聊聊天,這沒什么不好。問題出在方式上。
很多暴走團是有組織的,統一服裝,有領隊,有音響。音響的作用是讓大家步調一致,走起來有氣勢。但對住在路邊的人來說,凌晨四點被音響吵醒,那就是純粹的噪音。根據太原市的噪音污染防治規定,晚上10點到早上6點,在居民區附近是不允許搞這種產生噪音的活動的。從這個角度看,凌晨四點放音樂,確實違規了。
暴走團的成員可能覺得委屈——我們不就是鍛煉個身體嗎,怎么了?但被吵醒的居民也有話說——你們鍛煉身體是好事,但能不能別用音響?或者能不能換個時間?
有專家分析過這個問題,說暴走團興起的背后,其實是公共健身資源不足。很多老年人退休之后社交圈子變小,暴走團提供了一個集體活動的機會,大家在一起有歸屬感。但城市里專門適合老年人集體活動的場地確實不多,公園就那么幾個,廣場就那么幾塊,大家只能往馬路上走。
這個分析有道理。但話說回來,資源不足不是擾民的借口。就像有評論說的,健身是權利,但健身不能別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
目前看,居民打了12345,說要等2到5個工作日處理。處理結果會是什么?大概率是有人去找暴走團談一談,讓他們把音響關小一點,或者換個地方走。
這不是在批評誰。而是說,這種城市管理中的“軟性矛盾”,光靠一兩次投訴和一兩次調解,很難徹底解決。真正需要的,可能是更明確的規則——比如明確規定什么時間、什么地點、音量多少算合法,違規了怎么罰,誰來罰。把責任落到具體部門頭上,而不是讓居民在社區、城管、公安之間來回跑。
當然,還有一個更根本的問題:當一個社會的老年人越來越多,他們的社交和健身需求怎么滿足?這需要城市規劃的時候就把這些考慮進去,不是光蓋房子修路就夠了,還得留出足夠多、足夠方便的公共活動空間。
但那是長期的事兒。眼下,住在太原五一路和北中環街交叉口附近的居民,只想在凌晨四點睡個安穩覺。這個要求,應該不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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