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2026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高職單招”)工作,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6年高職單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學〔2026〕10號)等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結合學校辦學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2026年高職單招工作嚴格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擇優錄取的原則,對考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招生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條本章程適用于黃河科技學院 2026 年高職單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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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黃河科技學院
第五條辦學性質:民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專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第七條學校地址:學校法定注冊地址為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航海中路94號,現已投入使用校區三個,分別是:南校區(鄭州市紫荊山南路666號)、北校區(鄭州市二七區航海中路94號)和濟源校區(河南省濟源市濟源大道東段666號);高職單招新生就讀地點在南校區(鄭州市紫荊山南路666號)。
第八條學校簡介:黃河科技學院創辦于1984 年,校園總占地2786畝,校舍建筑面積110.52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5.5億元,館藏圖書總量393.69萬冊;學科專業布局合理,教學設施齊全,辦學條件優良。辦學42年來,學校以高質量黨建引領高質量發展,辦學質量和辦學特色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贊譽與高度認可。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學校成立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招生、教學、紀檢、后勤、安保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全面統籌領導學校2026年高職單招工作,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條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校招生辦公室,作為招生工作常設執行機構,具體負責單招日常工作的組織實施。辦公室下設考務管理、招生錄取、宣傳工作、技術保障、安全保衛、后勤服務、紀檢監察、綜合協調等多個專項工作組,實行組長負責制,確保單招工作規范、有序、高效開展。
第十一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高職單招工作實行全程監督檢查。受理招生工作中的信訪舉報,依法依規查處違規違紀行為,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對象及類別
第十二條招生對象
已通過河南省 2026 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或河南省 2026 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報名的考生。
第十三條招生類別
(一)普通高中類考生:已通過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且具有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的考生。
(二)社會考生:已通過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無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的考生。
(三)普通中職類考生:已通過河南省 2026 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報名的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畢業生。
(四)退役士兵考生:經河南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的退役士兵考生。
第五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四條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2026年學校高職單招總計劃為695人。招生專業為與愛爾蘭芒斯特省理工大學合作辦學的建筑工程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護理、康復治療技術、大數據與會計、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管理7個專科專業。
第十五條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河南省教育考試院最終公布的 2026 年高職單招招生計劃為準。學校可根據河南省教育廳下達計劃、考生報考人數和學校教學資源配置等情況,對分類、分專業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第六章 志愿填報
第十六條填報時間:2026年4月21日9:00至4月22日18:00。
第十七條填報平臺: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https://pzwb.haeea.cn)進行網上志愿填報。
第十八條填報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只能填報我校一所高校志愿,可進行不超過兩次的志愿修改,以網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信息為準。
第七章 考試與評價
第十九條準考證領取
(一)時間:2026年4月25日8:00至4月26日8:00。
(二)地點:黃河科技學院東門北側招生咨詢辦公室(鄭州市紫荊山南路 666 號)。
(三)要求: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第二十條考試時間與地點
(一)考試時間:2026年4月26日(星期日)
文化素質考試:9:00-11:00
職業技能測試:14:00-18:00(具體時間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二)考試地點:黃河科技學院(鄭州市紫荊山南路666號),具體考場安排見準考證。
第二十一條考試方式及分值:考試采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綜合評價方式,總分300分,其中文化素質考試占150分,職業技能測試占150分。
(一)文化素質考試(滿分150分)
1.考核對象:所有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
2.考核形式與內容:閉卷筆試,重點考查考生的語文、數學、英語基礎知識掌握情況及綜合運用能力。
3.免試政策:符合免試條件的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質考試,其文化素質成績按150分計入總成績。
(二)職業技能測試(滿分150分)
1.考核對象:所有報考我校高職單招的考生,未參加職業技能測試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2.考核形式與內容:職業技能面試,以高中和中職階段學習掌握的常識為基礎,重點考查考生的職業認知、職業傾向、科學素養、邏輯思維、法律法規常識、心理健康、語言表達及溝通協作等綜合職業適應能力。
第二十二條職業技能水平評價辦法
(一)賦分對象:參加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并獲獎,且報考專業與獲獎項目相關的考生。
(二)材料提交:考生須于2026年4月1日9:00-18:00,由本人攜帶《2026年高職單招技能大賽獲獎考生賦分申請表》、身份證、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至學校招生咨詢辦公室現場核驗。逾期提交或材料不全者,視為自動放棄賦分資格。
(三)賦分標準
1.獲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者,賦分60分。
2.獲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者,賦分80分。
3.同一考生如獲得多項獎勵,按最高分值賦分一次,不重復計算。
(四)審核與公示:學校對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擬賦分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3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其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按“面試成績+賦分”計算,但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不得超過150分。
第二十三條成績發布與復核
(一)成績發布:考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考生可登錄黃河科技學院招生信息網,輸入準考證號及身份證號查詢本人成績。
(二)成績復查:考生如對成績有異議,可在成績發布后2個工作日內(截至最后一日18:00),向學校教育教學中心提交書面申請(附準考證及身份證復印件)。學校將復核結果于3個工作日內電話告知考生本人。復核范圍僅限于核查漏評、成績累計或登記錯誤,不涉及評分標準的寬嚴掌握。
第八章 錄取規則
第二十四條學校嚴格執行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高職單招錄取工作的各項規定,堅持“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錄取工作。
第二十五條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數、考生報考情況及綜合成績分布,劃定高職單招錄取控制分數線。綜合成績未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二十六條對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考生志愿分配專業;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進行排序。若仍相同,則參考其綜合素質評價或學業水平成績擇優錄取。
考生所有填報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七條所有專業錄取不限制考生外語語種,入學后學校公共外語教學只開設英語。
第二十八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嚴格按照教育部和衛生健康委員會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凡未參加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體檢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第二十九條預錄取結果在學校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學校將擬錄取名單報河南省教育考試院辦理正式錄取審批手續。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隨全國統一高考錄取通知書一并寄發。
第九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
第三十條免試錄取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已通過河南省 2026 年高考或對口升學報名的中職畢業生,可申請我校高職單招免試錄取:
(一)技能大賽優秀獲獎選手:獲得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世界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爭奪賽銅獎及以上獎項,或河南省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考生。
(二)優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同時獲得縣級及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生。
第三十一條 免試錄取申請流程
(一)個人申請與材料提交:考生須于2026年4月1日9:00至18:00,攜帶《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一式三份)、身份證、技能競賽獲獎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及榮譽稱號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學校招生咨詢辦公室現場提交申請。
(二)資格審核與公示:學校對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名單報河南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復審和備案。經省教育廳審核備案通過的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三)志愿填報與錄取:經公示無異議的免試考生,須于4月21日9:00至4月22日18:00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填報我校志愿。完成志愿填報的考生,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直接辦理免試錄取手續。
第十章 新生入學與復查
第三十二條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按學校《2026年新生入學須知》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提前向學校學生中心提交書面請假申請(附相關證明),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三條新生入校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要求,組織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
(一)復查內容:包括報名材料、考試成績、電子檔案、體檢信息、加分或免試資格證明等。
(二)復查結果: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一章 收費與獎助
第三十四條收費標準
(一)2026年高職單招各專業學費標準為23400元/生·學年。
(二)住宿費標準為1500元/生·學年。
第三十五條資助政策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貸、助、勤、免、減”有機結合的學生資助體系。
(一)國家資助是指國家在高等教育本專科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國家資助等資助項目。主要包括:國家獎學金(10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3700元)、國家助學貸款(最高可貸20000元)、服兵役國家資助(20000元)。
(二)學校資助是指學校利用從事業收入中提取的資助資金設置的各類資助項目,主要包括校內優秀學生獎學金、勤工助學、“勵志成才大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綠色通道”等。
(三)校內優秀學生獎學金:為激勵廣大學生刻苦學習,奮發向上,學校設優秀學生獎學金。劃分為三個等級,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三等獎學金。每學年一次,學生獲獎學金比例占20%。
(四)勤工助學:學校每年在圖書館、智慧館、民辦教育研究院、民辦教育博物館等多部門及各院部設置勤工助學崗位。
(五)“勵志成才大學生”評選:學校為樹立優秀貧困大學生典型,挖掘先進,鼓勵學生正確面對困難,每年評選一次,獎勵金額每人2000元。
(六)臨時困難補助:學校專門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設立,包括臨時困難生活補貼和冬季送溫暖補助。臨時困難補助主要用以解決突發性的臨時困難(自然災害補助、突發變故補助、大病緊急救助)。
(七)“綠色通道”: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學校建立 “綠色通道”制度,即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后再根據核實后的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八)社會捐助是指由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愛心捐助的資金所設置的資助項目,主要包括“王好君愛心”助學金、“慧杰助學圓夢計劃”等資助項目。
1.“王好君愛心 ”助學金:由愛心人士王好君先生捐助,自2020年開始,每年20萬元,共10年,每年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30人左右,每人每月享受500---1500元生活補貼。
2.“牛衛民愛心”助學金: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激勵貧困學生自力自強,奮發向上。校友牛衛民先生自2020年成立“牛衛民愛心”助學金,每年5萬元,捐贈10年,每年評選一次,資助金額1000-2000元。
3.“慧杰助學圓夢計劃”:“慧杰助學圓夢計劃”項目于2020年11月28日正式啟動,該項目旨在對品學兼優的家庭貧困學生進行資助與幫扶,資助金額不等,資助對象為一年級普招本科、家庭貧困,品學兼優,性格開朗,積極向上,認同學校以及基金會發展理念,熱愛公益慈善事業學生。
(九)學生需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隨錄取通知書發放)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據此可申請相關資助項目。
第十二章 畢業與待遇
第三十六條通過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其學籍管理、畢業待遇、就業推薦、專升本政策等,均與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錄取的專科學生完全一致。
第三十七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頒發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黃河科技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三章 違規處理
第三十八條 考生在招生考試各環節中有弄虛作假、違規作弊行為的,學校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進行處理,取消其考試、錄取或入學資格,并通報其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記入個人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九條學校招生工作人員在工作中違反規定、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按照相關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對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四十條學校從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社會組織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任何以“黃河科技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承諾錄取等活動的行為,均屬于欺詐行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請廣大考生及家長提高警惕,切勿輕信,謹防上當受騙。
第十四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廳核準發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內容若與國家或河南省2026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處,以上級主管部門的最新政策規定為準。
第四十二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河南省關于202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由黃河科技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招生咨詢與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鄭州市紫荊山南路 666 號
郵政編碼:450063
咨詢電話:0371-88858888
招生網址://www.hhstu.edu.cn
監督電話:0371-8885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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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黃河科技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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