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日報)
轉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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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鵬作(新華社發)
根據國家藥監局規定,4月1日起,射頻治療儀、射頻皮膚治療儀類產品正式納入第三類醫療器械管理。未取得注冊證的產品,將不得生產、進口與銷售。射頻美容儀從“小家電”升級為“醫療器械”,家用美容儀行業邁入“嚴監管”時代。這不僅是對市場亂象的有力糾偏,更是對消費者“顏值安全”的制度性保障。新規落地需多方協同發力。監管部門需持續加大對非法生產銷售的打擊力度,做好政策解讀與使用指導,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相關企業應切實履行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全鏈條質量管理,以真實臨床數據贏得市場信任。消費者在選購射頻美容儀等產品時,務必查驗產品是否標注第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號,避免落入無證清倉陷阱,并理性選擇“械字號”產品。(時 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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