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天津交通運輸發布關于約談哈啰單車運營企業的公告。全文如下:
2026年3月31日,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就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以下簡稱共享單車)超量投放問題,對哈啰單車天津運營企業開展專項約談。市交通運輸委、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相關負責同志出席會議,哈啰單車天津區域負責人參加會議。
依據《天津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投放及服務管理協議書》相關約定,向哈啰單車運營企業送達《天津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履約整改通知》。哈啰單車企業須立即停止所有超量投放行為,組織超投車輛的清理、調運工作,確保全市各區域車輛數量嚴格符合配額要求。
市交通運輸委將聯合相關管理部門,對哈啰單車整改落實情況開展全程跟蹤、動態復查,對逾期未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再次出現超量投放的問題,將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及運營協議約定,依法依規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同步對全市其他共享單車運營企業實施同等標準、同等力度的監管,切實維護我市共享單車市場運營秩序。
此外,今年“3·15”晚會上,哈啰租電動車門店還被曝光提供超速電動車服務。3月16日,哈啰相關負責人回應,平臺從未授權過任何線下門店直接使用哈啰品牌從事相關租賃服務,將堅決整改。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稱,已成立聯合調查組,針對晚會曝光的電動自行車篡改速度、更換電池等行為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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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鏈接
據中國城市公共交通協會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7月,全國投放運營共享電單車城市300多個,投放數量超1500萬輛。
早前,天津就對共享單車投放有過明確規定。
2024年2月,據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消息,針對天津市遭遇的共享單車超量、肆意投放的問題,市交通運輸委先后兩次對共享單車容量進行測算,確定投放總量,并通過投標方式重新分配中心城區共享單車份額,按照適度和分步投放的原則,進一步壓縮投放份額至34萬。為更加精準的對共享單車進行管理,組織開展了共享單車上牌工作,即給每一輛投放的共享單車上“戶口”。目前,全市所有共享單車都已“上牌”上路。
2025年10月,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發布通知,《天津市中心城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投放總量評估結果(2025年-2028年)》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提出,綜合推薦天津市中心城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合理規模為24萬-29萬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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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0月,天津市交通運輸委發布關于召開天津市中心城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配額投放計劃企業座談會的通知,會議內容為解讀《天津市中心城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配額投放計劃》核心條款,明確了配額總量、分配規則、有效期等。同時還明確了運營企業服務要求,涵蓋車輛日常運維(故障率控制、定期檢修)、停放秩序管理(電子圍欄覆蓋、違規清運)、應急響應(極端天氣處置、投訴24小時辦結)等。
科學確定投放規模,是管理共享電單車的關鍵。“要兼顧市民出行便利性,以及城市空間資源和城市管理能力上限,充分論證、精準評估投放規模。”中國城市公共交通協會慢行交通分會秘書長史未名說,既要注意共享電單車與共享單車的配比,也要充分考慮公平競爭機制,避免企業間配額差距過大。
“共享電單車停放秩序問題,本質上是共享電單車停放場地需求得不到有效滿足。”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工程師王健南建議,地方在規劃城市用地時,可視情在軌道交通站點出入口安排一定規模的共享電單車停車用地。
■綜合自天津交通運輸、天津信用交通、新華社、南方都市報
■內文圖片由AI生成
■編輯:越玥、張阿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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