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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被拐孩子家長“雷公”接受記者采訪。謝杰 攝
4月2日,最高法發布的依法嚴懲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典型案例顯示,被告人王某文十余年間偷盜拐賣14名兒童,已被執行死刑。
“這個王某文,就是人販子王浩文!”尋親家長“雷公”告訴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王某文被執行死刑的事情,他和尋親家長們都關注到了。對于尋子22年的他來說,哽在心里的意難平,終于“松了一半”,接下來,更重要的是一家人的情感修復。
人販子王浩文
沒有承認拐賣川川
在尋親“圈子”,王浩文這個名字并不陌生,他也是雷武澤“一輩子最痛恨的人”。
因左邊眉毛豎立,雷武澤在尋子圈被稱為“雷公”。2001年,“雷公”夫婦帶著3歲的兒子川川(化名)租住在湖南岳陽老火車站附近的某貨物中轉站。當年10月9日,川川被鄰居蘇某某帶出去玩后失蹤。從此,“雷公”一家開始漫長尋子路,直到2023年才找到兒子川川。
隨著川川被找到,人販子王浩文再次進入公眾視野。最高法發布的典型案例顯示,王浩文從2001年10月開始實施拐騙、拐賣兒童犯罪,“漏罪”顯示其單獨或伙同王某瓊、胡某雄曾在湖南省、湖北省、四川省等地偷盜未滿六周歲的幼兒共計11人,販賣至廣東省。其中,王某文參與拐賣兒童11人,非法獲利19.9萬元。
“但王浩文始終沒有承認川川是他拐賣的。”“雷公”說。
兒子找回快3年
情感修復還在進行
法院生效裁判認為,王某文偷盜幼兒11人予以出賣,致被害人親屬遭受巨大的精神打擊且為尋親蒙受巨額經濟損失,犯罪性質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王某文到案后對多數罪行拒不如實供述,不配合偵查機關查找被拐兒童,無悔罪表現。
據此,法院對王某文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與前罪判處的刑罰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王某文已被依法核準并執行死刑。
“得知王浩文已經被執行死刑,哽在心里20多年的意難平松解了。”說完這句話,“雷公”緊接著補充,“松了一半”。
他告訴記者,松掉的一半,是人販子王浩文受到應有的懲罰,“而松不掉的那一半,是給家庭帶來的傷害和情感修復還在進行。”
兒子找回快3年了,但和親生家庭相處的時間并不多。在尋子圈從不避諱談任何問題的“雷公”,提及兒子總是充滿感慨:“感情是要在朝夕相處的過程中才能逐漸建立起來的。”
“雷公”說,對兒子而言,一邊是血濃于水的原生家庭,一邊是養育他的家庭,他不愿意兒子為難,只希望“兒子越來越好”。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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