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李榮浩那首火遍全網的《李白》嗎?去年單依純在《歌手》上改編玩梗,“我本是輔助今晚來打野”刷爆朋友圈,全網都在嗨。可最近這歌居然鬧出了大動靜——李榮浩直接四連質問,演唱會緊急退票,最后連人民日報都下場說話了!這到底是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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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浩的火可不是瞎來的。去年單依純改編《李白》時,他居然沒吭聲,還說自己一直用“最最積極正面的夸獎”介紹單依純,網上調侃他的話也沒回一句。可這次不一樣,是單依純演唱會唱了他的歌,而且授權都被明確拒絕了還照唱!
他直接發了四連問,“請問你用什么立場、什么權利、什么角度、什么心態演唱?”語氣硬得很,一點余地都不留。后來才知道,這事兒在他心里壓了挺久——之前綜藝翻唱是娛樂性質,沒較真,但演唱會是商業演出,涉及門票收入和版權費用,性質完全不同,而且這次是明確拒絕授權還硬來,換誰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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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號下午單依純發了道歉聲明,說自己當時在彩排,知道情況后第一時間道歉,還說作為創作者理解李老師的心情。可這道歉沒完全平息爭議,李榮浩后來補回應,說“不要賠償,不需要錢”,要是為了錢早就授權了——這話直接點破,根本不是錢的事,是規矩的問題!
當天晚上單依純深圳第二場演唱會,細心的人發現歌單變了!前一天唱了《李白》,第二天唱完《我表示理解》就換成了自己的《向日葵朝著夜》。可換歌歸換歌,3月28號那場已經侵權了,這事兒抹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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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號人民日報下場了,這才是關鍵!人家沒幫誰說話,直接把問題擺開:這是法律問題,不是審美問題!翻唱不是想唱就唱,版權紅線碰不得。很多人之前糾結“改得好不好聽”“表演浮夸不浮夸”,但人民日報明確說,好聽難聽是主觀感受,侵權是客觀事實,不管唱得多好,沒授權的商業演唱就是違規!
人民日報還點出了行業里的僥幸心理——很多人覺得打個招呼、事后道歉就行,“法不責眾”的想法害死人。李榮浩這一維權,還推倒了多米諾骨牌,好幾個音樂人都站出來說自己被侵權的經歷,LBI利比還曝光了“先侵權后授權”的潛規則,原來單依純這事兒不是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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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說,演唱會翻唱得獲得詞曲著作權人的表演權授權,這是《著作權法》明確規定的。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的趙虎律師解釋,侵權后果包括停止侵權、賠償損失,嚴重的還會被行政處罰,違法經營額五萬以上的,罰一倍到五倍!單依純那邊不僅要面對輿論壓力,還有潛在的法律責任呢。
李榮浩還有個特殊情況:《李白》這首歌從詞曲創作到編曲制作,全是他一個人弄的,他有完整的著作權,不需要和別人協商,自己就能決定授權不授權。所以他拒絕得特別干脆,維權也硬氣。
最后單依純道歉,李榮浩說不再追究,但事兒沒結束。人民日報那句話說得好:“舞臺再大,規則不能忘;藝術再自由,版權底線碰不得。”這話不僅說給單依純,更是說給整個行業聽的——現在很多年輕歌手出道多年沒代表作,演唱會靠翻唱撐場面,創作空心化嚴重;而且授權機制也不透明,音著協雖然管授權,但權利人明確拒絕的話就走不通,單依純團隊明知被拒還唱,根本是主觀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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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浩說過,要是為了錢早就授權了,他要的是“先授權后表演”的底線不被突破。這公道他等到了,但行業的公道,還得靠更多人維護——翻唱不是問題,問題是怎么翻唱;授權流程得更透明,違規代價得更高,原創者的心血得被真正尊重。
參考資料:人民日報《翻唱不是“想唱就能唱”,版權紅線不容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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