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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妨做一個假設。
假設有一家名為北方甄選的公司,老板前期投入大量資金搭建平臺,整合供應鏈、打造直播團隊、投放流量、購置設備、運營管理。這些在馬克思剩余價值理論中,都被歸為無法創造新價值的不變資本 C;唯有活勞動才能創造價值,也就是可變資本 V。從形式上看,公司的收益來自直播間,來自頭部主播的個人勞動 —— 他的直播表達、原創文案、個人口碑與專業能力。至于老板和所有資本投入,在《德法年鑒》的撰稿人看來,對 “剩余價值” 的貢獻都是 0,而且是永恒的 0。無論追加多少,一萬億、一萬萬億,依然是 0。
假定,這位主播一年為公司創造了三億的純利潤,可公司最終只支付給他一億的收入。按照剩余價值理論的算法,剩下的兩億,就是老板無償占有的剩余價值,是對主播殘酷的、赤裸裸的、血淋淋的剝削。主播賺得越多,被剝削的程度就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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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一個考驗人性的問題擺在眼前:
如果你就是這位主播,是拒絕 “剝削”,還是接受這份看似被剝削的合約?
問題是,到哪去找這樣一份 “剝削合同”。
沒有老板前期的資本投入,沒有平臺的流量扶持,沒有供應鏈的支撐,沒有團隊的配合,僅憑主播個人,根本無法創造出三億的利潤。價值從來不是單一勞動的產物,而是資本、管理、技術、個人能力、團隊協作等多方要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所謂的 “剩余價值”,不過是商業合作中的收益分配。將分配的不均衡涂抹上 “剝削” 的油彩,只是為了實現一個烏托邦理想 —— 一個從來沒有建立過、也永遠建立不起來的理想。因為剩余價值開出的藥方,并非經濟原生的分配法則,它必須通過 “打碎世界” 的暴力方式去建立,這本身就是悖論:它不是經濟法則,而是服務于新權威的政治專政。
更具諷刺的是,這位 “被剝削” 的主播,只要愿意,隨時能從被剝削者轉變為剝削者,自己雇傭員工、投入資本,成為理論中 “占有剩余價值” 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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