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思益事件并沒有因為明星頂級網紅的道歉賠款,得到媒體與網友的寬容!
近日,《新京報》《觀察者網》《新浪財經》等多家官媒,罕見集體發文,要求對售假的網紅與明星進行追責!
還有網友為小楊哥打抱不平!
同樣帶貨售假,小楊哥慘遭封殺,而某頂級網紅為何安然無恙?
![]()
這恐怕是最近輿論場上最刺眼的一問。當某頂級網紅直播間賣出超千萬的“澳洲優思益”被央視扒曝光,人們才驚覺,那些溫文爾雅的文化故事,可能只是精心編織的騙局。
4月1日,央視新聞毫不留情地撕開了“澳洲優思益”的華麗偽裝。什么澳洲血統、國際大獎、專家背書,全是編的!那個聽起來高大上的墨爾本注冊地址,實地一看,竟然是家汽車維修廠。這可真是絕妙的諷刺——一個修車的地方,居然“生產”出風靡中國的保健品。
![]()
更讓人心寒的是,這個全鏈條造假的品牌,在很多明星直播間賣得風生水起。有的竟然銷售額超千萬啊!多少消費者是沖著頂級網紅“知識付費”的信任,掏空了錢包?如今看來,這份信任,似乎有些錯付了。
《觀察者網》直接質問頂級網紅:你曾親口說過,每月要花近百萬做產品檢測,還要派員工實地考察工廠。這番話曾經為他贏得了多少贊譽——“這才是負責任的帶貨”“文化人就是不一樣”。
![]()
可現在呢?面對央視曝光的造假實錘,這些承諾顯得多么蒼白無力。如果真去考察了,怎么會連生產地址是修車廠都發現不了?如果真嚴格檢測了,怎么會讓一個“假洋品牌”登上自己的直播間?這已經不是簡單的失誤了!
《新京報》《觀察者網》《新浪財經》等官媒能集體發聲,這已經不是普通的輿論監督,而是一種罕見的集體批評。為什么?因為頂級網紅不是一般的主播,他賣的不是簡單的商品,他賣的是“知識”、是“文化”、是“價值觀”。
當一個人把自己包裝成清流,用文化人的光環賺取溢價時,他就必須接受更嚴格的審視。公眾可以容忍商人逐利,但難以接受“文化代言人”造假。這種“人設”與行為的巨大反差,正是輿論怒火的核心燃料。
![]()
當然,網友的質問一針見血:當初小楊哥帶貨假貨,平臺重拳出擊,封殺沒商量。怎么輪到一些人,就只是“自行賠付”“全額退款”了事?難道處罰還要看人下菜碟?這種“同錯不同罰”的觀感,正在嚴重消耗平臺的公信力。
更讓人玩味的是處理方式。小楊哥當初是平臺直接出手,而這次這些明星網紅現在看來安然無恙!
我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寫得明明白白:銷售偽劣產品,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千萬銷售額,已經遠遠超過了這個門檻。這不是簡單的民事糾紛,不是道個歉、退個款就能了事的。如果查實屬于“明知是假貨而銷售”,那就涉嫌刑事犯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會因為你是“文化主播”就有豁免權。
![]()
社交媒體上,兩種聲音激烈碰撞。一方痛斥某頂級網紅是“精致的利己主義者”,用文化外衣包裝商業行為,出事后再用情懷公關。另一方則認為,至少他愿意自掏腰包退款,比那些裝死的主播強多了。
但問題的核心不在于退款與否,而在于為何會讓假貨上架?品控流程形同虛設,當初的考察承諾淪為笑談。如果這次沒有央視曝光,是不是這個“修車廠出品”的保健品,還會繼續打著澳洲旗號,在直播間大賣特賣?
這次明星網紅集體翻車,暴露出直播行業一個深刻悖論:越是依賴“人設”賺錢的主播,一旦“人設崩塌”,摔得就越慘。消費者為“情懷”和“信任”支付的溢價,本質上是一種情感投資。當這種投資被證明是基于謊言時,反噬的力量是毀滅性的。
這給所有主播敲響了警鐘:你可以打造人設,但產品必須真實;你可以講述故事,但質量必須過硬。否則,再華麗的文化外衣,也遮不住假貨的丑陋。
筆者認為,優思益事件對消費者的教育意義深遠,或許會促使消費者意識集體覺醒。
![]()
人們以后不再盲目崇拜“網紅”“大V”,開始用審慎的眼光看待直播間的每一句承諾。這是好事——健康的消費市場,不應該建立在個人崇拜之上,而應該建立在產品質量和真實信息之上。
那些收到退款的人,真的贏了嗎?
他們浪費的時間、消耗的信任、乃至可能耽誤的健康,又該如何計算?賠償可以退回金錢,但退不回被辜負的信任。
多家官媒集體下場痛批明星網紅,有網友為小楊哥打抱不平,認為應該嚴格處理涉事明星網紅:大家對此怎么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