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央廣電總臺中國之聲
當前,互聯網已深度融入我們的生活。當親人去世,留下的不僅是親情與回憶,還有龐大的數字遺產:微信與支付寶余額、游戲賬號、自媒體賬號、數字藏品以及聊天記錄、云相冊等。
那么,這些承載著財產價值和情感記憶的數字資產該如何繼承?
數字遺產繼承存在哪些難點?
據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中華遺囑庫項目發布的2025年度《中華遺囑庫白皮書》,“00后”馮先生為回饋姐姐照料,在遺囑中將全部工資存款及使用7年的游戲賬戶作為數字遺產進行分配。這一案例打破了“遺囑是老年人專屬”的固有認知。
但在操作層面,數字遺產繼承面臨不少難題。
估值難
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中華遺囑庫項目辦主任陳凱表示:“很多人不會對家人提起平臺賬戶、游戲裝備等,人一走這些遺產就‘沉睡’了。就算家人知道其有虛擬財產,但要有判決書或繼承權公證書才能查詢,要拿到這些文件又得先知道賬戶里有多少財產,于是成了死循環。”
最近有媒體報道,上海35歲的陳先生突然離世,親屬如何繼承其名下106級的游戲賬號成了難題,因為陳先生生前并未留下賬號和密碼。
陳凱提到,數字遺產估值如何計算也是無法明確的難題。“數字資產的價值怎么算?在家人之間怎么分割?到底要交多少稅?目前相關法律規定尚不完善。”
平臺規則限制
記者注意到,多個主流社交平臺在相關協議中明確約定,“賬號所有權歸平臺所有,用戶僅享有使用權,禁止轉讓、繼承”,有的平臺還在協議中寫明“用戶離世后,賬號將由平臺直接收回”。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熊丙萬表示,在司法實踐中,平臺的格式條款與逝者親屬的情感需求往往存在一定沖突。“平臺跟用戶約定虛擬財產不得繼承,但繼承人又提出繼承主張。目前法律和司法解釋都沒有明確的規則,在實踐中不同法院的處理也不一樣。”
某主流網絡平臺法律事務負責人則表示,平臺協議中關于賬號管理和使用資格的約定,核心是保障實名合規、隱私安全和平臺秩序。對于用戶離世后的賬號問題,平臺更穩妥的做法是分類處理、審慎處理,既保護合法權益,也守住第三方隱私和平臺安全的底線。
法律法規不完善
也有法律人士表示,近年來,數字遺產相關訴訟增長速度很快,大量案件因法律空白與技術壁壘久拖不決或無法執行。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占領表示,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雖對數據和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作出規定,但僅為宣示性保護,缺乏具體操作規范。
技術障礙
趙占領還表示,網絡虛擬財產在作為遺產被繼承時,還涉及一系列的技術障礙,比如有些平臺登錄時需要通過短信驗證碼,甚至需要人臉識別驗證。
若逝者賬號長期不使用,就可能被平臺限制登錄。由于平臺有賬號安全保護的規則限制,后續即便是親屬也難以輕易登錄。
倫理難題
在倫理層面,數字遺產繼承也要面臨情感和隱私的“沖突”。
趙占領說,有些情況下,數字遺產涉及逝者或第三方的隱私,特別是聊天記錄。“這種情況下能不能繼承,如何設定合理的范圍去繼承,在操作層面會面臨一系列的法律技術甚至倫理的障礙。”
熊丙萬認為,虛擬財產有沒有可繼承性,不能一概而論,要綜合做出判斷。熊丙萬建議對虛擬財產做一些類型區分,有針對性地去處理虛擬財產的屬性和可繼承性的問題:
一類是生產經營類的虛擬財產,比如網店直播賬號,應當保障和承認它們的財產性權利。
第二類是社交類財產,有些平臺可能會讓當事人在注冊的時候做出選擇,如果當事人做出選擇的應當尊重當事人意愿。當事人事先沒有做出明確選擇或者沒有機會做選擇,則要去推定被繼承人的遺愿。
數字遺產繼承難題如何破解?
202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案由規定》中增加了“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糾紛”案由,為相關案件審理提供了司法依據。熊丙萬透露,有關部門正在醞釀出臺相關司法解釋,對數字遺產繼承在司法實踐中面臨的問題進行規范。
中國互聯網協會法工委副秘書長胡鋼建議,各地可先行探索出臺框架性規范與可操作指引,構建分類繼承制度,明確數字遺產繼承程序,隨后依據技術迭代與司法實踐評估、滾動修訂:
立法層面,細化數字財產認定標準,確立財產性權益可繼承,人格性權益受限訪問的權利類型化規則;
在司法層面,貫徹最小必要的披露原則,以平衡逝者隱私與繼承人情感需求;
在行業層面,全面反思平臺用戶協議對賬號所有權歸平臺的約定,推動平臺建立遺產聯系人機制,以實現技術治理與法律規制的有效銜接。
趙占領則建議,網絡平臺應通過技術手段,開發出數字遺產開關的功能,允許用戶在生前自主選擇自己的數字遺產將來是刪除還是可被繼承,亦或轉為紀念賬戶。
陳凱建議,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對于虛擬財產要提早安排。“可以列個清單,把重要的賬戶密碼用安全的方式記錄下來。同時,遺囑里面要明確,自己的遺囑執行人或繼承人有權去處理數字資產,給家人一把合法的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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