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優化采購方式、簡化支付流程、科學設置限額……由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修訂的《廣州市購買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6年4月9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辦法》推出一系列舉措進一步鼓勵社會資本參與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與此同時,廣州還將嚴把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關,嚴禁“無效回收”行為。
十年探索,社會化模式再升級
低值可回收物,是指《廣州市低值可回收物目錄》中規定的固體廢物,因其回收利潤較低,往往難以單純依靠市場機制自發流轉。早在2015年,廣州便出臺了試行辦法,率先探索購買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服務的社會化模式。 “近十年的實踐證明,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是破解低值可回收物‘回收難、處理難’的有效路徑。”市城管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適應國家及省、市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的新要求,結合新的政府采購規定,市城管部門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對原有政策進行了全面修訂升級。 新《辦法》明確適用于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云、花都、番禺七區,黃埔、南沙、從化、增城四區可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四大新舉措讓資金使用更高效透明
在2021年4月開始實施的舊版辦法中,是由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服務承接企業名錄庫,各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從名錄庫中通過比選擇優的方式選擇企業進行購買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服務。新《辦法》對此進行了改變,改由市、區城管部門通過聯合開展政府采購的方式選擇服務方,通過聯合集采降成本。這一舉措不僅優化了采購主體,更有利于形成規模效應,節約財政資金,降低行政成本,提升采購的公平性與透明度。
新《辦法》在支付層面也改為直撥快付的方式,緩解回收企業的資金流轉壓力。據了解,2021年4月起,低值可回收物購買服務費用由市、區兩級財政按7:3的比例分擔。舊版辦法中,區負責的30%處理服務費納入市區財政結算事項,由區財政上解給市財政。新《辦法》簡化了支付流程,企業每季度申報審核后,市、區財政將直接按比例將款項撥付給服務方,讓惠企資金直達快享。
在科學定價防虛高方面,新《辦法》在服務單價上設置了“天花板”——明確購買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服務單價,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全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年度單價。
總額控制方面,新《辦法》更是首次引入限額管理機制,規定全市購買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服務費實行總額控制,不超過上年度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費的2%,有效強化預算約束,規范資金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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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埔區聯和街低值可回收物智能回收點
嚴查作假,呼吁公眾參與監督
據了解,即日起實施的《辦法》對參與采購的市場主體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強調其必須具備良好的商業信譽、健全的財務制度及履約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 針對可能出現的違規行為,《辦法》劃出了紅線:服務方若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或無正當理由拒簽、擅自轉包合同,甚至弄虛作假的,將面臨相關法律法規的嚴厲處罰;涉嫌違法的,將依法移交有關部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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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舊玻璃回收處理分揀現場
“我們不僅要看賬本,更要看去向。”市城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回收處理后的低值可回收物必須真正進入利用環節。如果發現回收物轉了一圈又重新流回生活垃圾處理環節,這種“無效回收”將受到重罰。 同時,城管部門呼吁廣大市民共同參與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如發現回收處理服務經營者存在違反政府采購、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規定的行為,均可通過撥打12345政府服務熱線或向城管部門投訴舉報。
采寫:新快報記者李佳文 通訊員成廣聚 吳鏑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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