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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馮XX為被告公司工作六年,簽“勞務合同”卻未簽正式合同、未繳社保。仲裁委駁回其確認勞動關系申請。李佳瑩律師接受委托,緊扣認定標準舉證論證,成功讓法院確認雙方六年多的事實勞動關系。
"“勞務合同”背后的勞動關系之爭
2018年9月起,馮XX長期為哈爾濱某經(jīng)貿(mào)有限責任公司提供勞動,工作內(nèi)容涵蓋商品銷售等。工作期間,公司與馮XX數(shù)次簽訂“勞務合同”,卻未簽正式勞動合同,也未繳納社保。2024年10月底合作結束,馮XX申請確認勞動關系被仲裁委駁回,遂委托李佳瑩律師訴至法院。被告公司辯稱“勞務合同”不具人身隸屬性,且馮XX請假中斷工作,否認用人單位責任。
律師出擊:實質(zhì)重于形式
李佳瑩律師接受委托后全面研判案件。她深知關鍵在于穿透“勞務合同”,論證勞動關系成立。訴訟中,她指出協(xié)議雖名為“勞務合同”,但內(nèi)容涵蓋工作內(nèi)容、合同期限等勞動合同必備條款,證明雙方真實合意是建立勞動關系,“勞務合同”只是公司逃避義務的手段。
構建證據(jù)鏈,駁斥對方抗辯
李佳瑩律師指導馮XX整理銀行工資流水、微信工作聊天記錄等證據(jù),形成完整證據(jù)鏈,證明馮XX長期接受公司管理,從事有報酬勞動,符合勞動關系核心特征。針對公司“請假導致關系中斷”的抗辯,她指出短期請假是正常現(xiàn)象,不導致勞動關系中斷,公司員工支付報酬、審批請假的行為證明了管理關系存在。
勝訴:維護勞動者正當權益
哈爾濱市南崗區(qū)人民法院完全采納李佳瑩律師的代理意見,認定“勞務合同”實質(zhì)是勞動合同,結合相關證據(jù)確認雙方自2018年9月1日至2024年10月30日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此案勝訴,揭穿了用人單位的企圖,為馮XX后續(xù)維權奠定基礎,詮釋了“實質(zhì)審查”原則對維護勞動者權益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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