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作品的語言比較特殊,不同于人們平常說的大白話,總是顯得文縐縐的。即便有的文學作品語言明白如話,也并不是人們說的大白話,而是經過作家刻意加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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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文學作品流傳上千年,本身就沒有好好說話。不管是古代的詩詞,還是散文,都沒有好好說話。文人士大夫有知識,有文化,可以寫詩作文。當然不能用大白話來寫,而是要依照文體格式來寫,依照文體語言來寫。詩詞本身就沒有好好說話,有一定的格式和韻律要求。無論寫詩還是作詞,都需要作者符合這樣的要求,不然就會寫成散文。古代書生寫詩作文,一定要按照文體要求來。他們從小就學習知識和文化,尤其要學習詩詞和散文的寫法。他們不僅會閱讀大量的詩詞和散文,而且會仿照這樣的文章來寫。學習的時候,他們會搖頭晃腦地讀,認為“讀書百遍,其義自見”,“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作詩也會吟。”讀書多了,自然就會寫作了,而這種寫作是一種潛移默化的影響,尤其是在語言方面,總是會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讀者會不自覺地模仿作者的文筆,模仿作者的語言風格,模仿多了,就形成了內在的語言結構,也就形成了自己的語言邏輯,和作者的結構有很多的不同,甚至有所創新。古人很重視詩詞文章,認為這些東西是家國大事,是可以興邦的,而平時說的大白話只是街談巷語,并不足以寫入文章。官員要給皇帝提意見,就可以寫成奏章,而奏章又成為一種特定的文體格式,必須要用文縐縐的語言,用了大白話,就是對皇帝的不尊敬,叫做欺君之罪。
古代的書生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來寫詩作文,一旦寫起來,就要用文縐縐的語言。詩詞本身就沒讓人好好說話,即便有的詩寫的像打油詩,明白如話,也是經過作者加工的,并不是人們平時說話的語言。也就是說,寫作的語言和人們平時的口語是不一樣的,是書面語的表達形式。倘若把書面語弄得和口語差不多,讓人一看就懂,當然是好的,有利于文章的流行,但這樣的語言并不是口語。不管是李白的“床前明月光”,還是白居易的“離離原上草”,都淺顯易懂,有點口語化的意思,但完全不是口語。李白是天才型的詩人,寫詩講究靈感,總是喝醉了酒作詩,寫出來就可以發表了。他的詩有很多口語化的東西,但并不能等同于口語。他寫《贈汪倫》:“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倫送我情。”似乎是口語,但細品之下,又不是口語。他寫:“故人西辭黃鶴樓,煙花三月下揚州。”無論是韻律還是內容,都不能等同于口語,但寫得平淡自然,仿佛天籟。或者說這種詩句就是天才型詩人寫的,是捕捉靈感的一剎那形成的詩句。讀者一讀就覺得朗朗上口,覺得理解了意思,感覺這樣的詩明白如話,但這樣的詩并不是正常的語言,而是詩的語言,甚至有很大的跳躍性。陶淵明寫詩:“久在樊籠里,復得返自然。”尤其是“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寫得平淡自然,就像口語一樣,但完全不是口語,因為口語入詩,會很俗氣。當然并不是說口語完全不能入詩,而是詩人采用一定的口語入詩,往往起到通俗易懂的效果,也能直指人心,前提是用得好,而不是用得泛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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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寫散文,更講究文氣,要做到文氣沛然,而不能有任何滯礙。無論是韓愈的散文,還是柳宗元的散文,無論是歐陽修的散文,還是蘇軾的散文,都中規中矩,有時候能出現一點天才的意思,但并不能肆意妄為,不能隨便亂寫。因為他們寫出來之后要發表,要很多人看到,一旦被人挑刺兒,就很可能因此而下獄。韓愈因為一篇《諫迎佛骨表》被貶官,蘇軾因為“烏臺詩案”被治罪,說明他們寫的詩文總是被人審核,要被人挑刺兒。其實自秦代開始,就有了書報審查制度,一直到現在都有。文人士大夫寫詩作文,總是要歌功頌德,要寫個人的小情緒,要寫個人對周圍事物的感受,但并不敢放開筆觸亂寫。尤其要懂得當朝的意識形態,或者說懂得皇帝宣傳什么,不然就犯了忤逆之罪,甚至被治罪。他們用的語言一般具有一定的個性,雖然剛開始學寫作的時候,語言不成熟,甚至總是顛三倒四,邏輯也不清楚,但隨著寫作的深入,他們的語言會逐漸成熟起來,會吸收前人語言的優點,進而豐富自己,形成獨特的語言邏輯。有人寫詩作文中規中矩,沒有太多的發揮,讓人挑不出毛病,但又沒有提出什么新鮮的觀點。有人寫詩作文如大江大河,滔滔滾滾,泥沙俱下。韓愈寫詩作文,講究奇絕,講究文以載道;蘇軾寫詩作文,如大江大河,一瀉千里。
不管是中規中矩寫詩作文的,還是天才型的作者逞才使氣的,都會有效組織語言,讓語言變得和讀者親近,同時造成一種疏離感。就像布萊希特說的舞臺間離感一樣,作家的語言應該和讀者保持一定的距離,在讀者閱讀的過程中,逐漸適應這樣的語言,逐漸學習這樣的語言。倘若作者使用的語言和讀者的語言完全一致,那么讀者就沒必要看了。因為讀者也能用這樣的語言來寫作,沒必要看作家的作品。作家的語言一般比較高級,或者說經過作家錘煉,無論寫詩作詞,還是寫文章,都有特定的結構特色,而不是胡亂一寫就算完事。凡是粗通文墨的人都會寫作,只不過水平有高有低。有人還處在中學生水平,有人處在大學生水平,有人處在寫手水平,有人處在專業作家的水平。不管什么樣的水平,只要寫作,就會用文縐縐的語言,不會完全用口語。雖然寫作的過程中會插入一些口語,但寫作的語言并不等于口語。趙樹理的小說和老舍的小說有口語化傾向,讓人看著通俗易懂,實際上也不完全等同于口語,里面有一些文縐縐的成分,而且他們都是編寫故事的高手,敘事學算是玩明白了。作家不同,寫出來的語言也不同,作品當然會展現不同的特色。倘若讀者要學習作家的語言,就要多讀文學作品,多讀幾個作家的作品,喜歡哪個作家,就模仿哪個作家,而且不要模仿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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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讀者長期模仿幾個作家的語言,長期寫下去,就會有所創新,形成自己獨特的文學語言,也就可以寫成文學作品了。文學作品的語言就是這樣,看似通俗易懂,或者看似高深莫測,不太懂,但總是能夠符合讀者的需求,也總是委婉敘事,巧妙地剖析事理,讓讀者領悟到真相。要想搞文學創作,就一定要用文學的語言,當然可以插入口語,但一定要形成自己獨特的語言結構,形成自己的語言特色,還要有發現真理和啟迪人的作用。不然只是流于文字炫技,怎么說都不是優秀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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