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上一篇文章在論述寶釵的管家能力時,提到了寶釵“小惠全大體”一節。
這一節其實歷來爭議還挺大的,寶釵的一句“我替你們想出這個額外的進益來”,引來了許多謾罵的聲音。包產到戶的創意,明明是探春的主意,寶釵這里提到“進益的法子”時,卻說是她自己給大家想出來的。
其時探春、平兒等知情人士都在一旁,寶釵這句“搶功”的話引起婆子們歡聲雷動,曹公卻并沒有寫探春等人的反應。讀者讀至此不由得替探春難過、又恨罵想要“收買人心”的寶釵,說她這是為了將來當寶二奶奶做努力。
可是,為何寶釵敢于當眾“搶功”?平兒探春等人又為何對她的這些言論不置一詞?
本文就來系統梳理一下大觀園包產到戶、寶釵“搶功”的始末。
首先,整個包產到戶政策的理論指導和前提,即“從那日我才知道,一個破荷葉,一根枯草根子,都是值錢的”,名義上雖然是探春發現并提出的,但實際上則相當于是公理。
大觀園中的花果草木值錢,可以收集起來賣掉,這件事在探春看來是新鮮的,這是因為她素來是未經世事的千金小姐,對于市場和商業等方面并不熟悉,但在座的幾位與會者可都不是未經世事的千金小姐。
因此,在場的人當中,沒有一個人對探春的想法表示驚詫或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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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兒一心想要在輔佐探春的同時不讓鳳姐丟人,探春一提出此事,她就心念電轉,開始找詞為鳳姐“沒有想到此事”而開脫;李紈只管自己的利益,此刻正是探春鋒芒畢露之時,她也沒有什么說法;寶釵是第一個直接回應探春想法的人,她認為探春的想法“真真是膏梁紈袴之談”——顯然,大觀園的一草一木都值錢這件事,寶釵也早就知道,并且認為讀過《不自棄文》的探春理論上也應該知道。
因此,與其說探春創新性地提出了“用大觀園的作物賺錢”這個概念,不如說賈府的經濟危機已經到了一定程度,不得不在家中搜羅這些小錢來省,而探春只是這個“搜羅小錢”想法的提出者和代言人。
盡管大觀園當中有利可圖這件事人所共知,但“如何在大觀園中搞錢”,這整套政策的落地,確實都是探春的主意。
收集大觀園內值錢的東西以獲利,這個想法雖然簡單,但繞不過去的一個問題就是賈府的“體統”。
為了不失體統、不小器,探春放棄了“出脫生發銀子”(意思應該是將園子外包出去運營)這個最直接最便利的做法,而是準備從園中本來服侍的人員當中抽調一些,將園中的作物包給她們處理。
這樣,人類早期包產到戶的政策就誕生了:某人管某處,按四季除家中定例用多少外,余者任憑你們采取了去取利,年終算賬。
探春所言,“如今這園子里是我的新創”,就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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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探春這個政策雖然從事務角度已經將事情安排妥帖,但經濟問題她卻幾乎沒有想過。
李紈向婆子們明示政策時,首次提到“年終算賬”這個概念,而探春馬上說自己想起來,希望能年終歸賬時歸到里頭來,可見她很可能是因為李紈提到算賬,才開始第一次考慮分配利益這個問題。
如果按照傳統的歸賬方式,年終時大家應當把收成歸攏起來,計算盈利所得,然后向外頭賬房歸賬。這樣一來,不免使得賬房又要抽成,白白丟失大量的得利。
探春想到這一層,認為應該把賬歸到里面來,應該指的是直接把得利交給鳳姐來管轄,這樣可以避免賬房處的盤剝(雖然不知道鳳姐這邊是不是有可能也要吃些回扣)。
上一篇文章中已經提到,此處探春現場想出來的主意具有一定的不合理性。首要問題是婆子們內部分利不均,未攬事不得賺油水的婆子們容易滋生不滿;另外就是大觀園內除了新增的進賬以外,本來也需要花錢,銀錢進出的次數一多,仍然容易產生貪污情況。
因此,寶釵為這個政策打上的補丁就是,將園內的花銷任務分攤給各位攬了事情的仆婦,讓她們來負責這些采購任務,通過以物易物的方式間接儉省府內的銀錢花銷。
同時,她也一下子就算出來,即便婆子們負責了頭油脂粉等項目的采購,她們的一年所得仍然剩下不少。這樣,她決定將這些剩下的錢分送給其他沒有攬事的婆子,讓她們“穩坐吃三注”,獲得大觀園這個企業的分紅。
以上分別從理論前提、具體執行、財務問題這三個方面總結了大觀園包產到戶這個政策的幾個部分。其中,理論前提是人所共知的,具體執行方案是探春提出的,而財務問題則是寶釵來統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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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清楚整個政策的幾個部分,我們就可以反過來看看寶釵“搶功”的這句話了。
寶釵在說出這句“我替你們想出這個額外的進益來”的話時,前面還苦口婆心地講了很長一段話,中心想法就是希望這些多出來的錢可以作為婆子們的養廉銀存在。
這一整段內容都是在勸說婆子們拿了這些分紅以后好好在園內干,并沒有一句話提及前述的包產到戶的具體事務。
因此,寶釵所說的“進益”僅僅指經濟分配上的內容。
而根據前面的分析,經濟分配的策略完全是寶釵一力想出的,她完全沒有搶探春的任何功勞。
另外一個大家可能很少注意的細節就是,大觀園包產到戶的整個政策制定過程中,有一大半時間園中的婆子們都是在場的,四人的討論實際上是非常公開透明的。
從最開始,四人領導小組一致同意實施包產到戶政策開始,她們就已經將園中的婆子們都傳來了,這之后,只有討論生產任務的具體人選時,曹公是以請大夫為由把婆子們調開了。其余大部分時間,婆子們都是處于旁聽幾位領導討論的狀態。
所以,探春說出“這園子是我的新創”時,婆子們全部都是在場的,她們明明白白聽到了“整個包產到戶的政策都是探春想出來的”這件事,不可能將其歸功于寶釵。
而且寶釵在此前的政策宣讀過程中,都竭力保持沉默,反倒是幾乎沒提出什么有效觀點的李紈,負責了一部分向婆子傳達政策的任務。
由以上兩點,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所謂“寶釵搶探春的功”這個觀點,是完全子虛烏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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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寶釵說完這些話以后,平兒、探春、李紈這三個全程參會并且知情的人都沒有任何異常的舉動和反應,也就并不奇怪了。寶釵的話完全是正確而且合情合理的,她們又怎么會有任何異議呢?
那么,讀者為何會有“寶釵搶功”的這個印象呢?我認為除了部分讀者處心積慮戴著有色眼鏡去看寶釵以外,客觀原因很可能是因為,婆子們確實對寶釵的這番話歡聲鼎沸,說明寶釵的“小惠”確實使她收獲了婆子們的人心。
經過寶釵的這個安排,攬事的婆子們從要被賬房盤剝或者與鳳姐算賬,變成了每年不過拿出一些錢來分給大家;未有生產任務的婆子們,也得以“穩坐吃三注”,每年躺著就能獲得一筆年終獎。
這種天上掉餡餅的事,換了誰也得歡聲鼎沸。
不過我們還有下一個問題,這個餡餅是從哪里來的?既然婆子們獲利了,自然也有人失去了利益。那么,是誰為寶釵的這個“小惠”買單了呢?
答案是賬房的那些外面的人。
按照傳統的“歸賬到外頭”的模式,得利大約是每年四百兩銀子,這是探春取賴大家花園獲利的兩倍來簡單估算的結果。
而寶釵最終敲定的這個“小惠全大體”的模式,每年的得利居然也是四百兩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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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子們撿了這么大的便宜,為什么賈府最終的進賬卻沒有變呢?關竅正在探春之前提到過的“這一年間管什么的,主子有一全分,他們就得半分”。
本來如果嚴苛盤剝,大觀園內的產值本來是可以達到六百兩左右的(寶釵后文曾提到“縱再省上二三百銀子,失了大體統也不像”,即是說可以通過嚴格限制攬事婆子們的獲利來再榨到二三百兩銀子)。根據賬房的舊例,這六百兩銀子應該要被他們貪掉二百兩,因此賈府官中只能得錢四百兩。
同樣是二百兩銀子,既然因為賈府的“體統”而不能盤剝太過,便只好放掉。通過寶釵的方式補貼給園中的嬤嬤們,所得的輿論效果會比拿給外面的賬房好很多,皆因前者是意外之喜,自然能夠獲得歡聲雷動的效果,而后者不過是舊例,給了他們恐怕連個響也沒有。
寶釵此舉,相對于傳統的歸賬模式而言,并沒有增加賈府內的經濟收入,同時也具有一些管理上的隱患(這一點已在上一篇文章中有論述),但不可否認,在輿論和人心層面,這項政策確實取得了較好的積極效果。
寶釵的政策之所以能獲得“歡聲鼎沸”的效果,一方面是因為她有非常強的洞察力,敏銳地發現了包產到戶政策中的利益分配漏洞;另一方面則是她靈活的從權處事能力,想到了以節流代替開源的方式來巧妙繞開賬房的管轄,這才能夠從少掉的這一環“中間商”的手指縫里省下這些銀子,用以補貼給園中的婆子們。
寶釵的舉動的確收獲了人心。但這個成就,如果一定要說,也是寶釵靠自己的實力獲得的,而絕不是因為她搶了探春的什么功勞。
作者:泥娃娃,本文為少讀紅樓原創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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