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萬榮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備受關注的民間藝人網絡名譽權糾紛案。原告謝某某與被告趙某某在抖音直播間因口角升級而互相攻擊,最終對簿公堂。在承辦法官屈東芳的耐心調解下,雙方認識到自身錯誤,各自親筆書寫道歉聲明,最終以原告撤訴的方式,為這場糾紛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案情回顧:口角升級,“網絡互撕”引官司
原告謝某某與被告趙某某均系本地民間藝人。2025年8月19日,謝某某與他人連麥時,因互相評價外貌引發爭議,被告趙某某針對粉絲在直播間就此事評價謝某某“格局不大”,雙方由此產生矛盾。此后,事態逐步升級。雙方在直播間均發表了過激言論,且該言論在各自粉絲群體中傳播,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
2025年9月15日,謝某某以趙某某侵犯其名譽權為由,將趙某某訴至萬榮法院,要求趙某某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10萬元。
法官調解:厘清是非,促雙方反省
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詳細查閱了雙方提交的直播錄屏等證據,認為本案事實清楚:雙方均實施了侵害對方名譽權的行為。雙方的行為均超越了言論自由的邊界,違反了法律法規,理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鑒于本案系互有過錯的互相侵權,若簡單地判決結案,不僅無法真正化解矛盾,還可能激化雙方對立情緒。為此,承辦法官屈東芳將重點工作放在調解上,從情、理、法多角度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耐心疏導。法官明確指出,網絡空間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人在享有言論自由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尊重他人合法權益的義務。作為具有一定公眾影響力的民間藝人,更應帶頭遵守法律和公序良俗,為粉絲樹立良好榜樣。雙方在直播間互相攻擊的行為,既有損自身形象,也污染了網絡環境,于己于人于社會皆無益處。
案結事了:互相致歉,糾紛圓滿化解
在法官屈東芳的釋法明理和真誠感召下,謝某某與趙某某均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違法性和不當之處,情緒從對立轉向緩和。最終,雙方自愿達成和解協議:各自親筆書寫了一份道歉聲明,向對方表達誠摯歉意。原告謝某某隨后向法院提交撤訴申請,經審查,法院準予其撤回起訴,案件得到圓滿解決。
法官提醒本案承辦法官借此案提醒廣大網民:網絡空間是大家共同的精神家園,需要每一位參與者用心呵護。在發表網絡言論時,務必牢記法律底線,做到“三思而后言”;遇到矛盾糾紛,應當保持理性克制,通過合法途徑解決,切莫因一時沖動而口不擇言,既傷害他人,也讓自己陷入法律風險。特別是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公眾人物,更應當以身作則,積極傳播正能量,帶頭維護清朗網絡空間。讓我們攜手努力,讓網絡世界因文明而更美好,因理性而更和諧。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 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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