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表演是網絡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網絡表演經紀機構運營服務要求》《網絡表演團體直播運營管理要求》等多項標準近期陸續發布,推動行業規范化專業化發展。
經紀機構作為連接網絡平臺與主播的關鍵一環,其影響力日益增強。然而,部分機構運營服務不規范,出現了虛假宣傳、誘導消費、對簽約主播管理不力等現象。在此背景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網絡表演經紀機構運營服務要求》國家標準。此項標準由文化和旅游部提出,中國演出行業協會聯合業內制定,將于2月1日起正式實施。
針對行業痛點,標準設定了嚴格的防護底線,要求網絡表演經紀機構應建立專門的未成年人打賞識別與防護機制,主動提供打賞風險提示和消費管理指導;在用戶互動與消費環節,標準提出禁止虛假宣傳、數據造假、欺詐打賞等行為,強調須引導理性消費,杜絕暗示或鼓勵用戶通過借貸、透支等方式消費。
作為多人協同的演藝直播形式,“團播”正成為線上文化演出市場的重要增長點。為進一步加強行業自律、提升團播內容質量,中國演出行業協會近日發布《網絡表演團體直播運營管理要求》團體標準,明確團播運營主體的管理責任與操作規范。
標準對直播畫面、音質、設備、網絡環境等提出具體要求;強調服化道的專業性、安全性、適宜性與文化適配性;同時還對信息安全、未成年人保護、表演者身心健康等方面作出規范。
業界人士認為,網絡表演行業多項標準發布實施,有利于規范市場秩序,營造公開透明、清朗向上的網絡生態環境,保護從業人員合法權益和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推動文化新業態可持續發展。(來源:新華社)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