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司法觀點91,“掛空床”虛構醫療費用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的認定為詐騙罪。
1、馬良等詐騙案,最高人民法院懲處醫保騙保案例之三。
2、被告人馬良,男,33歲,民營醫院股東,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
3、馬良2015年4月作為實際投資人在嘉興南湖成立嘉城護理康復醫院(民營醫院),聘請郭萬靈任院長。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馬良、郭萬靈為獲取非法利益,以免費體檢、康復的名義,吸引持有醫保卡的老人到嘉城護理康復醫院進行簡單的體檢或者不經體檢后直接使用老人的醫保卡辦理住院手續,在老人不需要住院也實際上未住院的情況下,虛開、多開藥品、檢驗、護理等費用,騙取醫保基金115萬。
4、南湖區法院判決馬良詐騙罪10年,罰金15萬。
5、司法觀點,本案是民營醫院以“掛空床”的方式虛構醫藥費用,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的典型案例,馬良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結伙騙取國家醫保基金,主導犯罪行為的股東和參與合謀的實際執行者院長均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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