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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大居民朋友、各相關單位:
春季來臨、氣溫回升,松花湖水域進入春融解凍期,受晝夜溫差、水流涌動、積雪覆蓋等因素影響,湖區冰層厚度不均、結構脆弱,承載力無法通過肉眼準確判斷,極易引發冰面塌陷、墜冰溺水等安全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堅決防范涉冰安全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松花湖水域管理實際,現就禁止在松花湖水域冰面開展相關活動事項公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在松花湖冰面開展游玩、逗留、冬泳、滑冰、垂釣、捕魚等活動。
二、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在松花湖冰面實施取冰、破冰、鉆孔等危險作業行為。
三、禁止任何行人、車輛擅自在松花湖冰面通行。
四、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在松花湖冰面組織各類冰上聚集、娛樂、作業等活動。
五、吉林市松花湖管理局將聯合屬地政府及公安、應急等相關部門,全面加強松花湖水域冰面安全管控,壓實管理責任,加大巡查監管頻次,及時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對危險上冰通道實行封閉隔離,依法勸阻、制止各類違規上冰行為。
六、經過審批的冰面項目經營單位,嚴格按照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冰面承載力檢測報告開展相關活動,根據實際每日動態監測冰層厚度,制定詳細的應急處置預案,組建應急救援處置隊伍,加強巡邏防控,確保活動安全。
七、廣大家長須切實履行監護責任,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與日常監管,教育引導孩子遠離松花湖冰面,堅決杜絕私自上冰玩耍、嬉戲等危險行為,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八、如遇冰面安全突發事故,應第一時間撥打報警救援電話,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科學、規范的救援措施,嚴禁盲目施救,防止次生傷亡、擴大損失。
九、請廣大群眾切實提高安全防范意識,自覺遵守本公告規定。對違反本公告要求、拒不服從管理、不聽勸阻,進而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將依法追究相關當事人法律責任。
生命安全高于一切。讓我們共同增強安全意識,自覺遠離松花湖冰面危險區域,嚴防安全事故發生,攜手守護湖區安全,共建平安、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特此公告。
吉林市松花湖管理局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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