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呀,上海居然是2026年第一個調整樓市政策的一線城市。那么,其他三個一線城市什么時候會跟呢?我猜會在上半年陸續出臺,你覺得呢?
“滬七條”涉及非戶籍購房限制、公積金貸款以及個人住房房產稅政策,下面一起來看一看。
上海市《關于進一步優化調整本市房地產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
一、進一步調減住房限購政策
1、縮短非滬籍居民購買外環內住房所需繳納社保或個稅年限。
對非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購買外環內住房的,購房所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年限,調整為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1年及以上。
2、符合條件非滬籍居民可在外環內增購1套住房。
對在上海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3年及以上的非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在執行現有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可在外環內增購1套住房。
3、符合條件的持《上海市居住證》群體可在上海市購買住房。
對持《上海市居住證》滿5年及以上的非滬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在上海市限購1套住房,無需提供繳納社保或個稅證明。
二、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1、適度提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將繳存人家庭購買首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從160萬元提高至240萬元,疊加多子女家庭和購買綠色建筑最高貸款額度上浮政策(最高上浮35%),上海市公積金家庭貸款最高額度可達到324萬元。對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也相應予以提高。
2、優化貸款套數認定。
對于已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上海市繳存人家庭,在上海市無住房或僅有1套住房,且當前已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上海市再次購房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3、擴大多子女家庭購房支持范圍。
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的適用范圍從購買首套住房拓展至購買第二套住房。即對多子女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在上海市最高貸款額度基礎上上浮20%。
三、完善個人住房房產稅政策
支持居民置換改善需求,《通知》規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對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購買住房屬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個人住房房產稅。
即對購房人于未成年時(或于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前)已與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擁有住房的,在上海市新購或置換住房后,該住房仍屬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除上述共同擁有住房外),暫免征收個人住房房產稅。
購房人家庭住房情況發生變化,符合上述條件的,可向應稅住房所在地稅務機關重新辦理個人住房房產稅納稅信息申報、認定,從稅務機關重新認定之次月起調整納稅,并退還所屬期在2026年1月1日以后多繳納的稅款。
下圖是這次“滬七條”的總結,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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