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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醫 行 業 的 良 心 和 大 腦
■來源 | 醫藥經濟報
2026年開年,互聯網診療監管力度持續加碼。
2月,天津市衛生健康委印發《天津市互聯網診療監管實施辦法(試行)》,明確嚴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動生成處方,要求在線開具的處方必須有醫師電子簽名并經藥師審核。天津還特別強調,醫療機構須保證互聯網診療活動全程留痕、可追溯,并向市級監管平臺開放數據接口,實現監管無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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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近期,江西省藥監局發布的《關于全面規范處方藥零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中,不僅重申了嚴禁使用人工智能自動生成處方,還特別強調零售藥店營業時間內,執業藥師必須在崗審核處方,嚴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動審核處方。文件要求所有在線診斷、處方必須有醫師電子簽名,其簽名式樣和專用簽章應在互聯網醫院藥事管理部門留樣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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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全國已有北京、天津、湖南、福建、上海、江西等多個省市通過地方性法規或政策文件,對AI自動生成處方亮起“紅燈”。
多地出臺“禁AI處方”令
事實上,監管部門對于“AI開方”的態度早在數年前就已明確。
2022年2月,國家衛健委和國家中醫藥局聯合發布的《互聯網診療監管細則(試行)》為AI處方定下鐵律:處方應由接診醫師本人開具,嚴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動生成處方。這一國家級文件為后續各地的細化政策提供了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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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家層面的明確導向下,各地結合實際迅速跟進。2023年8月,北京市衛健委牽頭制定的《北京市互聯網診療監管實施辦法(試行)》明確,人工智能軟件不得冒用或替代醫師本人提供診療服務,確保每一張處方都有明確的醫師責任主體。
2024年8月,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印發的《上海市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在“人員管理”與“處方管理”兩個章節雙管齊下,明確禁止AI自動生成處方。
2025年,監管從衛健領域延伸至醫保支付端。2025年2月,湖南省醫保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管理的通知》,明確規定互聯網醫院須接入省醫保電子處方中心進行電子處方流轉,嚴禁接收人工智能等自動生成處方。湖南的要求更為細致,強調醫師必須與患者或家屬進行有效充分的溝通問診后方可開具處方,杜絕“機器代人”的草率診療。
加上此次江西發文,禁止使用AI處方的省市版圖不斷擴大。福建等地已通過相關文件或執行國家標準,將AI自動生成處方列入禁止清單。
AI在醫療領域的應用并非新鮮事。從影像識別到輔助診斷,從病歷分析到用藥提醒,人工智能展現出強大的輔助能力。但在處方開具這一核心診療環節,監管部門的態度堅決。
處方權不僅是技術行為,更是法律行為。業內人士表示,醫生在開具處方時,并非簡單的病癥匹配,而是綜合患者年齡、性別、體質、病史乃至過敏史等多重因素,結合多年臨床經驗作出的專業決策。這份處方背后,是醫生為患者醫療安全提供的直接保證,也是醫療行業對患者生命健康負責的核心體現。
反觀AI生成的處方,其核心依托于數據算法。一旦出現數據偏差、信息黑箱或訓練數據本身存在缺陷,極易導致診斷結果和治療方案出現偏差,引發醫療事故。
更關鍵的是,目前對于AI自動生成處方引發的醫療問題,尚未形成清晰的責任歸屬判定標準。出現糾紛時,責任應當歸屬算法研發者、醫療機構還是接診醫師?這在地方性法規和倫理審查層面仍是亟待解決的難題。
嚴禁AI自動生成處方,實際上是對“依法執業”原則的回歸與重申。根據《處方管理辦法》,處方必須由具有資質的醫師開具。AI可以是輔助工具,但最終作出決策和判斷、并對結果負責的,必須是醫生。
“AI輔助、醫師決策”成行業共識
盡管AI生成處方被全面叫停,但AI在醫療領域的輔助價值并未被否定,而是在合規的框架下找到了更精準的定位。
在浙江省中醫院,血液內科副主任吳迪炯演示了接入大模型后的智慧醫療AI助手輔助診斷的過程。醫生只要輸入患者的病歷信息,平臺就會迅速生成一份詳盡的病例分析,給出后續的治療方案。其間,醫生可以隨時進行人機交互更新或補充病歷信息,工作效率比原來提高了近一倍。多位醫生反饋,AI助手雖然不能替代醫生決策,但在檢索信息和臨床診療思路方面表現出色。
這種“AI輔助、醫師決策”模式正在成為行業共識。2025年12月,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印發的《北京市支持醫療健康領域人工智能應用發展行動計劃(2026—2027年)》明確提出,醫療機構應建立健全人工智能醫療應用的倫理審查制度,禁止將人工智能完全替代醫務人員的專業判斷。這一表述為AI在醫療領域的應用劃定了清晰的紅線:AI可以是得力助手,但絕不能越俎代庖。
2025年11月,國家衛生健康委等五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促進和規范“人工智能+醫療衛生”應用發展的實施意見》也為這種模式提供了政策背書。文件明確提出,到2027年,將推進基層診療智能輔助應用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廣泛應用,但始終強調“輔助”定位,要求建立人工智能應用分級分類管理機制,明確監管職責。
隨著越來越多的省市加入監管行列,互聯網診療將迎來更規范的發展環境。
對互聯網醫院而言,合規經營不再是選擇題,而是生存題。業內專家建議,互聯網醫院必須嚴格落實醫師實名認證制度,確保診療服務由注冊醫師本人提供;建立處方審核機制,所有處方須經藥師審核合格后方可生效;完善診療記錄保存,實現全程留痕、可追溯;接入省級醫保電子處方中心,接受監管部門實時監測。
對于零售藥店,特別是醫保定點藥店,審核責任同樣重大。藥店應嚴格審核電子處方來源,拒絕接收AI自動生成的處方;核實處方開具流程,確保醫師與患者進行有效充分的溝通問診;加強藥師審方能力建設,及時質疑可疑處方。值得注意的是,監管部門在檢查中還發現,部分藥店存在“非本店執業藥師在線審單”的違規行為,或將成為下一步整治的重點。
業內觀點指出,從國家層面的細則出臺,到北京、天津、湖南、江西等地政策密集跟進,禁止使用AI自動生成處方已成為全國共識。2026年,隨著監管政策不斷完善,互聯網診療將邁向以安全為底線、以規范為基石的高質量發展階段。
I 版權聲明
本文來源“醫藥經濟報 ”,作者/李詠詩,版權歸權利人所有。
編輯|佩蘭 視覺|花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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