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吐槽
近期,有抖音網友拍攝視頻發布:泉州西街一家浮粿攤位,單個浮粿標價7元。這一價格引發網友廣泛不滿,不少網友吐槽“這家攤位太黑了”“、平常一個也就3元左右”,認為不合理定價正在傷害這款非遺小吃的口碑。
要知道,浮粿(福粿)作為泉港本土傳統炸物小吃,其制作技藝已被列入泉州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承載著當地的文化記憶與民俗情懷,而無論是亂定價還是商標壟斷,都是對非遺小吃的傷害, 不僅背離了其 “煙火氣” 的本質,更讓這份文化傳承變了味。。
你會光顧這樣的攤位(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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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泉州一家公司把非遺小吃
注冊成商標“福粿”,
壟斷全城“泉港浮粿”小吃店?
2025年案例,泉州泉港區一起商標侵權糾紛案宣判,原告某公司手握“福粿”注冊商標起訴當地小吃店侵權,即便被告缺席庭審,法院仍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法官主動查證取證,明確“福粿”為當地特色小吃通用名稱,彰顯司法對公共利益與地方文化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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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該原告公司于2019年申請注冊“福粿”商標,核定使用于餐廳服務類,2021年正式獲批。隨后,該公司發現泉港當地一家小吃店在美團外賣、實體店招牌及菜單中,均使用“泉港福粿”“福粿”字樣,遂以商標侵權為由訴至法院,要求小吃店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
庭審期間,小吃店經營者未出庭應訴,按慣例,被告缺席時法院可依法采信原告證據。但承辦法官發現“福粿”一詞疑似當地特色小吃名稱,未簡單結案,而是主動上網查證。
法官從泉港區文體旅游局官方公眾號查明,“泉港浮粿因諧音被稱為‘福粿’,寓意‘有福之粿’,是當地傳統特色小吃,寄托著群眾對美好生活的祝福”。這一證據明確,“福粿”是當地群眾口口相傳的小吃通用名稱,并非原告公司原創。
法院審理認為,其一,“福粿”在泉港當地已形成固定認知,系特色小吃通用名稱,原告雖注冊商標,但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其二,原告自身宣傳單中也使用“特色福粿”表述,默認該詞為小吃名稱而非專屬品牌;其三,小吃店標注“泉港福粿”,不會導致消費者混淆,不構成侵權。
最終,法院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注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之規定,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該案亮點在于,法官未因被告缺席而敷衍結案,主動查證守護公共利益。案件宣判后,法院還向當地主管部門發送三份司法建議,建議摸清非遺底數、為“福粿”申請集體商標、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引導,從根源防范類似糾紛。
法官提醒,商標注冊并非“搶地盤”,地方特色小吃通用名稱屬于公共資源,企業不應試圖獨占。經營者注冊商標前應核實名稱屬性,合法合規行使知識產權,避免因不當維權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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